网站首页

林岗:布哈林的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及苏联工业化论战

发布时间:2022-04-09

内容摘要:布哈林对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经济规律、落后农业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等重大问题的理论阐述,在当代社会主义实践中仍具有借鉴意义。在与托派的斗争中,他一方面对列宁关于新经济政策的思想做了大量宣传和阐释工作,另一方面对自己在《过渡时期经济学》中提出的某些左的主张进行了反省和自我批判,逐渐形成了关于过渡时期经济的一套比较成熟的看法。本文着重评述新经济政策以后布哈林的社会主义经济思想。



被列宁称为“学识卓越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的布哈林,是在苏联建国初期严峻的党内斗争中殉难的最重要的布尔什维克领导人之一。虽然布哈林的“理论观点里面有一种烦琐哲学的东西”,但作为一位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家,尤其是由于对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经济规律、落后农业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等重大问题的理论阐述,他在社会主义经济学说史上无疑应占有一席适当的地位。

布哈林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发展,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战时共产主义时期,第二阶段是新经济政策以后的时期。前一阶段布哈林最重要的经济论著是《过渡时期经济学》。布哈林在该书中认为,过渡时期的基本趋势是消灭商品货币关系,建立社会的自然经济体系;无产阶级国家政权应成为无所不包的“行政经济和行政技术机构”。通过“超经济强制”推动向共产主义的过渡。《过渡时期经济学》一书的观点不仅反映了战时共产主义时期苏联党内的普遍看法,而且以后很长时期内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占支配地位的许多观点,例如“自然经济论”、“商品外壳论”、“价格与价值脱钩论”、“经济管理行政化”等等,都滥觞于《过渡时期经济学》。

1921年,苏联结束了战时共产主义体制,转而实行新经济政策。这时,布哈林脱离了“左派共产主义者集团”,成为新经济政策的坚定拥护者。在整个新经济政策时期,以托洛茨基为代表的极左倾向,始终是苏联党内的主要危险。布哈林在这个时期内的政治和理论活动,主要是反对托派的极左倾向。在与托派的斗争中,他一方面对列宁关于新经济政策的思想做了大量宣传和阐释工作,另一方面对自己在《过渡时期经济学》中提出的某些左的主张进行了反省和自我批判,逐渐形成了关于过渡时期经济的一套比较成熟的看法。本文着重评述新经济政策以后布哈林的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必要时将对其前后两个时期的思想做一些比较。

一、新经济政策的经济学


如果说“左派共产党人”布哈林的《过渡时期经济学》一书仅仅是“赤卫队冲击”时期缺乏实践根据的不成熟理论,还不能算是严格意义上的“过渡时期经济学”,那么,在新经济政策具体实践的基础上,他才有了真正的“过渡时期经济学”,即新经济政策的经济学。布哈林的新经济政策经济学,反映了以列宁为首的苏联共产党人在总结战时共产主义教训的基础上,对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条件和方式的重新认识。1924年列宁去世以后,在联共(布)党内,布哈林事实上成了新经济政策理论的权威表述人。

新经济政策时期布哈林经济思想的一个最突出的特征,就是强调保持各种经济成分、各种阶级和社会力量的平衡,以渐进的方式或“发展的进化型式”完成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在《过渡时期经济学》一书中,布哈林曾断言在过渡时期“平衡假说是无效的”,认为这个时期的基本趋向是通过无产阶级国家的“超经济强制”破坏原有的平衡,重新组合各种社会要素。现在,他放弃了这种非平衡过渡的看法,认为实行新经济政策,是找到了一条在无产阶级国家掌握经济命脉、同时各种非社会主义成分大量存在(特别是农民的小私有经济占优势)的情况下,通过各种经济成分的相互联系和促进来发展生产力,从而逐渐过渡到社会主义的“进化类型”的发展道路。布哈林说,在社会革命时期,无产阶级的任务是“加剧对立,打破社会的‘统一’,分裂社会,发动将成为新的‘统一’到新的社会历史制度的起点的革命”,相反,“在过渡时期的社会中,整个工人阶级的基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就是巩固社会,加强它的统一,在这个社会的社会主义成分的比重日益增大的基础上克服矛盾。”因此,“在过渡时期的社会中,社会向高级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进化的过程”;“既然发展的类型基本上是进化发展的类型,那么显然,我们在当前实践方面所采取的方法就可以相对地称为‘改良主义的’方法,这不外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在新形式下)的继续。”

布哈林指出,全部社会主义经济政策的基本点应当是促进生产力以大大高于旧社会的速度发展,而以进化方式实现向社会主义的过渡,优越性就在于可以保证生产力正常发展,从而有利于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在稳固的基础上发展壮大。要实现这种进化发展,关键又在于保持掌握着经济命脉的社会主义成分与其他经济成分,尤其是汪洋大海般的农民小私有经济的平衡。布哈林的这些认识,是从对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给和平时期正常经济发展的严重不利影响的反思中引出的。他在谈到用粮食税取代余粮收集制这一新经济政策的基本措施时说,战时共产主义的政策“实质上不可能是以发展生产力为目的的政策”,当时的“‘突击式’的而又是无所不包的任务,就是要对国家进行红色的保卫。”余粮收集制等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只有在农民通过革命得到的土地所有权受到地主资本家复辟的威胁,需要与工人阶级结成军事政治联盟的情况下,才能为农民所容忍。布哈林指出:“内战中形成的各阶级之间的平衡,不是以‘正常的’经济过程,而是以工农相互间在军事上的利害关系为基础的。……一旦战争结束,纯经济方面的矛盾就必然会尖锐到极点。”在内战之后的和平时期,余粮收集制使“个体生产者即农民失去了对广大生产的兴趣和刺激”,因而“农业危机是必然要尖锐起来”。“由于我国工业的基础是农业,所以,总的说来,这也是整个国民经济危机的尖锐化。”要使国民经济从战争的创伤中迅速恢复过来,关键在于发展农业生产力,“而在农业方面要发展生产力,只有通过发展小资产阶级的经济才可以设想。”在这种情况下,“建立无产阶级与农民之间在经济方面的正确相互关系,即建立一种使生产力有发展余地的相互关系,十分尖锐地提到日程上来了。”布哈林还进一步指出,农业的发展不仅是消除国民经济危机的关键,而且是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大工业的条件。“按照发展生产力的路线而制定的经济政策的根本任务,就是要加强大工业”,而这立即“碰到一个‘令人头痛’的问题一一为了加强大工业需要‘储备’(粮食、原料、补充设备的储备等等)”。在一个工业化程度很低的农业国,这些“储备”需要“取之于外”,“即不是从工人国家掌握的大工业本身当中取得,而是从旁边、从其他的、外面的来源取得”,而个体的小资产阶级的农民经济是最重要的“储备”来源之一。因此,“如果不大力发展、提高这种经济,我们就寸步难行。相反地,这种经济的高涨是发展我国大工业的必要条件。”为了发展生产力,除了农民小资产阶级经济之外,还应当允许私人资本主义和租让制等经济形式存在并在一定范围内发展。因为,“经济政策的全部策略就在于要迫使(‘动员’)那些弃置不用、成为‘死资本’的生产要素发挥作用。”在无产阶级国家掌握经济命脉的条件下,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不会造成严重威胁,而可以促进经济增长,并为取得发展社会主义大工业所需的“补充产品”提供可能。布哈林说:“新经济政策的最深刻的意义在于,我们第一次开辟了各种经济力量、各种经济成分互相繁荣的可能性,而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能得到经济的增长。只有从这种联系和从这些经济成分的相互影响中,才能得到这种经济的增长,即生产力的增长和经济的高涨。”


要建立各种经济成分之间的有机联系,保持它们相互间的平衡关系,必须借助商品货币关系和市场机制。在新经济政策初期,列宁曾设想用“国家资本主义的商品交换制”来代替“自由贸易”即市场机制。新经济政策实行约半年之后,列宁发现,由于合作社供应的工业品价格太高,又不够灵活及时,农民宁愿把农产品拿到市场上去同私商交易。根据这种情况,列宁提出把“国家资本主义商品交换制”改为“国家调节商品买卖和货币流通”。列宁指出:“在目前商业竟是我国经济生活的试金石,是无产阶级先头部队同农民唯一可能的结合,是促使经济开始全面高涨的唯一可能的纽带”。布哈林对列宁的这一思想做了重要的阐释和发挥,留下不少关于过渡时期计划和市场关系的引人注目的观点。在《过渡时期经济学》一书中,他曾认为过渡时期经济的基本趋势之一是排斥和消灭商品货币关系,但现在他认为必须通过市场走向社会主义。在谈到向“国家调节商品买卖和货币流通”转变时,布哈林解释说:“我们首先在贸易方面前进,这完全不是偶然的,因为贸易恰恰是这样一种联系,这种联系使得一种经济成分能够影响另一种成分,首先是使得城市和农村能够相互影响。”他还指出:“市场关系的存在——在某种程度上——是新经济政策的决定性因素。这是确定新经济政策的最重要标准。”新经济政策条件下市场关系的本质是什么呢?“这不是别的,而正是特种生产关系的表现,这种生产关系的特征是形式上独立的个体小生产者的分散劳动”。在苏联,“整整一个历史时期里毫无疑问还将存在小生产者,他们是不可能靠一挥手就组织起来的,这种小生产者的存在就表现在市场关系上,市场关系表现在货币关系上……任何现象都可以由存在市场关系这个基本事实引申出来,……问题的实质就在这里。从阶级的观点来看,这是无产阶级和农民的相互关系问题,这是把小生产者吸引到社会主义经济轨道上来的方法问题”。布哈林还以检讨的口吻说:“如果我们过去关于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的想法是,实行无产阶级专政之后我们立即消灭市场,从而立即消灭资本主义经济和立即实行计划经济,那么在这里我们是错了。不是立即,而是通过排挤、战胜和改造一系列过渡的形式。在这个过程中,市场关系、货币、交易所、银行等等起着非常巨大的作用”。

基于对市场关系在过渡时期的上述作用和性质的认识,布哈林进一步阐述了他对国家计划与市场关系之间关系的看法。他认为,既然无产阶级工业和小资产阶级农业之间的经济联系必须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那么国家在制定经济计划时就不能撇开市场因素,无论国有企业的经营还是国家计划都要以在合理价格基础上的货币计算为基础。布哈林在反驳托洛茨基反对派分子皮达可夫在苏共十三大上关于将农民经济和市场关系排除在国家计划之外的提议时指出,在制定计划时不可不考虑农业税收,而农业税收又取决于由农业收成和工业品价格决定的“农民市场容量”,因此国民经济计划必须以工农之间的市场关系为基础。进一步说,国营工业内部的各种比例和相互关系,也“决定于同农民市场的相互关系”,“管不着这种相互联系的‘计划’就不是计划,因为这种相互关系正是整个计划的基础。”布哈林认为,国家应当通过对市场自发过程的干预,把有计划的合理因素引入这一过程。而国家对市场的干预或计划调节,应当根据经济类型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形式。他反对实行无所不包的计划,认为不能把“计划”、“计划因素”、“机动性计划”等等“看作免除一切经济以及其他灾祸的灵丹妙药”,不能让党中央和政府陷入“讨论玻璃的用途”之类“计划工作”中去。正确的做法应当是“抓住主要的经济命脉,安排主要的东西”,通过国营经济在市场上与私人企业的竞争,逐渐把落后的农民小资产者的活动纳入苏维埃国家的组织过程。布哈林还讨论了“从经济上的合理性的观点”来看的计划与市场的比例问题,并指出了如果二者比例失当可能带来的后果。他说,在社会主义革命胜利之初,“任何一国的执政的无产阶级都面临着一个极其重要的经济组织问题,即如何安排两种生产形式之间的比例:一种生产形式无产阶级能够使之合理化、加以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管理;另一种生产形式无产阶级在自己的发展初期不能使之实现合理化和有计划地进行管理。……如果无产阶级没有正确地规定这个比例,就是说它拿到自己手中的东西太多,超过了客观情况所容许的限度,那么无产阶级就不可避免地要遇到下列的形势:生产力不会得到发展而会受束缚;无产阶级不可能组织一切,无产阶级不可能强制地用自己的计划去代替拥有自己的个体经济的小生产者、小农。结果,无产阶级不能起到给社会提供真正实际的东西的阶层的作用,反而一无所成。周转可以说会被堵塞。这就意味着生产力的进一步下降以及一般经济生活的进一步下降。”除此以外,如果无产阶级竭力“把过多的东西拿到自己手中”,那就需要建立一个包括很多工作人员的行政管理机构来代替千百万小生产者、小农等等履行经济职能,而这种企图“会造成如此巨大的官僚机构,以致它的开支比由小生产领域中的无政府状态而产生的耗费还要大得多,而那时我们就会遇到这样的情景:无产阶级国家的整个经济机构,不是发展生产力的形式,而是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桎梏。”

由于布哈林认为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是一个在通过市场联系保持各种经济成份之间平衡的前提下,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逐步实现的“进化过程”,在对农民小资产经济以及其他非社会主义经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方式问题上,他的看法也发生了与战时共产主义时期截然不同的变化。他抛弃了凭借国家政权的“超经济强制”,将旧社会遗留下来的落后“社会要素”尤其是农民小生产者硬性纳入社会主义劳动组织的观点,转而认为农民小私有经济,甚至资本主义性质的富农经济,可以自发地“长入社会主义”。尽管布哈林在新经济政策时期的讲话和文章中不止一次提到“小资产阶级多头蛇”的“自发资本主义倾向”,看到了自由贸易条件下农村出现的阶级分化和富农经济发展所引起的种种矛盾,但他始终认为,在无产阶级国家掌握了经济命脉(大工业、交通运输手段,特别是金融体系),而且实行土地国有化的条件下,这些东西并不构成对社会主义经济成份的真正威胁。他反对用“打掉门牙”、“脱去裤子”、“拆掉铁皮屋顶”(当时富农才盖得起铁皮顶房屋)等暴力手段来消灭富农经济。他认为,“应当对全体农民,对农民的所有阶层说:发财吧,积累吧,发展自己的经济吧!只有白痴才会说,我们永远应当贫穷;现在我们应当采取的政策,是要能在我国消除贫穷的政策。”富农经济的发展及其积累的增加,不仅会使工业品市场扩大从而促进国有工业的发展,而且可以缓解农村的隐蔽失业现象。此外,这还可以使国家的税收增加,而国家又可以将从富农征得的税收用于扶助贫苦农民的共耕社、集体农庄等社会主义农业组织。因此,布哈林认为,“过分害怕雇佣劳动,害怕积累,害怕资本主义农民阶层,等等,这会使我们在农村采取不正确的经济战略。”不过,布哈林也反对“完全放开富农”的做法,主张通过一定的经济和法律手段加以限制。1928年以后,由于联共(布)党内“向富农进攻”、实现农业集体化的呼声越来越高,布哈林不再谈论允许富农经济发展的问题,但仍然坚持不能对富农实行暴力剥夺和消灭的政策。

布哈林根据自己对列宁的合作制思想的理解,设计了一套使落后的农民小私有经济逐渐长入社会主义体系的步骤。他认为,第一阶段应当是发展流通领域的合作制,通过销售、信用、采购等合作社来实现分散的农民个体经济的组织化。在这一阶段,将出现一幅中农类型的小资产阶级流通合作社、富农类型的资产阶级流通合作社以及集体农庄形式的贫农生产合作社并存的“五彩图画”。而这些不同类型的合作社,“都将长入我们的银行、我们的信用机关的体系”。但布哈林反对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强制推行集体农庄形式的生产合作社。他说:“许多同志现在惯于根据战时共产主义的原则夸大各种集体生产联合组织吸引农民参加社会主义事业的作用。我们应当在农民中间千方百计进行联合成集体农庄的宣传,这是正确的。但是,断言这是推动农民群众走向社会主义道路的康庄大道,这就不正确了。”因为千百年来形成的农民的小私有者心理不可能在短时期内改变,同时由一家一户的分散耕作方式向集体劳动过渡的物质条件也不具备。只有首先大力发展流通领域的合作社才是引导农民经济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现实道路。发展这种合作社,是“单个农民经济在丝毫不破坏它的习惯的经营方式的条件下,在私人小经济的利益的影响下,建立公共组织”,因而易于为农民接受。布哈林强调:“事情不是从生产开始,而是从流通开始”。在实现了流通领域的合作化之后,才谈得上实现生产的合作化。过渡到集体劳动的前提,是随着国家工业化的完成而实现的农业物质技术装备的改造,即农业生产的机械化和电器化。布哈林说:“农民将通过共同购买机器过渡到集体使用机器。”20年代末,布哈林这个先流通后生产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模式,以及关于富农问题的看法,成了把他打成“右倾机会主义首领”的重要“罪证”。

当布哈林被当作“右倾机会主义首领”写入联共(布)党史之后,他关于新经济政策的上述观点自然难逃“修正主义经济理论”的骂名。然而,在五六十年以后社会主义各国进行的经济改革过程中,人们却日益发现布哈林的某些观点,例如国家掌握经济命脉前提下各种经济成分相互促进、计划与市场的恰当关系等等,竟同正在实施的改革措施十分相似。而且,当代经济学家对经济改革的论证,甚至在某些用语上也与布哈林的措词类似。这说明,布哈林的某些理论,在当代社会主义实践中确实还有借鉴意义。但是,如果据此认为布哈林是目前正在进行的经济改革的预言者或先知,那就错了。事实上,布哈林本人在阐述自己的理论时,是始终将其适用范围限制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前的过渡时期之内的。例如,在布哈林的心目中,商品价值规律和市场关系就不可能是过渡时期结束后的社会主义经济的调节者。即使在与托洛茨基派的极左看法进行激烈论战时,他也始终认为随着过渡时期的结束,市场机制将被有计划的劳动集中分配所代替。总之,只有注意过渡时期这一特殊的历史背景,才能正确理解和评价布哈林新经济政策时期的经济思想。

二、社会主义工业化模式的两种对立选择

在1921-1926年的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由于推行新经济政策,在战争中受到严重创伤的苏联工农业生产迅速复苏,一些重要的国民经济指标开始接近或恢复到战前水平。这时,如何以社会主义方式实现落后农业国向先进工业国转变的问题,日益紧迫地提到苏联共产党的议事日程上来了。布尔什维克又一次必须做出历史性的抉择——关于社会主义工业化模式的抉择。联共(布)党内又一次酝酿着不同思想派别的斗争。以1923年秋季出现的工业品销售和粮食收购危机为导火线,托洛茨基反对派首先挑起一直延续到20年代末的“工业化论战”。这场论战不仅深刻地影响了苏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实践,而且也在以后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上打下了烙印。

在这场论战中,布哈林和普列奥布拉任斯基是对立阵营的两员主将。普列奥布拉任斯基以其“社会主义原始积累”的经济理论,对托派的工业化模式作了集中的概括和阐述,成为布哈林的主要批判对象。正是在以普列奥布拉任斯基为主要对手的论战中,布哈林逐步形成了自己关于社会主义工业化的比较完整的理论。在托洛茨基“左派”被放逐,布哈林与斯大林的矛盾日益尖锐,被打成“右派”的厄运已经迫近时,对普列奥布拉任斯基为代表的“托派经济思想”的攻击,又成为布哈林用以自卫和批评所谓“斯大林模式”的重要武器。可以说,布哈林的“右”与普列奥布拉任斯基的“左”,是互为前提的。

普列奥布拉任斯基的《新经济学》是托洛茨基反对派经济思想的“经典著作”。1924年这本书的主要部分(第二章)以《社会主义积累的基本规律》为题发表在《共产主义科学院学报》上以后,布哈林立即撰文进行批判。1926年这本书出版后,布哈林再次撰文进行批判。这导致了1926年9月由历史学家波克罗夫斯基主持的共产主义科学院的大辩论。

这场论战的核心问题,是在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如何取得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所需要的巨量资金。普列奥布拉任斯基将这种工业化资金的形成过程,称为“社会主义原始积累”。

普列奥布拉任斯基认为,在一个受到外部资本主义包围和内部资本主义发展威胁的落后的社会主义农业国,要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必须建立现代化的大工业;而要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大工业,又必须为社会主义的国有部门进行生产资金的“预先积累”或“原始积累”。这是过渡时期不可抗拒的客观规律、是经济必然性,这也是普列奥布拉任斯基在《新经济学》一书中反复强调的一个基本观点。这不仅以极其尖锐的形式提出了任何落后国家在工业化起步阶段都要碰到的资金形成这一头号难题,而且由于将这个问题与苏联社会主义制度的生存和发展,与“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谁战胜谁”联系起来,就更加突出了问题的紧迫性和严重性。

在《新经济学》一书中,普列奥布拉任斯基模仿马克思资本主义积累规律的表述方法,给自己的“社会主义原始积累规律”以如下“经典的表述”:“向社会主义生产组织过渡的某一国家在经济上愈落后,小资产阶级性即农民性愈严重,该国无产阶级在社会革命时能得到充作自己社会主义积累基金的遗产愈小,这个国家的社会主义积累就愈要被迫依赖于社会主义以前的经济形式的部分剩余产品的转让,靠在它自己的生产基础上来积累的比重就愈小,就是说,这个国家的发展愈不依赖社会主义工业工作者的剩余产品。”在工业品与农产品的不等价交换之外,普列奥布拉任斯基还谈到其他一些“社会主义原始积累”手段,例如牺牲国营工业工人的正常消费,对私人工商业征税,发行国家公债,超量发行纸币,对外贸易垄断,等等。但是,他始终认为工业与农业的不等价交换是最根本的手段。因此,以不等价为宗旨的价格政策,就成为“社会主义原始积累规律”发生作用的核心机制。普列奥布拉任斯基还认为,通过工业品垄断价格政策进行积累,“比向小生产征收直接税和间接税的其他形式更优越。最重要的优越性就是征收非常方便,不需要在专门的税收机关上花一个戈比。”尽管他没有进一步阐述垄断价格较税收的优越性,但除了“方便”之外,这一特殊的征税形式恐怕还有更加重要的“优越性”:这是在商品货币交换形式下进行的“暗取”,较之强制征税形式的“明夺”,为农民小生产者容忍的可能性更大些。在普列奥布拉任斯基看来,如果农民小生产能够无限容忍工业品垄断价格不断高出其价值的趋向,那就可以实现“最理想的社会主义原始积累”。“社会主义原始积累规律”也就获得了“抽象掉小私有者的反抗”这一实际限制的最理想的实现形式。当然,他也知道,农民的容忍不可能是无限的,因而“最理想的社会主义原始积累迫使我们采取的决定”与“由于私有经济和代表它的阶级的反抗而使这种最理想的积累打折扣的必然性迫使我们采取的决定”,是有很大差别的。但是,普列奥布拉任斯基始终没有从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工农业两大部门比例关系的角度,给“社会主义原始积累”规定一个客观的经济界限。从他的论述中,人们很容易得出这样一个印象:只要农民主观上还能容忍,就可以把工业品“卖贵一些”,而不管这样做是否已经造成农业的衰败,从而威胁整个社会再生产过程的正常进行。这显然是十分荒谬的。

在对以垄断价格为实现机制的“社会主义原始积累规律”的论述过程中,普列奥布拉任斯基提出了一整套关于过渡时期经济的两个相互冲突的调节者的理论。他将过渡时期的苏联经济称为“混合的商品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认为与这一制度内并存的国有经济和私人商品经济这两大部分相对应,存在着两个经济调节者:一个是价值规律,另一个就是“社会主义原始积累规律”。过渡时期国有经济同私有经济(主要是农民小资产阶级经济)之间的对立,表现为价值规律和“社会主义原始积累规律”的冲突。价值规律虽然要通过价格围绕价值的不断波动来实现,但其基本要求是等价交换,这体现了农民小资产者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者的利益,集中了自发的“商品资本主义成分趋向的总和”。而“社会主义原始积累规律”则要求使不等价交换成为准则和常规,而不仅仅是价格对价值的偶然和短期的偏离,以便将非社会主义成份中的生产资源转移到国有工业部门。这体现着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这两个冲突的规律决定着不同的“生产资料分配和劳动力分配”,即生产资源在不同产业部门的不同配置比例。“社会主义原始积累规律”要打破革命前在无政府状态下自发形成的农业国的落后经济比例,价值规律的作用则以原有落后比例为基础并力图保持这种比例。普列奥布拉任斯基说:“如果说第一种规律是表现我们的未来经济的趋向,那么,第二种规律则反映我们的过去极力迫使我们停留在现阶段并且使历史的车轮倒转。”在整个过渡时期,“社会主义原始积累规律”与价值规律之间的冲突和斗争都始终存在。普列奥布拉任斯基特别强调这两个规律没有统一的内在基础,它们之间的所谓统一只是一种“对抗的合力”。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普列奥布拉任斯基将“社会主义原始积累规律”绝对对立起来,但又认为“社会主义原始积累规律”与“货币商品交换”或市场关系并非决不相容。他说:“在货币商品交换的扩展领域和价值规律的作用之间无论如何不能划等号。”他的理由是:在垄断资本主义条件下,垄断价格长期背离价值,就已经表明“货币商品交换”不再受价值规律左右;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全部大工业都归国家所有,垄断程度更高;虽然国有工业还必须通过货币商品交换与私有农业发生经济联系,但国家完全可以利用其独一无二的垄断地位,使工业品价格有计划地长期背离价值规律的要求,以获取某种“变形的”垄断利润来进行“社会主义原始积累”。因此,在过渡时期的“混合商品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条件下,“货币商品交换”或市场关系已经部分具有与价值规律的要求相对立的经济内容,即体现在有计划的垄断价格上的“社会主义原始积累规律”的要求。

普列奥布拉任斯基根据国家是否居于垄断地位以及垄断程度的高低(其反面就是价值规律是否起作用以及作用的强度),具体分析了各种货币商品交换关系的实际经济内容。他区分了四种货币商品交换关系:一是国有企业之间的交换。这种交换从总体上说只在形式上还是商品货币关系;二是国家作为垄断生产者但不是垄断卖者进行的货币商品交换。这主要是指城市工商机构向农村出售工业品;三是国家作为买者进行的货币商品交换。这主要是指国有工业购买农民生产的原料;四是城市居民购买消费品时发生的货币商品交换。价值规律的作用在这里具有强制性,即价格政策必须遵循平衡供求的原则。总之,在普列奥布拉任斯基看来,市场关系是一种可以兼容根本对立的经济关系的外壳,国家可以利用它进行计划调节,与价值规律的自发作用相抗衡。不过,他对利用市场关系进行计划调节的适用范围的认识,并未超出过渡时期。按他的理解,市场关系只是社会主义国有经济在与非社会主义经济共存和发生联系时不得不穿上的一件外套,而且是一件很不合身的外套。随着过渡的完成,这件外套应该脱下来扔掉。

普列奥布拉任斯基的“社会主义原始积累理论”或“托派工业化模式”,与战时共产主义时期的“左派共产主义者”布哈林在《过渡时期经济学》一书中阐述的论点,是有着密切的渊源关系的。现在,改变了立场的布哈林是如何批判普列奥布拉任斯基理论的呢?布哈林自己的工业化模式又是怎样的呢?布哈林与普列奥布拉任斯基的分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巩固还是毁灭工农联盟?

在与以普列奥布拉任斯基为代表的托洛茨基反对派的经济论战中,布哈林反复强调的一点,就是托派经济理论和政策主张付诸实行必然会带来的严重政治后果:工农联盟的毁灭和无产阶级国家政权基础的崩溃。布哈林批评普列奥布拉任斯基的第一篇文章,就题为《苏维埃经济的新发现或如何毁灭工农联盟——关于托洛茨基主义的经济论据问题》。他一开始就如此尖锐地从政治上提出问题,决不是要避开“工业化积累从何而来”这一现实经济问题而玩弄扣政治帽子的派别斗争游戏。正如布哈林在批评《新经济学》一书的方法论错误时指出的那样,既然问题涉及国有经济和私有农民经济这两种经济形式之间的关系,就不能在“抽象掉私有农民经济的反抗”,抽象掉存在于这两种经济形式中的不同阶级主体(工人和农民)之间关系的假设下来考虑问题。而阶级之间的关系就是政治。而政治的奥秘又在于阶级利益之间的对立和联系。布哈林指出,1923年秋的经济危机表明,随着经济的高涨和农民生产商品率的提高,工人和农民这两个劳动阶级的利益差别和矛盾日益鲜明地显现出来。这种“直接的利益差别,甚至直接利益的对立,首先是以卖主和买主双方利益对立的姿态出现的。”“日益商品化的农民”已经认识到工农业产品的比价是不合理的,认为城市掠夺了他们,应抬高粮价压一下城市工人。而在工人方面,也有某些人不了解长远利益和与农民阶级的共同利益,具有狭隘的“工联主义和行会习气”(布哈林说,应将普列奥布拉任斯基的著作“当作不正确的、完全不是无产阶级的,而是工联主义的、行会的意识形态的典型来批判。”),以为我们政治上已经巩固了,不需要“对乡下佬让步了”应该从乡下佬那里攫取更多的东西来加速工业积累。在包含着这种利益对立的经济增长中,“蕴藏着苏维埃社会两个劳动阶级分裂的可能性”。工人阶级如果不能正确处理自己与农民的利益关系,弥补工农关系上出现的裂痕,那么它就会丧失对国家政治领导权,从而也丧失对国民经济的领导权。

布哈林指出,托洛茨基反对派在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内,主张对农民采取“原始积累骑士”的强暴态度,鼓吹“剥夺农民”、“吞没农民”、“使农业成为无产阶级工业的殖民地”,甚至“实行工人对农民的阶级奴役”,是荒谬绝伦的。他认为,社会主义的工业化过程不应当是资本主义原始积累过程的重复。社会主义国有工业要从农民小生产者那里取得部分剩余价值作为积累基金,这是“毫无疑问的”,但决不能将其与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相提并论。因为国有工业的这种积累决不是、也不可能成为生产和再生产出工人对农民的阶级奴役和阶级剥削关系的手段。布哈林说:“价值从小生产者手中转到无产阶级工业手中表现了什么呢?表现了截然相反的趋向,也就是克服城乡之间、无产阶级和农民之间、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和小资产阶级经济成分之间的对立的趋向。因为我们根本不是要去巩固阶级之间的关系,而是要去消灭这些关系”。农民小生产者的落后,是他们的不幸而不是他们的罪恶。无产阶级的任务不是压迫和奴役他们,而是将他们提高到自己的水平。社会主义国家从小生产者那里取得一定剩余价值充作积累,加速工业的发展,目的就是要用先进的物质技术装备改造落后的农业,从而提高农民的文化和组织水平。布哈林认为,这就是“我们的工业化的型式”同资本主义工业化过程中发生的工业对农业的“寄生性”掠夺的根本区别。他反复强调:“我们必须经常记住,我们的工业化必须有别于资本主义的工业化,它是由无产阶级实行的,为了社会主义的目标,它对农民经济的影响在性质上是不同的,它对农业的‘态度’一般地说也是不同的。资本主义使农业受轻视。但是社会主义工业化对农民来说不是寄生性过程……,而是对农业进行巨大改造和使农业得到巨大增长的手段。”如果说普列奥布拉任斯基的“社会主义原始积累理论”是在与早期资本主义工业化模式的历史类比中强调了一种冷酷的经济必然性,那么,布哈林从维护工农联盟这一现实政治问题角度提出的反对意见,最终则归结为一种新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的伦理观。即使社会主义工业化过程中工农之间的关系客观上不可能毫无痛苦,但如果布哈林的工业化伦理观得以支配人们的判断,这种痛苦肯定是会大大减轻的。

2、“静止、孤立的工业国”还是工农业之间“动的平衡”?

在与普列奥布拉任斯基的论战中,布哈林还反复指出了“社会主义原始积累理论”的一个基本方法论错误:撇开工业和农业在社会再生产中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静止和孤立地考察工业积累问题。他说,普列奥布拉任斯基等反对派分子主张通过垄断高价从农民那里“拿取经济上可能和技术上可以达到的一切”,实际上是把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不同部门之间复杂的平衡关系,“归结为算术的加法、减法和除法问题”,把工业积累仅仅当作是为了“使无产阶级工业获得更多的东西”而尽可能“从农民经济中扣除”,把全部问题简单化为与农民“瓜分现有的国民收入”。布哈林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增加‘国民收入’,即提高生产力”,“而这根本不能归结为对现有的储备进行的简单的分配”。在农民经济占很大比重的情况下,广大农村是国有工业的主要市场,因而国有工业的积累规模和速度要取决于“农民市场的容量”。农民市场容量又取决于农业生产的发展状况,而农业生产的发展状况又取决于农民是否有足够的积累进行扩大再生产。可见,“社会主义工业中的积累是农民经济中积累的函数”,私有农民经济的发展是国有工业发展的前提。布哈林挖苦普列奥布拉任斯基是“建议无产阶级杀掉会生金蛋的母鸡”。

事实上,布哈林并不反对从农业领域抽取资金,加快工业的积累速度。他不止一次说过,“谁也不否认,工业从小生产者那里得到和还将得到额外价值作为自己的积累基金。”但他认为不能对农民经济搞竭泽而渔,而要寻求“社会主义积累的适度条件”。他解释说,所谓积累的最适点问题,“也就是这样一个问题,从经济观点来看,国营经济的工业积累基金或国营经济成分积累基金可以取自农民经济中的剩余产品量的最优的(最适当的)数字是什么。”由于工业只有在与农业保持正常商品货币联系的条件下才能发展,工业积累基金的大小要受国内市场容量的制约,在确定“最适点”时,必须首先考虑国内市场(主要是农村市场)的容量问题。布哈林将1923年危机后联共(布)中央的对策与反对派的主张作了比较,指出,“中央不是笼统地主张最低利润,而是主张单位商品的最低利润。中央不是笼统地主张积累的低速度,而是主张不脱离农民经济,归根结底是要获得比较高的,最高的积累速度。”布哈林所说的中央路线,就是实行工业品对农村的薄利多销政策:降低工业品价格,在单位商品中少拿些利润,从而扩大农民市场容量,促进国内市场发展;而市场容量的扩大会促使国有工业企业缩短生产时间和流通时间,加速其资金周转,提高其积累能力。布哈林说:“如果我们这样来加速城市和乡村,国营工业和农业,社会主义工业和农民经济的相互影响,那么,我们开始走得慢些,随后满可以赶上、超过我们经济政策的第一种(‘反对派的’)方案所要求的积累速度,并把它远远抛在后面。”相反,如果像反对派主张的那样,“靠卡特尔的高价获得高额利润”,农民经济受到打击,国内市场容易就会缩小,资金周转速度就会降低,国有经济的积累能力就会削弱。这样,“在我们的经济行动的最初阶段,无论我们拿多少,归根到底我们会受损失,因为积累的速度不可避免地会减慢。”

从布哈林的这些比较分析中,可以清楚地看到两个对立的工业化模式——托派模式和布哈林模式。这两个模式都以取得工业化所需积累为目标,而且都以市场价格为关键变量。在托派模式中,工业品价格是包含着高额垄断利润的“卡特尔价格”,其功能主要是实行国民收入再分配,将农民创造的国民收入大规模地转移到国有工业部门,以便在短期内完成资源配置结构的急剧变革,实现落后农业国向工业国的跃进。托派模式的致命弱点,一是没有解决农民问题的切实可行的纲领,一旦它对农民的剥夺超过广大私有者农民的容忍限度,就会导致工农联盟破裂、政治剧烈动荡的局面;二是在对待工农业相互关系问题上的极端片面性,它毫不隐讳地强调了在农业国工业化的一定时期内工业积累不得不由农民提供这一严峻的事实,但没有看到正因为如此工业就不能脱离农业而孤军突进,对农业采取杀鸡取卵的极端措施只能使工业化进程本身难以为继。在这两个方面,主张“动的平衡”(政治上工人和农民两个阶级的平衡,经济上国有工业和私有农业的平衡)的布哈林,确实显得比普列奥布拉任斯基有见识。但是,布哈林模式也不是没有问题。虽然布哈林原则上不反对从农民那里“拿取”,但始终认为这只是工业积累的第二位的、补充的来源。而且,他主张以税收形式“明拿”反对将价格当作再分配的基本手段。这样,在他的模式中,价格的主要功能是平衡国有工业和私有者农民之间的利益关系,工农业产品的比价不能长期过大地偏离价值规律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工业品价格中不包括额外利润,工业积累主要来自企业的正常利润,因而工业积累的规模和速度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会相当有限(尽管有可能呈现布哈林预言的不断加速的趋势),工业化所需要的时间会相当长。而布哈林模式是否可行的关键也就在时间上:国际政治环境是否为苏联提供了一个相当长的和平发展时期。而这里立即出现了一个两难的问题:在帝国主义列强环峙之下,孤立无援的苏联如果不能较迅速地实现由农业国向工业国的转变,大大提高自身的经济实力从而加强国防潜力,它就很难争得所需的和平发展时间。人们有理由怀疑,假如苏联是按布哈林模式发展的,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它是否能够具备抗衡法西斯德国的军事经济实力。显然,与普列奥布拉任斯基相比,布哈林过低地估计了工业化速度在当时条件下的严重意义。虽然他也希望有高速度,但认为“蜗牛速度”并不必然是“致命危险”。布哈林做出这种过分乐观的估计,又是因为他将1923-1926年间在苏联出现的恢复性质的短期繁荣,当作了制定长期发展战略的依据。在与托派经济思想进行论战时,他经常将这种短期繁荣引为论据。

3、两个对立的调节者还是统一规律的不同社会经济表现?

我们已经知道,普列奥布拉任斯基认为过渡时期存在着两个根本对立的经济调节者,即“社会主义原始积累规律”和价值规律。布哈林从引证马克思致库格曼的信开始对普列奥布拉任斯基的批评。布哈林说,根据马克思的看法,“在一切社会历史形态中,按比例的劳动消耗规律,或者简单地说‘劳动消耗规律’,是社会平衡的必要条件。它可以有不同的‘表现形式’。特别是在商品社会(无论在商品资本主义社会,无论在任何一个商品社会),它给自己穿上了价值规律的拜物教外衣。”而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期,“社会主义计划原则胜利的过程无非是劳动消耗规律脱去自己身上罪恶的价值外衣的过程,也就是说,是价值规律转变为劳动消耗规律的过程,是社会基本调节者消除拜物教的过程。”布哈林将这种转变称为“规律的换毛”,认为劳动消耗规律这一“经济平衡的普遍的和万能的规律”,在社会主义计划原则中得到了最直接、最纯粹的表现。但是,他认为,不能将这一规律的社会形式的变化,当作是它的“物质内容”(按比例分配劳动)的改变,杜撰出与作为这一规律的一种特殊表现的价值规律有根本不同物质内容的“社会主义原始积累规律”。他指出,“普列奥布拉任斯基的基本错误在于:他用价值规律转变为自己所喜爱的‘社会主义原始积累规律’的过程来‘替代’价值规律转变为劳动消耗规律的过程。”

布哈林认为,在过渡时期,一方面发生了价值规律到纯粹劳动消耗规律的“换毛”,计划原则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另一方面,由于国有经济与农民私有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的联系只有通过商品货币交换才能建立,简单商品经济的价值规律以及作为其变态形式的生产价格规律也仍然在起作用。计划原则、价值规律和生产价格规律在共同调节经济生活时会发生矛盾甚至冲突,但“不论这些形式怎样多种多样,它们都可以归结为某种统一体”,即归结为根据社会需要按比例分配劳动的规律或劳动消耗规律。因此,社会主义国家的计划原则与价值规律之间,并不存在无法调和的冲突。实行计划原则时不能忽视价值规律的作用,要充分考虑到由这个规律决定的国内市场容量。布哈林进一步分析道,有计划地分配生产力的出发点是社会需求,而过渡时期的社会需求在很大程度上是私有农民的需求,“从这里可以得出的结论是,决定需求的国内市场容量,是直接决定轻工业规模,部分地决定冶金和其他工业规模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根据‘连锁联系’,这又决定其他部门间的比例。”因此,想要制定任何撇开私有农民经济发展状况以及价值规律作用的“自在的”工业计划,是根本不可能的。布哈林认为,普列奥布拉任斯基将有计划的工业积累同价值规律绝对对立起来,看不见二者的统一性,等于主张“无产阶级计划是要使社会经常地失去平衡、经常地破坏不同生产部门之间的社会必要的比例,也就是说,经常同社会存在的最基本条件作斗争。”他将普列奥布拉任斯基的观点讽刺为与马克思主义的传统相对立的“经济未来主义。”

从布哈林与普列奥布拉任斯基关于过渡时期经济规律问题的分歧,可以看到托派工业化模式与布哈林模式的又一个重要区别:在产业发展顺序上的区别,也就是所谓“发生论”(又译“遗传论”)观点与“目的论”观点的区别。由于布哈林认为计划的根本任务就是按劳动消耗规律的要求保持各生产部门之间的正确比例,他自然会认为过分脱离历史上形成的现有社会再生产比例,在产业发展顺序上实行大幅度跳跃(即在传统农业占优势条件下,越过轻工业充分发展的阶段,重点突出重工业)是不可取的。布哈林之所以称托派工业化模式为“超工业化”或“经济未来主义”,原因就在于此。从上面所引布哈林关于部门间“连锁联系”的话来看,他显然是倾向于当代发展经济学所谓“常态模式”的,即在农业发展的基础上发展轻工业,在农业和轻工业“相互繁荣”的基础上发展重工业。这种“发生论”的观点在苏联二三十年代的经济学家中是比较普遍的。格罗曼、康德拉季耶夫、巴扎罗夫都不同程度地持有这种见解。在参与编制苏联最初的几个五年计划时,他们认为“经济制度的均衡规律”应该是拟制远景计划的支柱,并断言“我们正在复兴的经济在自发地力求达到”这一均衡。在“发生论”者中甚至存在这样一种极端的观点:经济平衡和社会劳动消耗比例性要求苏联保持战前的工农业比例,即1/3:2/3。格罗曼就是持这种极端看法的人之一。他说:“我们正在从经济灾难中恢复过来,达到反映经济平衡条件的战前比例关系,这对我们现今的经济过程来说在很大程度上是真正客观意义的调节规范。”后来,持“目的论”观点的沃兹涅辛斯基在批判“发生论”者时说:“马克思曾强调指出,任何一个人类社会都必须在物质生产各个部门之间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劳动。然而这些比例的内容和各种规律——上述比例是在规律基础上形成的——对于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在原则上是各不相同的……苏联社会主义工业化的成就使历史上形成的劳动分配发生了变化,彻底粉碎了资产阶级和机会主义关于国民经济各个部分和各种成分平衡的‘理论’,揭露了布哈林机会主义的‘劳动消耗规律’。”就布哈林而言,这种批评有欠公道,因为他并不属于极端的“发生论”者之列,尽管他具有发生论的倾向。他在批评普列奥布拉任斯基时曾强调过,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由于国民收入分配、需求结构等基本条件的变化,劳动消耗规律所规定的比例会不同于旧社会的比例。他并不否认改变旧的经济结构的必要性,但主张在发展过程中保持生产部门间的“动的平衡”。事实上,布哈林曾经批评过康德拉季耶夫、魏恩斯坦等极端“发生论”者将经济生活中的一切弊端都归之于工业发展,认为必须大大压缩工业生产,先发展个体农庄的主张。布哈林称他们是“民粹派的有学问的专家”。但是,从布哈林主张按发达国家正常的产业发展顺序逐步实现工业化来看,他无疑是个“发生论”者。与布哈林主张的“常态模式”相反,托派的工业化模式是以急剧改变落后农业国传统产业结构,实行高度“倾斜式工业化”为特征的。普列奥布拉任斯基在《新经济学》一书中就轻蔑地嘲笑了“社会主义曼彻斯特派道路”。所谓“曼彻斯特道路”,正是资本主义国家常态发展模式的一个典型。“发生论”和“目的论”孰是孰非?从苏联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以及二次大战后某些欠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教训来看,这二者都是片面的,应当相互补充。

三、对斯大林模式的某些痼疾的初次诊断

在20年代末被逐出政治舞台之前,布哈林一直没有停止过对托派“超工业化”的批判。在他与斯大林结成联盟反对托洛茨基的一段时间内,他所阐述的思想,对苏联的工业化进程是起过实际影响的,尽管为时短暂。从1927年底联共(布)十五大决议中关于经济问题的提法,就可以看到这种影响。这个决议指出,党的战略目标是获得长期的高速度发展,而不是就要在明年达到最高速度,并告诫人们不要投资过度,不要过分突出重工业,还强调了保持市场平衡的必要性和发展轻工业的重要性,认为轻工业是为进一步发展经济而积累资金的良好途径。然而,以对苏联20年代发生的又一次粮食收购危机即1927年危机的不同认识为直接原因,布哈林与斯大林发生了严重分歧,最终导致前者被清除出政治舞台。

从20年代末全面展开的苏联工业化进程,采取的不是布哈林主张的模式,而是所谓“斯大林模式”。对这个模式的全面分析超出了本文的论述范围,但这里可以简单地指出的是,它既不同于布哈林模式,也不像某些西方学者认为的那样,完全是对托派理论的“剽窃”。在托派工业化模式中,没有包含着解决农民问题的可行纲领,而斯大林模式中却有这种纲领。这就是以集体农庄的形式将农民组织起来,为工业化过程的物资和资金来源提供比分散的私有小农条件下稳定得多的保证。而且,斯大林还进一步将托派模式明确为“建设就是一切”和“突出重工业”两个口号。实践证明,正如斯大林在批评布哈林时所说,这是找到了一把迅速开启工业国大门的“钥匙”。第二次世界大战的考验,显示了斯大林所做选择的政治远见。但是,正如布哈林曾经说过的,“政治上的适应性”与“经济上的合理性”并不总是一致的。斯大林模式虽然在恶劣的国际政治环境中,使苏联避免了战败灭亡的厄运,但它毕竟具有与托派模式相似的经济上的不合理性,而这又造成至今难以治愈的许多后遗症。可以说,布哈林是第一个对斯大林模式的某些痼疾进行早期诊断的经济学家。布哈林自己主张的模式虽然当时由于其“政治上的适应性”不够而在历史上落选,但对于今天在根本不同于当年的国际政治环境中建设社会主义的人们,认真地倾听这种早期诊断,无疑是很有教益的。

首先应当提到的是布哈林对“速度病”的批评。他不同意“速度就是一切”的口号,提醒人们不要一味“迷信速度”,而应当在正确处理积累和消费以及部门间比例的前提下争取合理、“最佳”的高速度。他还批评了“迷信速度”而造成的一系列弊端,例如投资膨胀。他指出,为了加快发展速度,并不意味着应当不顾一切把全部家当都用在基本建设上。如果这样做,最后必然会形成“用未来的砖头建造现实的厂房”的荒谬局面。他说,在投资问题上,人们“常常有一种特殊的‘货币拜物教’的奇怪观点,认为有了钱就有了一切。然而,如果没有必要数量的这种或那种材料……,如果生产这些材料所需要的期限超过它们应在生产中被消费的期限,那么任何金钱也帮不了我们。

对速度病的批评,还促使布哈林思索了由不断发生的“商品荒”引起的一个问题:社会主义经济中是否存在与资本主义生产过剩相颠倒的商品短缺规律?布哈林不同意“问题的这种提法”,认为“这里混淆了两种完全不同的东西:一种是不断发展的生产力落后于(在每一特定时刻)更为迅速增加的需要(落后于广义的‘需求’);另一种是特别尖锐的‘危机’形式即商品荒形式(这里问题在于有支付能力的需求)。”他指出:“第一种现象只是表明一个事实:社会确实在向社会主义过渡,需要的增长是社会的经济发展的直接动力,生产成为手段,等等。破坏再生产过程的危机性质的因素则完全是另一回事。它只在经济平衡的各种条件遭到破坏的情况下才能存在,也就是在再生产的各种因素(包括消费因素在内)不能正确协调的时候产生的。这种和资本主义相比是歪曲的‘危机’性质,是由群众需要和生产之间确实崭新的关系所决定的。但是,这种关系不是一种发展着的对抗(恰恰相反,生产不断追赶作为整个发展基本动力而走在前面的群众消费)因此,这里没有危机规律的基础,不可避免的危机规律的基础。但在这里也可能出现危机,它是由相对的无政府状态即由过渡时期经济的相对无计划性产生的。布哈林的这一看法,对于正确看待社会主义经济中的短缺现象,现在也是有启发意义的。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布哈林对权力过分集中和由此而来的官僚主义的批评。他说:“我必须把那些为社会主义工作的经济成分最大限度地开动起来,使之变得极其灵活机动。这就要求把个人的、集团的、群众的、社会的和国家的主动精神错综地配合起来。我们是过分集中化了。由于集中化,我们使自己丧失了额外的力量、资金、后备和潜力。如果我们从个别的国营企业开始,能够使我们更适应实际的具体条件,而不干成千上万带来很大损失的大小蠢事,我们就会灵活得多,机动得多,取得的成果就会大得多。” 1929年,布哈林在被迫公开认错之前,还发表了一篇题为《有组织的经营不善》的读书笔记,通过对西方垄断资本主义工业组织的官僚化和低效率的评论,隐晦曲折地对高度集权的苏联工业组织中正在形成的官僚主义做了最后一次公开批评。

布哈林对处在形成阶段的斯大林集权模式的批评,显示了他作为经济学家的洞察力。时至今日,这些批评仍有其现实意义。但是,我们现在肯定他的这些批评,并不意味着当代社会主义的改革可以用他的观点来概括和说明。目前进行的改革无论在深度和广度上都远远超过了处在过渡时期的布哈林的认识。(作者:林岗,中国人民大学原副校长,中国人民大学全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一级教授)

注:本文刊发于马克思主义研究(1988年02期)。文章经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统一注明出处人大政治经济学论坛 及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