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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瑞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微观分析基础

发布时间:2020-11-07

内容摘要:通过对中国经验的理论总结来提炼概念体系、知识体系,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研究范式的特征,要求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指导地位,直面中国现实,选择问题导向的研究方法,实现理论创新。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研究范式需要重构一个微观经济分析基础,需重点关注以下三个重要领域:第一个是国有企业和市场经济的兼容性问题;第二个是按劳分配与市场经济的兼容性问题;第三个是如何处理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第一,以分类改革的原则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第二,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第三,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推进垄断行业国有企业的改革;第四,分类分层推进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改革;第五,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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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想谈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研究范式。每一种理论都有其特有的研究范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当然有它独特的研究范式。所谓范式,实际上是在某一学科内,被一批理论家和应用者所共同接受使用并作为交流思想工具的一套概念体系和分析方法。比如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就有一套概念体系,如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理论等。西方经济学也有一套概念体系,如经济人、边际效用、帕累托效率等。而理论是人们依据一定的研究范式,由实践概括出来的关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知识的有系统的一种结论,因此它对人们来自实践的活动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参考价值。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式是以社会人为假设,形成了一个整体主义的阶级利益分析方法。它是以生产关系为研究对象,讨论特定社会条件下的生产方式的演变规律。20世纪90年代,伴随着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深化,经济学界开始逐步流行西方主流经济学。西方主流经济学研究范式的特征是在经济人假设下,形成了一种个体主义的成本和收益分析方法。在这样的研究范式下,它证明了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体系能够自动地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20世纪80年代我国开展改革开放以来,已有的研究范式遇到了巨大的困难,困难在于要解释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条件下如何发展市场经济。也就是说既要坚持公有制为主、按劳分配为主,同时我们又希望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当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这样的一种体制模式是前人从来没有实践过的。我们国家从20世纪80年代就开展了这样一种实践,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比如过去40年,中国通过改革开放,无论是国家财富,还是人们的生活水平,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因此当我们总结改革开放经验的时候,发现已有的理论不能给我们一个圆满的答案。无论是在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里面,还是在我们所熟悉的一套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式里面,或者是在一套西方主流经济学的框架里面,或在新自由主义的分析框架里面,我们都没办法讲清楚这样一条特有的中国道路或特有的中国模式。我们在政治经济学研究范式里面,能够讲清楚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但是要讨论市场起决定作用,我们发现缺失有效的研究范畴与分析手段及分析框架。但是当我们利用西方主流经济学来研究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时候,我们能够有效解释市场,但是有可能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产生很多片面的理解。所以在这样的背景条件下,我们提出要构建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或者说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我们需要这样一套理论来解释中国过去发生的事情,以及对未来中国的发展方向能够给出一种指引。因此,中国经济学或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成为当代经济学界关注的热点研究领域。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式伴随着实践的发展正在形成过程中,中国的经济学者正在通过对中国经验的理论总结来提炼概念体系、知识体系,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发展。尽管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还不成熟,但我们还是可以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研究范式的一些特征。其中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指导地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种经济理论五花八门,但我们政治经济学的根本只能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而不能是别的什么经济理论”。有的人认为马克思主义过时了,因为我们现在搞市场经济了。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如果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有基本了解,就会发现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在当下仍然是非常有效的。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就是为广大的劳动人民谋利益,这与我们当下倡导人民本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一脉相承的。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就是通过揭示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坚信资本主义必然灭亡,共产主义必然胜利。当下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共产党人的基本信仰都表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没有过时。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是唯物史观。唯物史观两个重要观点,一个是生产力观点,一个实践的观点。毫无疑问,生产力观点、实践观点是指导我们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基本方法。基于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学习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论,有利于我们掌握科学的经济分析方法,认识经济运行过程,把握社会经济发展规律,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力,更好回答我国经济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但我们认为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并不是等于我们要照搬照抄马克思主义,中国的经验告诉我们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和中国实践结合是一个成功的做法。把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的基本原理同改革开放的实践结合起来,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这就需要坚定不移推进马克思主义的当代化和中国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另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问题导向,也就是直面中国现实,选择问题导向的研究方法,实现理论创新。中国正在进行的改革开放,是前无古人的伟大实践,那就是探索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条件下,怎么发展市场经济,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是以中国正在进行的伟大变革为研究对象,发现提炼总结中国模式、中国道路、中国经验背后的理论逻辑,通过梳理这样的理论逻辑,来发现新的研究概念、新的经济运行规律,然后从中提炼出新范畴和基本概念,梳理出新的知识体系。在这个过程中一定是沉淀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理论体系。在直面中国现实,回答我国改革开放与经济发展中面临难点与重点问题时,我们发现无论中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还是中西方主流经济学的教材中都难以找到现成的答案。因此,当我们在经典著作里面找不到答案时,不要陷入本本主义的条条框框,更不要简单地怀疑我们正在进行的伟大实践,而是要面对这样的现实来进行理论创新,这样的一种创新成果,就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有机成分。习总书记在“新境界”的讲话中梳理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在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创造性发展。如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的理论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这些理论成果,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没有讲过,改革开放前我们也没有这方面的实践和认识,是适应当代中国国情和时代特点的政治经济学,不仅有力指导了我国经济发展实践,而且开拓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新境界。”这就是我理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研究范式的两个非常重要的特征,一个要点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第二个要点是直面中国现实问题导向。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创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将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因为我们面对的研究对象是不确定的,不可能在研究对象不确定的条件下面,就能够创造出一套非常成熟理论的研究范式和理论体系。所以我们现在只能就实践当中提出的问题,一个个来进行突破,从而发现新的规律,总结出新的理论观点,然后把它系统化、结构化,逐渐形成一套成熟的研究范式。这可能要经过几代人不断地实践、不断地探索,逐渐形成这样一套理论。

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研究范式需要重构一个微观经济分析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要研究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在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条件下来发展市场经济,让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既要研究生产关系,包括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等,也要研究一定生产关系下的资源配置,也就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条件下的市场机制有效运行的条件。这样的研究任务就决定了已有的研究范式不能满足这样的需求。经典的政治经济学主要是以生产关系为研究对象,特别是以集权计划经济体制为背景的传统政治经济学,完全排斥商品货币关系,否定企业的独立商品者地位,它对资源配置这个方面的研究严重不足。另外,西方主流经济学主要是研究稀缺资源如何实现最优配置,也就是回答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如何生产等问题,它假定每一个参与市场活动的主体都能够在给定条件下追求主体福利最大化,也就是说只有在硬预算约束条件下,价格机制、竞争机制才可能发挥作用,而硬预算约束背后的制度条件就是私有产权制度。换句话说,西方主流经济学研究资源配置是以私有产权为前提的,因此当我们用这样的一套微观理论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机制运行时,会潜在地接受私有产权的假设。这时我们就发现西方主流经济学或者西方的微观经济学难以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微观经济分析的基础。原因在于我们是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国有经济为主导的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所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新境界”中特别强调:“我们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大前提下发展市场经济,什么时候都不能忘了‘社会主义’这个定语。”公有制主体地位不能动摇,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能动摇,在这个前提下发展市场经济,既要“有效的市场”,也要“有为的政府”。因此,重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微观分析基础,就成为我们当下面临的一个重点和难点问题。我们现在的政治经济的教材,在研究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时候,采用的是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式,而在研究市场机制怎么配置资源的时候,很多教材有意或无意采用了西方的主流经济学逻辑。当接受了西方主流经济学的逻辑,就难以在理论上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的原则。当学生拿到这本教材的时候,他发现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缺失扎实的微观基础,搞市场经济还是要发展私有产权。所以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微观经济基础至关重要,制度基础不同,资源配置方式也发生新变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微观分析基础需要关注哪几个重要领域?第一个重要领域是在理论上必须要解决国有企业和市场经济的兼容性问题。第二个需要研究的重要领域是按劳分配与市场经济的兼容性问题。按照西方主流经济学的逻辑,只能是按生产要素分配,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这里至少有几个问题需要研究:按劳分配的内涵到底是什么?按劳分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怎么实现的?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如何处理?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中的劳动收入占比问题以及共同富裕问题。第三个重要研究领域是如何处理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按照西方经济学的逻辑,政府就是守夜人,主要是弥补市场失灵。按照新自由主义的观点,市场可能失败,但政府也可能失败,一般来说,市场失灵的地方通常是产权界定不清晰的地方,因此可以通过产权界定把外部效应内部化。这样一种思想很难描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之间关系的处理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微观分析基础的重要研究问题。第四个重要研究领域是非同质性经济。西方主流经济学讨论的微观经济是同质性经济,制度基础是私有产权,一个自由竞争的市场能够自动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然而,我国的微观经济基础是不同质的,也就是我们通常讲的不平衡性,比如区域不平衡,存在东中西区域差异;城乡不平衡,存在“三农”问题;收入不平衡,有反贫困问题;结构不平衡,存在结构转型、产业升级问题。显然,其中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通过国有企业的改革解决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的兼容性问题。

按照西方主流经济逻辑,只有全面私有化,才能发展市场经济。而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公有制为主主要通过国有经济为主导来体现。因此,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就必须从理论上回答以下问题:如何理解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的性质以及它的功能?国有经济如何进行布局优化?如何推进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如何改革国有资产的监管体制?如何推动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创新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比以往更加强调市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改革:一是市场主体重塑;二是市场体系,包括价格体系的改革;三是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完善宏观调控方式,让市场机制发挥更大的作用。市场主体的重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国有企业的改革;二是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意见》体现了让市场机制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发挥更大作用的思想。下面分三个方面就这一认识来发表一些看法。

第一,以分类改革的原则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我们国家对国有企业的改革确立了战略性调整的改革思路,也就是所谓的“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并提出了“抓大放小”这一实施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原则,也就是“抓好”大型国有企业,“放开”小的国有企业,包括放弃政府的控股地位甚至实现非国有。这一改革原则在实施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大型国有企业可能处于竞争性领域,未必一定要抓住,小型国有企业可能涉及国家安全性等目标未必一定可以放开。2015年中央提出了一个新的原则,即“分类改革”,它是比“抓大放小”更清晰的、有进有退的原则。该文件把国有经济分为公益类和商业类,其中商业类又分为一类和二类,对于相应的自然垄断型与竞争性国有企业,对不同类型的国有经济实行不同的改革。这样的分类改革原则大大推进了国企改革,但在实施的过程也有一些问题。例如,按照文件精神,处于公益领域的国企原则上政府应该“抓”,但是事实上公益领域除了准公共品领域之外,还有一些领域一些方面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另外一方面物品的技术特征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像教育、医疗、养老这些产业,完全交给市场可能供给不足,但完全由政府来供给可能供给效率堪忧。商业一类和商业二类的区分在实际操作当中可能也有一些问题,如自然垄断行业的国家控制与必要的开放及反垄断问题等。

我在1995年发表在《经济研究》中的一篇论文中率先提出了国有企业分类改革的原则,主张根据国有企业所处行业的不同,分为竞争性行业和非竞争性行业,根据国有企业所提供产品性质的不同,区分为私产品和公产品,对于处在垄断领域,其产品性质属于公共产品,则实行国有国营模式,即国家所有国家直接经营;对于处在自然垄断行业,其提供的产品属于私产品,则实行国有国控,即在国有资本控股条件下进行股份制改造;对于处在竞争领域,其产品属于私产品,原则上可以完全走向市场化。2017年我主持的一个研究课题进一步完善了分类改革的原则与路径。

《意见》在2015年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分类改革的原则,提出国有资本应更多投向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和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科技、国防、安全等领域。这些领域自然属于非竞争领域。在非竞争领域要增强国有经济的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对处于充分竞争领域的国有经济,《意见》提出的改革原则是通过资本化、证券化等方式,优化国有资本配置,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探索将部分国有资本转化为优先股,就是强调收益权,不强调控制权。因此我从《意见》中看到了国企战略性调整的明确标准与实施原则,并不是在所有领域都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而是应分不同的领域选择不同的改革模式。那就是对处于非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来说,在保持国家控股条件下优化国有资本的经营效率,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处于完全竞争领域的国有企业,更多强化国有资本的收益功能,而不是控股功能,可以更大程度上把企业推向市场。我认为按照这样的一种思路来推进国企改革,有助于更加有效地推进国有经济的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第二,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2015年的中央文件确定了两个改革原则:一个是实施国有企业的分类改革,一个是推进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从这几年来看,混改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抓手和切入点。从实践来看,混改取得了很多成绩,也遇到了不少问题,最主要的问题是所谓“混而不改”的问题,也就是从形式上看,许多国企都进行了混改,但对国企经营机制的改善不明显,主要原因是很多国企领导人怕在混改中被扣上国有资产流失的帽子,为了规避风险,更倾向于让国企和国企混,国企和民企混的不多,即使民营企业入股国企,民营资本大多起的作用非常小,更不愿让民营资本染指控股权。有些民营企业为了享受国企的某些特殊政策,出现了在混改中民企争戴红帽子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在2017年的相关研究中提出应该分类推进混改,即在非竞争性领域实施国有资本控股条件下的混改,而在竞争性领域,国企混改就不一定要让国有资本保有控制权。细读《意见》,我认为文件表达了按照分类原则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具体安排。

《意见》要求在重点领域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原则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也就是在非竞争性领域混改要强调国有资本控制地位,重点是通过混改改善经营机制。而在竞争性领域我们甚至可以让国有股权转化为优先股,优先股就是强调国有资本的收益功能,不强调控制权。我们甚至可以在一些竞争性国企中放弃控股权,让民营资本控股,这样可以把更多市场因素引入国企。《意见》强调在混改企业当中应该实行股权激励,包括员工持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等等。在混改当中,特别是在竞争性企业混改当中,我们可以通过股权激励的方式来促进企业家队伍的形成。《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有别于国有独资、全资公司的治理机制和监管制度,对国有资本不控股的混改企业要探索实施更加灵活高效的监管制度。按照分类原则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可以增强国企领导人大胆探索的改革动力,打消一些顾虑,从而可以加快引导处于竞争性领域的企业通过混改走向市场,更有利于处于非竞争性领域的企业通过混改引入更多市场因素,提高国有资本的经营效率。

第三,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推进垄断行业国有企业的改革。

强调国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是《意见》的显著特点。在国企改革方面,《意见》更加尊重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具体表现就是通过引入竞争机制稳步推进自然垄断行业的改革。《意见》除了继续推进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垄断企业改革外,强调了加快实行垄断行业中竞争性环节的市场化,打破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原来在自然垄断行业“胡子眉毛一把抓”,认为都应由国家掌握,但事实上自然垄断行业里有很多不同环节,有一些环节是应由国家掌控,有一些环节具有竞争性,是完全可以引入市场机制。譬如《意见》对电力市场、油气管网行业、铁路运输业、邮政、烟草专卖专营体制等的某些经营环节引入市场机制的具体改革措施,如有序放开用电计划和竞争性环节电价,适时放开天然气源和销售价格,推进油气管网对市场主体公平开放,不同市场主体参与铁路运输业务的适度竞争等。我认为竞争机制的适度引入对于推进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改革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意见》明确提出要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排除所有制歧视,实现各类所有制主体公平竞争。上面讲到的这些领域原来都是政府控制比较多的领域。我们注意到,《意见》一个非常重要的特色是在政府和市场关系的处理上面更大程度上强调市场,最大限度发挥市场作用。具体而言,在以上这些领域当中实现各类所有制主体的公平竞争就是更大程度发挥市场机制的最重要的举措之一。

《意见》特别讲到要支持非公有制主体进入电力、油气等自然垄断行业,同时提出来要放宽服务业领域的市场准入。这样的改革安排不仅有利于打破市场垄断,提高处于自然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率,而且也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机遇。民营企业投资率不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投资机会少。有不少领域对民营资本是封闭的。“旋转门”、“天花板”、“玻璃门”讲的就是这个问题。按照现在的《意见》安排,如果某些垄断性行业允许民营资本进入,某些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的服务业领域能够向民营资本开放的话,可以一举两得。一方面可以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机遇,另一方面把垄断行业中国企改革推向一个新的高度。我非常期待这个《意见》能够落地,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改革的动力机制。《意见》最后写到要形成改革的激励机制,或者说要形成一个改革的动力机制,这是非常重要的。

第四,分类分层推进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改革。

在对国有企业进行分类改革的同时,需要同步推进国有资产的监管体制,国资委主要代表国家行使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国资委对央企的监管从“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不再具体干预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而专注于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为了避免国资委或者公司总部过多干预下属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可以推进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把集团总部改造成为承担“管资本”职能的控股公司,对于央企,可以建立起“国资委-国有资本授权经营公司-股份公司”的三级链条。对于地方国有企业,可以构建“地方国资委-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股份公司”的三级委托代理关系。

第五,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

考虑到现代公司治理正从过去的股东利益最大化模式向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模式转变,以及公有制企业更关注劳动者权益的特征,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创新不能完全照搬西方的模式,而应既体现现代市场经济要求,又要具有中国特色,充分考虑到党的领导、市场竞争要求、物质资本逻辑与人力资本分享企业所有权逻辑等。具体来说,就是要在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原则的指导下,通过加强组织的领导作用来体现国有企业的制度属性;通过共同治理和相机治理相结合的方式来重构具体的治理机制。


本文刊发于上海经济研究(2020年第10期)。文章经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统一注明出处及作者。

作者:杨瑞龙,中国人民大学全国中特政经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一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