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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晋斌等: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政府与市场关系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

发布时间:2025-05-23

内容摘要: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新表述,具有原创性和标识性。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理论和实践形成了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和运行中政府与市场关系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放得活”主要体现在市场主体、市场准入和营商环境三大方面的探索与改革;“管得住”主要体现在市场秩序与公平竞争、弥补市场失灵以及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三大方面的探索与改革。“放得活”关键是有效市场,“管得住”关键是有为政府;既“放得活”又“管得住”靠的是新方法论和新发展理念,关键是有规有效市场和有规有为政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坚持稳中求进的新方法论,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改革,以改革之力完善法治,依法“有规”是科学界定政府与市场边界的依据,从而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更高水平的结合。“有规”为“放得活”和“管得住”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也因此实现既“放得活”又“管得好”。


引言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政府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应处于何种地位,发挥何种作用,是人类社会一直思考和探索的话题,大体可以分为五类。第一类是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主张“看不见的手”配置资源,政府只需建立和维持严密的执法体制,以及提供教育和其他最低限度的公共事业,无须干预一般的经济事务,推崇自由的社会经济体制模式。第二类是基于反思“大萧条”的凯恩斯经济理论,主张国家干预经济的模式,发挥政府“看得见的手”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第三类是以米塞斯、哈耶克为代表的奥地利学派,强调自由市场和个人自由选择,否定政府任何干预政策的自由市场模式。第四类是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芝加哥学派,主张以市场为主、政府偶尔干预市场的“大市场、小政府”模式。最后一类是计划经济体制模式,经济行为以统一计划为前提,否定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与至今关于政府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地位和作用的认知相比,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全新表述,具有原创性和标识性。在政府与市场配置资源的认知上,既“放得活”又“管得住”上升至新高度,是习近平经济思想的重大创新成果,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自主知识体系。用中国理论和实践来回答既“放得活”又“管得住”这个市场经济有效运行面临的世界级问题,回答的本身就形成了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政策设计逻辑和执行逻辑。


一、“放得活”


“放得活”指的是必须更加有效地利用市场机制,营造一个更公平且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通过激发市场活力,旨在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和效益的最大化。关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认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历了多次深刻的变化。1992年中国改革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邓小平南方谈话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特别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推进了市场化改革,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该决定提出了要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到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上升至新高度。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并进一步提出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2024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在推进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再次明确了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同时提出“必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在过去三十多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过程中,核心问题一直是如何妥善处理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关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这一提法经历了不断发展、调整和深化。从最初的基础性作用,到后来的更大程度的基础性作用,再到决定性作用以及如今强调的必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这些变化反映了对市场作用认识的不断深化。必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就是要通过各种体制性改革和措施,以及宏观政策更好激发、保障市场的功能,通过“放得活”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要做到“放得活”,就需要构建一个能够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积极性和创造性的经济体制和公平竞争环境。“放得活”主要体现在市场主体、市场准入、营商环境三个方面都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和改革。


(一)市场主体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方针,强调了以公有制为主、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战略。随后,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这一制度的基本性质进行了进一步确定,会议强调了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均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核心组成部分,且两者都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石。这表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必须同时考虑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的作用,都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大重申“两个毫不动摇”的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突破,推动了资源配置方式改革并且明确了市场化改革方向,推动了所有制结构调整和公有制的改革。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针对社会上对改革发展出现的不同看法明确表态:“我们必须亮明态度、决不含糊,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两个毫不动摇’。”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种史无前例的体制,是中外经济学经典中从来没有过的概念,这是人类发展历史的一次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从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党的二十大提出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发生了质的飞跃,并始终有一个共同点,即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决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为了把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两方面的优势都发挥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同时支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反映了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并与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匹配。这意味着,公有制为主体和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决定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天然包含了多种所有制主体。同时,“两个毫不动摇”政策明确了各种所有制主体应当得到公平对待,平等参与市场经济活动。


2021年11月4日,习近平在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指出:“开放是当代中国的鲜明标识。”开放就意味着市场主体的全球化,目前已经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1983—2023年中国实际使用外资超过3万亿美元,大量世界著名企业落户中国,在华展业,外资企业、港澳台企业和内资企业一起构成了中国市场的多样化主体,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的全球化特征,让世界共建共享中国大市场,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二)市场准入


市场准入是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前提条件。在市场准入上,我们经过了不断探索与改革。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阐明了公有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主体地位,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国家和集体所有的资产在全社会总资产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其次,国有经济在掌控国民经济命脉以及发挥对经济发展的主导作用方面发挥着显著的影响力。确定国有经济定位,发挥国有经济职能,同时扩大民营经济发展空间,成为我国经济改革政策的取向。近年来针对民营企业,国家在市场准入、要素获取、公平执法、权益保护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政策举措,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


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在市场准入方面,主要通过两种方式不断扩大不同市场主体的市场准入。首先,以负面清单制度规范市场准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这一制度通过将外资投资管理中使用的负面清单制度引入国内经济治理,标志着市场准入领域的一项重大创新。2015年,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这一文件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奠定了基础。自此之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几乎每年都会进行更新,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和经济发展需求。在党的十九大上,明确了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要求。这包括两个主要方面:一是清理和废除那些阻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二是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打破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商品、要素和服务业市场准入全面深化。2022年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要求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进一步确立了境内投资者与境外投资者的平等地位,为构建“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奠定了市场主体的基础。2024年8月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发布,核心内容是要科学制定市场准入规则,实施宽松的准入政策和严格的监管机制,深层次推动市场的开放与规范化。该意见还提出,要大幅减少对经营主体的准入限制,而对于涉及国家安全和民生、战略性资源开发以及重大公共利益的领域,意见要求在准入管理时必须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依法进行管理。2024年9月8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进一步缩减了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条目,将限制措施从31条减少至29条,其中制造业领域的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实现“清零”,外资市场准入范围得到了进一步扩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实现公平准入,切实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靠制度创新实现从“放得开”走向“放得活”。


其次,通过产权流动和重组扩大市场准入。随着产权的流动和重组,财产混合所有的经济单位越来越多,在形成新的财产所有结构的过程中,市场准入自然而然地随之扩大。像电力、交通、通讯、金融等重要行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吸纳了大量的民间资本和国外资本,提高了相关行业的竞争性,激发了社会经济活力。


(三)营商环境


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统称为营商环境。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指出,国家需为各类所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平等参与创造环境,对所有企业均等对待。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资融资、税务、土地利用及对外贸易等领域,应与其他企业享有同等待遇。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党的十八大开启了从法制法规层面全面塑造营商环境的新局面。2019年10月,国务院发布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此条例汇总了多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与成效,从制度上明确了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目标。优化营商环境是解放生产力、提升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也是强活力、稳预期、促发展和增就业的有效举措。党的二十大强调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从法律法规层面提出要加快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和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深层次地优化市场营商环境。同时,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产权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推动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2023年7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明确指出了加速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必要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了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并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的国内统一大市场的改革和发展目标。


从历史来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了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促进,提高改革决策科学性。2024年10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系统整体设计推进改革新征程,开创了我国改革开放全新局面,具有划时代意义。”此后,一系列的顶层设计铲除了转变发展方式的各种体制机制上的障碍,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从统筹改革与发展走向统筹深层次改革与高质量发展,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一手抓深化国企改革,一手抓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都要实现高质量发展;严格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从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转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加快构建“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从市场主体、市场准入和营商环境三个方面系统性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运行所需的“放得活”的体制机制,以此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更好促进资源配置效率的最大化和效益最优化。


二、“管得住”


“管得住”是指在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政府通过法治力量和制度建设,更好维护市场秩序,确保市场公平竞争,弥补市场失灵,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与二十届三中全会一以贯之地指出,科学的宏观调控与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通过实施科学的宏观调控和有效的政府治理,就能够更好地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优势,进而激发全社会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管得住”要求政府必须履行好市场监管职责,维护好市场秩序,弥补好市场失灵,保障好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并防止市场出现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市场经济的稳健运行提供坚实的保障。因此,政府重点需要在市场秩序与公平竞争、弥补市场失灵以及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三个方面依法依规做到“管得住”。


(一)市场秩序与公平竞争


只有具备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才能形成开放竞争有序的国内统一大市场,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市场实现平等交换和公平竞争,从而形成一系列的特定规则和规范,即为市场秩序。良好的市场秩序是市场机制发生作用的前提和保证,而最基本的市场秩序是公平竞争。因此,政府围绕公平竞争制定行之有效的市场制度和规则,形成竞争有序的市场生态,市场才能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


为了维护公平竞争,政府需要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2008年8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从法律上明确了反对市场垄断、保护市场竞争,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2018年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挂牌,其首要职责是市场的综合监督管理。该局负责起草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相关规章、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等。此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还需要负责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致力于营造一个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2024年8月1日起施行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进一步细化了审查规则,统一了审查标准,为统筹开展“增量”新政策和“存量”政策全面审查提供了制度依据,也为全面清理资质认定等各种显性隐性进入壁垒,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提供了制度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作出重要指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均对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作出了相应的部署。2022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提出将从基础制度建设、市场设施建设等方面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提出应加快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和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的建设,并强调要进一步纠治一批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突出问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了要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以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促进竞争,促进要素市场自由流动,更好发挥出市场机制的作用。


(二)弥补市场失灵


在当前市场被赋予决定性配置资源作用的背景下,宏观经济失衡往往可以归因于市场失灵。市场机制在受到冲击时,可能导致资源配置的效率降低,从而对经济增长产生负面影响。除了垄断导致市场失灵之外,外部性、公共物品以及非对称信息都会带来市场失灵。在经济学理论和实践中,由于交易费用不为零,外部性难以通过市场本身的内部化来消除,外部性会造成社会脱离最有效的生产交换状态。因此,政府对负面的外部性要进行管制,典型的是环境管制。同时,对于具有正面外部性的,政府又需要鼓励发展。典型的是教育行业,完全依赖市场会导致资源配置不足以及不公平性。


由于非排他性非竞争性的特征,市场不愿意供给公共物品,公共物品供给不足,需要政府在提供公共物品上发挥作用。比如,有助于市场安全健康运行的治安、消防等。同时,也存在大量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劣币驱逐良币、经济欺诈、食品不安全等现象,市场的正常作用就会丧失,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失灵。市场一般不能完全自行解决类似问题,需要政府制定法规建立健全统一规范、信息共享的市场机制,约束和制止欺诈行为,发挥政府有效管理和配置资源的作用,保证市场的正常良性运转。


(三)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在自由市场经济中,基于私有化个体的决策往往会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历史已经多次证明金融危机基本是爆发在自由市场经济中,基于自由市场的个体或者机构的贪婪必会带来泡沫和危机。席勒的《非理性繁荣》深入描述了金融市场波动的心理根源,列举和论述自由市场经济中金融市场所固有的不稳定性。


科学发挥金融的功能对于现代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了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需要牢牢把资本的“逐利性”锁定在服务实体经济上,降低资本的唯利性。唯有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才能防止金融脱离实体经济而独立循环,造成虚拟经济的过度扩张,累积金融风险,从根本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实体经济服务作为金融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更好统筹金融发展和金融安全的关键一招。金融供给侧改革的本质就是要形成有效的金融供给和有效的实体经济需求相匹配,让金融回归为实体经济服务的本质属性。金融一旦回归为实体经济服务的本质属性,就可以避免资产价格泡沫,降低系统性金融风险。在通过资本推动经济增长的同时,居民收入增加反过来需要更多的金融服务,也促进了金融本身的发展。


在开放条件下,大量资本的跨境自由流动会带来汇率市场和金融市场的不合意波动,甚至引发汇率超调和货币危机。从“不可能三角”到“两难困境”都说明了开放条件下始终存在资本无序流动带来的汇率金融风险。因此,需要引导、管理资本的跨境有序流动,需要稳慎扎实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强化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增强金融稳定保障措施。必须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范围,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防范不出现系统性金融风险,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建设一个服务于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现代金融体系,加快建设金融强国。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开创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局面。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强调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围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完善市场准入、公平竞争以及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法律制度。只有依法依规管理市场,才能真正做到“管得住”。


三、既“放得活”又“管得住”


“放管”问题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面临的基本问题,本质上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在过去几十年的市场化改革过程中,不同行业出现过“一放就活、一活就乱、一乱就管、一管就死”的怪圈和困局。既“放得活”又“管得住”就是要破解上述这种困局。“放得活”与“管得住”并不矛盾,而是相辅相成、有机统一,要把握好二者之间的关系,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体制机制保障。“放得活”与“管得住”的辩证关系,实质就是政府与市场的辩证关系。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是一个非常高的要求,考验的是政策设计和各地政府的行政智慧。那么如何做到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本文认为,靠的是新方法论和新发展理念。


(一)新方法论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了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明确指出稳中求进既是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也是做好经济工作的根本方法。2023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丰富了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的内涵。其中,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使用了“先立后破”的提法。“先立”指的是在变革之前,需要先确立新规则或机制,为变革提供基础性依据。“后破”是指在新规则新机制确立之后,逐步改变或淘汰旧规则或旧机制,避免了急于求成。立是目的,破是手段。“先立后破”强调了在通盘谋划下,先进行试点实验,总结规律与经验,在更广域的范围内有序推进。2024年10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了“要坚持破和立的辩证统一,破立并举、先立后破,该立的积极主动立起来,该破的在立的基础上及时破,在破立统一中实现改革蹄疾步稳”。因此,“稳中求进、以进促稳、破立并举、先立后破”是做到既要“放得活”又要“管得住”的工作方法论。


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中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中国对世界的影响越来越大,世界也深刻影响中国,这要求经济金融工作必须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稳中求进。国内要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继续抓住和用好发展的战略机遇期,这要求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在改革、发展、改善民生、搞活微观主体等问题上都要坚持稳中求进。稳是大局和基础,稳才能为“进”创造稳定的发展环境。在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上积极进取实现以进促稳,才能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动态的稳。而“破立并举、先立后破”强调了思想、理念的引领性和规则机制的设计性,确保改革有基础性依据,及时稳步推进,在新的规则和机制上实现更高层次和更高水平的稳。


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是新方法论下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自主知识体系创造。“放得活、管得住”体现了稳中求进、以进促稳、破立并举、先立后破的新方法论。“放得活”怎么放?按照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要求的市场主体资质、市场准入标准来实现“放”,靠致力于为中外企业提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来实现“活”,做到“放得活”。“管得住”怎么管?按照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内含的公平市场竞争所要求的市场秩序来管,按照弥补市场失灵来管,按照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来管。“放得活、管得住”都需要依法依规行事,强调法治经济,达到“稳中求进,以进促稳”;新思想新理念引领法律、规则和标准制定则体现了“破立并举、先立后破”,强调了顶层设计和总体谋划的科学性、重要性和权威性以及坚持守正创新的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原则。


“放得活”涵盖了“放得开、放得活”。要做到“放得活”,需要“放得开”,需要在市场准入上清除各种显性和隐性壁垒,更多主体在市场上公平有序竞争,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激发活力,实现“放得活”。“管得住”在很大程度上包含了“管得住、管得好”。“管得住”需要依法依规管理,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下,要杜绝强调地方主义衍生出来的种种妨碍激发市场活力的行政壁垒,按照构建统一大市场的要求依法依规做到“管得住”。当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律法规基础不断完善了,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成了,也就做到了“管得好”。只有“管得住”才能“管得好”,从“管得住”到“管得好”动态体现了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整个构建过程。


(二)新发展理念


2015年10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2016年1月29日,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新发展理念就是指挥棒、红绿灯。因此,坚持新发展理念的发展,就是高质量发展。如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那就是“放得活”的同时要“管得住”,凡是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就要“放”,凡是不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就要“管”,把新发展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穿于“放得活、管得住”的动态过程中构建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创新发展注重的是解决发展动力问题。教育是人力资本的投资,人力资本是创新的来源。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教育、科技、人才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基础性、战略性支撑。截至2023年,我国教育经费支出连续11年占GDP的4%以上。而发挥好市场机制的作用,可以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人力资本+市场机制以及新型举国体制为创新提供了不竭动力。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断更新旧动能,发展新动能,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率。协调发展注重的是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我国发展不协调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区域、城乡发展等不平衡上。绿色发展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问题。习近平在2019年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开幕式的讲话中就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开放发展注重的是解决发展内外联动问题。要继续提高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应对国际经贸摩擦、争取国际经济话语权、引领全球治理的能力。共享发展注重的是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分配不公、城乡区域公共服务水平差异化等都会影响经济社会的可持续进步。


新发展理念是指挥棒、红绿灯,凡是有助于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和共享发展的经济社会活动,都要做到“放得活”;凡是不利于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和共享发展的经济社会活动,都要做到“管得住”。要充分认识到,新发展理念的落地最终需要通过更好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来实现。在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弥补市场失灵和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管得住”的基础上,新发展理念赋予界定“管”与“放”边界的新含义。必须以新发展理念统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具体内容,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更加明晰行政权力与市场的边界,发挥好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


新方法论和新发展理念下的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具有鲜明的时代性。首先,新方法论下的政府与市场关系是统一的,不是对立的。新方法论要求顶层设计和总体谋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必须在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中得到体现。顶层设计和总体谋划的政策要求是:要稳中求进,不要急躁冒进;要以进促稳,不要求稳不进;要破立并举,不要只立不破或只破不立;要先立后破,该破的在立的基础上及时破,不要未立先破。在实践中,这要求“增量”新政策和“存量”政策之间保持好衔接和平滑,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落实到位,跨周期和逆周期宏观政策有机相结合,立足国情一步一个脚印推进改革,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牢牢把握发展主动权。政府对市场的引导将是持续的,对市场的影响力也是持续的。其次,新发展理念下的政府与市场关系是系统性的,不是零散的。政府的作用不仅仅是体现在弥补市场失灵上,新发展理念作为指挥棒要求市场本身的培育和发展要体现出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场培育和发展有明确的方向,不是自生自发的市场秩序。如果在理解和贯彻新发展理念上出现了偏差,就会出现过度同质化或过度消耗资源等非正常方式的“内卷式”竞争现象,导致投资效益低下,破环市场秩序,危害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生态。202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规范地方政府和企业行为,治理劣质低价的恶性竞争。


实现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是进一步思考如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任务。要“放得开”同时达到“放得活”,关键是有规有效市场,有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要“管得住”同时达到“管得好”,关键是有规有为政府,有高效能的政府治理水平。要持续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严格依据法律法规来规范政府行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执政为民。要避免行政手段对经济主体的不当干涉,持续巩固竞争性政策的基础地位,突出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


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必须持续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2024年10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要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以改革之力完善法治,进一步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好发挥法治在排除改革阻力、巩固改革成果中的积极作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平等保护全体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而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需要市场和政府协同发力。可见,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公正司法,透明化行政权力,是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的关键。


根据法律法规,在“有规”的基础上,从市场广度和深度两个层面上不断推进改革进程,严格规范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约束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同时,要完善司法、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体系,防止行政权力对市场机制破坏,防止公共权力私有化、商品化,破除各种非正常的市场分割与市场垄断权力,更好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因此,坚持新方法论,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改革,以改革之力完善法治,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为市场有效运行和高水平管理确立“有规”,以法治的方式消除主体参与市场面临的不确定性。新方法论、新发展理念下的市场是有规有效市场,政府是有规有为政府,通过“有规”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的、更高水平的结合,从而做到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构建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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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简要结论


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新表述,具有原创性和标识性,是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新方法论,在市场主体、市场准入和营商环境三大方面进行了深入改革和探索,从“放得开”走向“放得活”。在市场秩序与公平竞争、弥补市场失灵以及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三大方面做到“管得住”。在新发展理念的指挥棒下,凡是符合新发展理念的要“放得活”,凡是不符合新发展理念的要“管得住”,赋予了“放管”边界的新含义。


做到既“放得活”又“管得住”,靠的是新方法论和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的新方法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改革,将新发展理念贯穿于改革方案设计之中,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和规则,以改革之力完善法治。因此,新方法论和新发展理念下的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均建立在“有规”的基础上。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基础和依据是“有规”,从而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的、更高水平的结合。坚持新方法论,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改革,引领市场的法律、规则和标准制定,强调顶层设计和总体谋划,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增强改革政策取向一致性。同时,市场本身运行过程中形成的一系列特定的规则和规范,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经验,要注重运用和推广好,并上升到制度建设层面巩固发展的成果。通过充分发挥好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的优势,建立和完善统一的市场经济制度基础规则,构建政府与市场之间关系的“有规”:市场运行“有规可循”,政府治理“有规可依”,从而实现科学的宏观调控和有效的政府治理。“放得活”关键是有效市场;“管得住”关键是有为政府;既“放得活”又“管得住”关键是有规有效市场和有规有为政府。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依法“有规”是科学界定政府与市场边界的依据,“有规”为“放得活”和“管得住”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坚持新方法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是动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根本。习近平总书记说,实践没有止境,理论创新也没有止境,要顺应时代发展新趋势,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管得住”是“管得好”的前提,依靠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推动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加快构建,并运行良好,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本质上也是指既“放得活”又“管得好”,这就理顺了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理顺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理顺了发展与安全的关系,理顺了秩序与活力的关系。因此,既“放得活”又“管得住”在理论和实践层面形成了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和运行中政府与市场关系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


作者:王晋斌,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厉妍彤,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本文转载自教学与研究(2025年第4期)。文章经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统一注明出处人大政治经济学论坛及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