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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海平:关于社会主义利用资本的几个理论问题

发布时间:2022-09-20

内容摘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个伟大创造,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充分利用和发挥资本的积极作用同样是一个伟大创造,是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的重大创新。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发展阶段,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科学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实践经验,正确认识资本与资本主义、资本与社会主义的关系,深刻认识资本主义制度中的资本和社会主义制度中的资本的共性和本质区别,深化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资本的特性与作用,更好发挥资本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对资本的规范、监管和引导,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和野蛮生长,坚持反垄断和反不公平竞争,使各类资本更好服务于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大局。


在百年奋斗历程中,中国共产党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从我国国情和不同时期主要任务出发,不断深化对资本的认识,不断探索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的方针政策。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资本”在我国遭到彻底否定并消失了。在那个特殊的历史时期,出于意识形态和政治上的原因,为了表示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对立和根本区别,人们把“资本”与“资本主义”等而视之,忌讳使用“资本”概念。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确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此相适应,各种资本也发展起来,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中央政治局会议、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2022年中央政治局第38次集体学习中发表重要讲话,阐明了党对资本的基本认识和重大原则,标志着习近平经济思想的重大发展,为学术界深入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资本问题指明了方向。应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科学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实践经验,正确认识资本与资本主义、资本与社会主义的关系,科学认识资本的一般特性,深刻认识资本主义制度中的资本和社会主义制度中的资本的共性与本质区别,深化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各类资本的特性与双重作用,为更好发挥资本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提供正确的理论指导。


一、什么是资本


科学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资本问题,首先需要正确理解什么是资本,什么是资本主义,资本与资本主义的关系是什么。在过去一段历史时期,人们曾经把资本与资本主义等同起来,从而把社会主义与资本对立起来,并且认为这是以马克思的理论为根据的。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解。在马克思的理论中,资本与资本主义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


关于什么是资本,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做了最全面最系统最深刻的分析。与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对资本的形而上学和历史唯心主义的理解不同,马克思运用唯物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采用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逻辑方法,分别从“资本的生产过程”“资本的流通过程”“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三个维度和三个层次抽丝剥茧式地揭示了资本的多重规定性和丰富内涵。


1.货币是资本的最初表现形式,资本是能够带来价值增殖的价值。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篇中,为了说明“货币到资本的转化”,从而在逻辑上提出“资本”范畴,依据资本运动的价值增殖的总体特征,马克思原创性地提出了G-W-G′这个“资本总公式”,并通过与W-G-W这个商品流通公式的对比分析,“从形式上”直观地说明了资本运动与一般商品流通的联系和区别。马克思用资本总公式G-W-G′表达了资本的三个总体性特征:一是价值增殖即赚钱的目的和动机;二是资本对于价值增殖的追求是无止境的;三是资本必须经过一定的运动过程(为了与商品流通形式进行更加直观的对比,马克思用G-W-G这样一个看似也是属于商品流通的形式来表达资本所特有的运动过程)才能实现价值增殖或赚钱的目的。为了引出后面的剩余价值生产理论,马克思在这里把资本实现的价值增殖部分叫作剩余价值。必须认识到,这是关于资本的最一般分析,揭示了一切资本的一般特征,适用于不同历史时代的所有资本,其中也包括社会主义条件下的资本。马克思从资本总公式与商品流通公式的对比分析出发来说明作为货币的货币与作为资本的货币的联系和区别,反映了马克思关于资本与商品流通、货币的内在联系的深刻洞见,他明确指出:“商品流通是资本的起点。商品生产和发达的商品流通,即贸易,是资本产生的历史前提。世界贸易和世界市场在16世纪揭开了资本的现代生活史。”“为了认识货币是资本的最初的表现形式,不必回顾资本产生的历史。这个历史每天都在我们眼前重演。现在每一个新资本最初仍然是作为货币出现在舞台上,也就是出现在市场上——商品市场、劳动市场或货币市场上,经过一定的过程,这个货币就转化为资本。”因此,认为马克思把资本仅仅理解为“物质实体和力量”是没有根据的。同时我们要深刻地认识到,马克思的这个理论对于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存在的必然性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个伟大创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必然会有各种形态的资本。”这是符合马克思理论逻辑的正确论断。


2.资本在本质上是一种特定的、属于一定历史阶段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篇中,马克思在劳动价值理论或价值规律的基础上,进一步展开对“资本总公式的矛盾”的分析。通过分析,马克思得出一个十分重要的逻辑结论:“资本不能从流通中产生,又不能不从流通中产生。它必须既在流通中又不在流通中产生。”马克思的这个结论深刻地揭示了科学的政治经济学必须回答的根本问题,即如何在劳动价值理论与等价交换的基础上去说明剩余价值的产生。同时这个逻辑结论还预示了《资本论》从第一卷到第二卷的逻辑理路。在这里,马克思首先揭示了流通过程中的购买环节对于资本价值增殖的特殊“贡献”,即在这个环节存在着一种特殊的商品即劳动力商品的买与卖,而劳动力成为商品正是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前提条件。马克思进一步分析了劳动力成为商品的前提条件,这就是劳动者在获得人身自由的同时他们的生产资料被剥夺,从而成为具有“双重自由”的雇佣劳动者。马克思深刻地指出:“自然界不是一方面造成货币占有者或商品占有者,而另一方面造成只是自己劳动力的占有者。这种关系既不是自然史上的关系,也不是一切历史时期所共有的社会关系。它本身显然是已往历史发展的结果,是许多次经济变革的产物,是一系列陈旧的社会生产形态灭亡的产物。”“有了商品流通和货币流通,决不是就具备了资本存在的历史条件。只有当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占有者在市场上找到出卖自己劳动力的自由工人的时候,资本才产生;而单是这一历史条件就包含着一部世界史。因此,资本一出现,就标志着社会生产过程的一个新时代。”这就清楚地表明,马克思对于资本的理解已经从一般性上升到了特殊性层面,即不仅把资本理解为所有可以获得价值增殖的货币或价值,而是进一步理解为一种特定的、属于一定历史阶段的社会生产方式,即通过劳动力商品的买卖而建立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资本论》后面的所有分析都是以此为基础和出发点的。


在提出“资本”范畴之后,《资本论》第一卷第三、四、五篇展开了对“资本的生产过程”的分析,马克思分析了剩余价值的生产方式和根本来源,从而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剩余价值生产发展规律;第七篇则是对资本积累过程即资本再生产过程的研究,马克思分析了资本积累与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共同演进对劳资双方产生的根本性影响,揭示了资本积累规律及其产生的社会经济后果。值得关注的是,在整部《资本论》中,马克思依据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方法论,一方面把“资本”理解为资产阶级社会的“普照的光”,另一方面把生产方式作为划分人类社会形态的根本标准,把产业资本在整个社会生产中取得支配和统治地位理解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资本主义社会得以建立的根本标志,并据此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基础上的商业资本、借贷资本、土地所有权与资本主义以前的商业资本、高利贷资本和土地所有权区别开来。深刻理解这一点,是准确把握《资本论》的理论逻辑及其结构的前提和出发点。


3.资本是一种特殊的运动,不能把资本理解为一种静止物。依据上述确定的逻辑进路,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卷系统考察了“资本的流通过程”:前两篇考察单个产业资本的循环和周转;第三篇分析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和流通。马克思的资本循环理论表明,正是在循环中,产业资本依次采取了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和商品资本等物质形式,特别是资本从货币形式转化为生产要素形式之后,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成为资本的表现形式,只是在这里,资本主要表现为狭义的生产要素。为了保持循环的连续性,产业资本必须以一定的内在比例同时处在货币、生产要素、商品等三种不同的形式上,并且必须完成依次转换。如果不是这样,产业资本的循环就不是通畅的,甚至可能中断。由于产业资本必须依次采取货币、生产要素和商品等形式,那么如果说流通环节是广义的生产过程的必要环节,相应地,货币和商品也是广义的生产过程不可或缺的要素。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产业资本及其各种表现形式都是广义的生产要素,在商品资本和货币资本职能独立化而形成商业资本和借贷资本之后,也不会改变它们是广义的生产要素这一基本性质。


资本循环是可见的产业资本运动形式,而不可见的资本价值运动及其增殖才是资本循环背后的内容。资本循环的目的不仅在于实现预付资本价值的回流,更在于必须实现预付资本价值的增殖,否则整个循环就是没有意义的,甚至是失败的。于是,马克思进一步分析了产业资本循环背后的资本价值运动,即资本周转。马克思从资本循环出发,分析了制约资本价值运动及其速度的全过程因素,其中包括生产资本的结构,即固定资本与流动资本的比例、劳动期间、生产时间、流通时间等,从而说明了提高资本周转速度或效率的可能途径和方法。马克思的资本循环和周转理论,体现着劳动二重性的分析方法,只有从循环和周转的内在统一性出发,才能真正理解和把握马克思这一理论的精髓,才能深刻认识产业资本的运动规律。


由于各个产业资本之间是互相联系、互为条件、互相制约的,在抽象地分析了单个产业资本的循环和周转之后,《资本论》第二卷第三篇进一步分析了由各个产业资本的运动及其相互联系和交错而形成的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与流通。马克思依次分析了社会总资本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实现过程、形式和条件,从宏观上揭示了产业资本运动规律。马克思的分析表明,从宏观上看,社会总资本再生产要得到完全实现,社会生产的各个部类、副类乃至各个部门之间必须保持各种复杂的内在比例关系,但是由于“过程本身的复杂性”,特别是资本主义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决定了这些比例关系并不能自动地持续得到满足和保持,这些比例关系得到满足的程度以资本主义经济的波动性和周期性表现出来,繁荣、危机、萧条、复苏是资本主义宏观经济运行过程中必然呈现的几个阶段和状态。


总之,《资本论》第二卷全面深刻地揭示了资本是一种特殊运动的规定性,这种运动的规定性既来源于商品生产的内在要求,更是来源于资本是价值增殖的价值和独特的生产方式的本质属性。只有从这几个方面的统一性出发,才能深刻认识和把握资本的运动特性和规律。


4.资本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权力。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对资本的权力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


首先,马克思分析了资本作为一种社会权力的来源,即资本权力首先来源于它的第一个表现形式——货币,而货币本身的权力来源于它作为一般等价物的特殊规定性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各方面职能,并且“随着商品流通的扩展,货币——财富的随时可用的绝对社会形式——的权力增大了”。一切资本首先都表现为货币,从而不仅拥有了一种权力,而且把体现在货币上的社会权力变成私人权力。马克思深刻地指出:“货币本身是商品,是可以成为任何人的私产的外界物。这样,社会权力就成为私人的私有权力。”


其次,马克思进一步分析了资本在生产过程中的权力来源及其与工人的对立性质。马克思指出:“雇佣工人的协作只是资本同时使用他们的结果。他们的职能上的联系和他们作为生产总体所形成的统一,存在于他们之外,存在于把他们集合和联结在一起的资本中。因此,他们的劳动的联系,在观念上作为资本家的计划,在实践中作为资本家的权威,作为他人意志——他们的活动必须服从这个意志的目的——的权力,而和他们相对立。”“资本家所以是资本家,并不是因为他是工业的管理者,相反,他所以成为工业的司令官,因为他是资本家。工业上的最高权力成了资本的属性。”“生产过程的智力同体力劳动相分离,智力转化为资本支配劳动的权力,是在以机器为基础的大工业中完成的。”


再次,马克思分析了资本作为平等的社会权力在资本竞争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利润率平均化中的作用,他指出,在通过生产价格获取平均利润的形式上,“资本就意识到自己是一种社会权力,每个资本家都按照他在社会总资本中占有的份额而分享这种权力。”同时,资本权力还表现出特有的阶级属性:“我们在这里得到了一个像数学一样精确的证明:为什么资本家在他们的竞争中表现出彼此都是假兄弟,但面对整个工人阶级却结成真正的共济会团体。”马克思进而指出了资本的权力所存在的内在矛盾:“由资本形成的一般的社会权力和资本家个人对这些社会生产条件拥有的私人权力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地发展起来,并且包含着这种关系的解体,因为它同时包含着把生产条件改造成为一般的、公共的、社会的生产条件。”


《资本论》运用的是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和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理论叙述方法,因此,我们不仅要全面认识资本的多种规定性,而且必须深刻把握资本的多重规定性之间的辩证关系及其内在统一性。其中,深刻认识资本与货币之间的内在联系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这个意义在于,正是由于货币始终是资本的前提和第一种表现形式,货币到资本的转化具有内在的必然性,但是,货币究竟是转化为什么性质的资本,则取决于一定的社会制度和历史条件。从这一点出发,不仅能够深刻理解为什么资本主义起源于西欧,而中国历史上虽然有发达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但一直未能自发地过渡到资本主义社会,并且能够正确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本现象。


二、什么是资本主义


关于什么是资本主义,西方学者存在着各种不同的理解。例如,制度与演化经济学家杰弗里·霍奇森在《资本主义的本质》一书中专门探讨了资本主义的定义问题,霍奇森不同意或者不完全同意许多人的观点(包括马克思的观点),提出了一个关于资本主义的“完整”定义:“具有下面六个特征的一种生产体系:1.一个法律体系支持拥有、购买和出售私有财产的普遍个人权利和义务。2.普通的商品交换和包含货币的市场。3.普遍的生产资料私人所有,企业据此为出售而生产物品和服务,追求利润。4.多数生产的组织是分享的,脱离了居家生产和家庭生产。5.普遍的雇佣劳动和雇佣合同。6.一个有银行制度的发达金融体系,普遍使用可以把财产用作抵押的信用,出售债务。”霍奇森特别强调了法律在资本主义形成和运行中的重要地位。又如,当代美国经济学家塞缪尔·鲍尔斯、理查德·爱德华兹、弗兰克·罗斯福、梅伦·拉鲁迪在合著的《理解资本主义》一书中认为:“我们将资本主义(capitalism)定义为一种经济制度,在这种制度中,雇主以营利为目的雇用工人生产商品和服务并销售。”值得注意的是,鲍尔斯等人对于资本主义的定义并没有强调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可以看出,霍奇森、鲍尔斯等人的观点明显受到马克思理论的影响。拉里·尼尔在《剑桥资本主义史》中认为,每一类资本主义当中还是有着四种共同的要素,它们强调的无外乎是:“1.私有的产权;2.第三方可强制执行的契约;3.价格灵活变动的市场;4.支持型的政府。”“资本主义就能够有效地被定义为在更广泛的、起支撑作用的社会、政治和文化系统中运行的一个复杂而具有适应性的经济制度。”尼尔强调了资本主义与资本的关联,但是忽视了雇佣劳动在资本主义中的特殊地位,仅仅把“劳动力”理解为与土地、资本、商品和服务并列的市场交易对象。


讨论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的理解,我们不得不注意到这样一种现象,这就是马克思是否及何时使用“资本主义”这个概念,在国际学术界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例如,法国著名史学家布罗代尔在《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第二卷中认为,“资本主义”是一个“新近出现的词”,它形成于18世纪中期,马克思从来没有使用过“资本主义”这一概念。另有西方学者则认为,马克思虽然使用过‘资本主义的’这个形容词,或谈到过‘资本家’,但无论是在《共产党宣言》还是《资本论》第一卷中都没有把资本主义作为一个名词来使用,直到1877年,马克思在与俄国追随者的通信中讨论俄国过渡到资本主义时才使用这个词(博托莫尔等,1988)。杰弗里·霍奇森则提出:“普遍认为,资本主义这个词是社会主义者路易勃朗在他的《劳动组织》(Organisation du travail)中发明的。”“不久后,皮埃尔-约瑟夫·蒲鲁东(Proudhon, 1851)使用了capitalisme这个词,而且其使用在英语和法语中慢慢扩大。”“卡尔·马克思频繁使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capitalist mode of production)和‘资本家’(capitalists)。但他很少用资本主义(capitalism)这个词。它在《资本论》第一卷中只出现过两次,在后面两卷中出现过九次。”我国学者张一兵和汪浩斌(1999)一方面考察了马克思对于“资本”“资产者”“资产阶级”“资本家”这些概念的使用情况及其历史变化,另一方面同意马克思并没有使用“资本主义”这个词的观点,但是认为马克思在实际上揭示了“资本主义的内涵的科学规定:它是资本的生产关系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和经济体制”。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卫兴华教授对于西方学者有关“资本主义”这个词在历史上出现和流行的看法提出了不同意见,对于国内学者照搬西方学者相关观点的做法提出批评,并明确提出:“最早从社会经济制度涵义上运用‘资本主义’概念的,正是马克思。”


我认为,关于“资本主义”这个词的历史起源及其流行时间的考证和争论,其意义是有限的;关于马克思何时开始使用“资本主义”这个词的考证和讨论,对于了解马克思的思想和理论发展史则是有一定意义的。对于今天世界范围的思想界甚至公众来说,无论人们对于“资本主义”如何定义,它总是作为“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的对立面或反义词来理解的,这应该是确定无疑的事实。对于马克思主义学者来说,马克思的《资本论》是关于资本主义经济运动规律的最重要最权威的理论著作,也应该是一种广泛的共识。从本文讨论的主题角度看,深入研究和科学阐释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的理解,特别是马克思从政治经济学角度出发关于资本主义的理解,仍然是一项重要工作。讨论什么是资本主义,当然离不开对于什么是资本的理解。因此,这里所做的,就是在上述马克思关于资本的理论基础上,进一步说明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的理解。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认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没有使用“资本主义”这个名词,进而认为马克思没有资本主义的定义,完全是没有根据的臆断。众所周知,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大量使用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资本主义生产”“资本主义制度”“资本主义社会”等概念,在这些概念中,“资本主义”确实是作为定语来使用的,但是不能据此认为马克思没有资本主义的概念。从逻辑的角度说,如果不知道什么是资本主义,那么马克思又怎么可能使用上述这些概念呢?正如卫兴华教授正确地指出的那样:“难道能够把‘资本主义的’与‘资本主义’完全割裂开来,有‘资本主义的’而没有‘资本主义’吗?按此逻辑推论:‘红色的’没有‘红色’,‘罪恶的’没有罪恶,‘美丽的’没有‘美丽’,‘美国的’没有美国,‘我们的’没有‘我们’,试问,这样理解问题和这样的判断能够成立么?”不仅如此,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实际上使用过“资本主义”这个名词。例如,在《资本论》第一卷中,有“资本主义使用机器的目的”“在资本主义下”“资本主义以前的生产方式”“资本主义时代”“反资本主义”等表述;在第二卷中,有“资本主义以前的商品生产形式”“在资本主义基础上”“资本主义状态”等表述;在第三卷中,有“资本主义的发展”“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资本主义发达”“资本主义规定性”“资本主义时期”等表述。张一兵和汪浩斌(1999)认为,由于翻译的原因,在这些表述中“资本主义”一词都应该用“资本家”来替换。实际上,在马克思的上述表述中,大部分情况下的“资本主义”是无法或者不可能用“资本家”来替换的。由此可见,认为《资本论》没有使用“资本主义”这个名词,进而认为马克思并没有关于资本主义的准确定义,是没有根据的。


现在可以对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的理论进行一个概括的说明。马克思的资本主义理论是一个系统理论,包括以下一些要点。第一,在马克思的理论中,所谓“资本主义”,首先是指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一种特殊社会形态或阶段,马克思称之为“资本主义社会”。第二,马克思把不同历史阶段占支配地位的社会生产方式作为划分不同社会形态从而社会不同历史阶段的根本标志,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明确指出:“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希腊罗马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做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马克思把社会生产方式及其决定的生产关系称之为“经济制度”,从而把资本主义理解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经济制度。正是根据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否在社会生产中占据支配或统治地位,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时代”是从十六世纪开始的,因为直到十六世纪,工场手工业这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才在西欧特别是英国广泛建立起来。第三,马克思认为社会是一个“有机体”,一定历史阶段占支配地位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是建立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基础之上的,同时,在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的基础上,还存在一定的政治法律制度和社会意识形态,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意识形态之间的相互作用,正是推动社会形态变化的内在机制。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联系,必然存在资本主义政治法律制度和社会意识形态。第四,马克思认为一切生产资料私有制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必然存在阶级及其对立,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同时也是政治和意识形态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所以马克思有时特别是在早期也把资本主义社会称之为“资产阶级社会”,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称之为“资产阶级生产方式”。第五,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从一开始就具有两个特征:一方面,“它生产的产品是商品。使它和其他生产方式相区别的,不在于生产商品,而在于,成为商品是它的产品的占统治地位的、决定的性质。这首先意味着,工人自己也只是表现为商品的出售者,因而表现为自由的雇佣工人,这样,劳动就表现为雇佣劳动”;另一方面,“剩余价值的生产是生产的直接目的和决定动机”。第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资本主义社会都是历史的产物,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和发展形式。资本主义在促进社会生产力和生产社会化不断发展的同时,造成了阶级之间、国家之间、社会与自然之间等的矛盾日益深化和扩大,最终必将被更高级的社会生产方式即共产主义生产方式所取代。马克思指出:“以个人自己劳动为基础的分散的私有制转化为资本主义私有制,同事实上已经以社会的生产经营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所有制转化为社会所有制比较起来,自然是一个长久得多、艰苦得多、困难得多的过程。”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的理论一方面是以当时西欧特别是英国资本主义发展实践为事实依据的,另一方面又属于关于“资本一般”的理论,因此,马克思的理论体现着一般性与特殊性的有机统一。只有从这种统一性出发,才能准确把握马克思理论的精髓并正确运用马克思理论理解社会主义条件下的资本问题。


综上所述,马克思全面地揭示了资本和资本主义的本质属性和一般规定性,深刻地揭示了资本与资本主义的内在联系和辩证关系。马克思的理论表明,资本主义或资本主义社会是资本以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或者成为“普照的光”的社会形态,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仅仅存在资本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并不意味这个社会就是资本主义社会,这一点已得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实践的有力证明。


三、社会主义与资本的关系


经典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理论以生产力的高度发达和商品生产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消亡或者被消灭为前提,因此,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设想的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中是不存在非公有制经济的,也是不存在市场经济与资本的。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我国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发展道路上进行了艰苦探索,既取得了伟大成就,也经历过严重曲折。经过改革开放,最终建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成功地走出了一条中国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开创了科学社会主义新境界。必须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及其有机统一出发,科学认识社会主义与资本的关系问题。


新中国成立以后,按照既定的新民主主义理论和政治路线,为了快速实现国家工业化,自1953年起开始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通过和平的方式消灭了生产资料私有制,建立了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基本的生产资料公有制。与此相适应,在全民所有制单位实行工资制、在农村集体实行工分制的分配制度和方式,并建立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这样的经济制度体系下,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资本,更不存在私人资本。从理论上说,这样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体系“比较接近”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设想的社会主义模式。之所以说是“比较接近”,不仅是因为仍然存在两种不同形式的公有制而不是单一的生产资料社会公有制,而且是因为从来就没有消灭货币,从而整个经济活动仍然具有一定的商品性,因此,现实社会主义经济从一开始就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社会主义的设想存在着显著的不同。实践证明,这样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体系一方面满足了初步实现工业化目标的需要,另一方面又存在一些严重缺陷,最主要是地方、企业以及劳动者生产积极性受到压抑、生产效率不高、浪费比较严重、经济活力严重不足、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过慢等,必须进行全方位改革。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改革开放的核心任务,就是要通过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大力发展生产力,迅速实现国家现代化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由于没有现成的经验,我国的改革开放呈现出从点到面、从局部到整体、从表层到深层的循序渐进的不断深化过程。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我国经济制度体系发生了深刻变革。农村集体所有制采取了家庭承包制的新形式,在城市和乡村恢复和发展了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经济,吸引了大量外资,恢复和发展了商品经济,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营企业变革为国有企业,并普遍实行了以股份制为主的现代企业制度,全社会建立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新的分配制度。正是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建立和发展过程中,各种性质和形式的资本悄然地、自然而然地、合乎逻辑地登上了我国经济社会生活的舞台,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从理论认识来看,改革开放以来,人们关注和讨论的焦点是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关系,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理论认识就是把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区分开来,从而为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理论依据。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过程中,各种性质和形式的资本也随之得到发展,这里实际上隐含着一种被默认的理论判断和逻辑,即资本不等于资本主义。事实上,自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资本”一直是被作为“生产要素”来看待的。在当前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的发展阶段,不仅有条件而且有必要对社会主义与资本的关系进行更深入的理论探讨和科学的理论解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新的时代条件下资本理论研究。”我认为,需要对两个重要理论问题作出回答,其中,一个基本问题是为什么社会主义可以有资本,另一个更深层问题则是为什么公有制经济本身可以而且必然采取资本的形式。这两个问题是具有内在逻辑联系的,只有先回答第一个问题,然后才能进一步回答第二个问题。


理解为什么社会主义可以有资本这个问题,首先要正确认识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中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与现实社会主义的联系和区别,既不能将二者直接相等同,犯教条主义错误,更不能将二者对立起来,犯经验主义和机会主义错误,这是理解现实社会主义所有重大问题的根本方法论前提。在这个方法论前提之下,才能正确理解现实社会主义为什么不仅可以有资本,而且必然通过利用资本最终走向马克思主义理论设想中的社会主义。这其中的根本原因在于以下六点。第一,从人类文明发展规律的角度看,文明交流与互鉴,特别是落后国家向先进国家学习,不仅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途径,更是落后国家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途径。列宁曾经深刻地指出:“没有各种学术、技术和实际工作领域的专家的指导,向社会主义过渡是不可能的,因为社会主义要求广大群众自觉地在资本主义已经达到的基础上向高于资本主义的劳动生产率迈进。”“社会主义能否实现,就取决于我们把苏维埃政权和苏维埃管理组织同资本主义最新的进步的东西结合得好坏。”列宁还提出了著名公式:“苏维埃政权+普鲁士的铁路秩序+美国的技术和托拉斯组织+美国的国民教育等等等等++=总和=社会主义。”我国社会主义起源于落后的经济社会条件,作为发展中国家,必须向发达国家学习先进的科学技术、经济管理方法和其他各方面先进文化成果,只有这样,才能发挥出后发优势,相对快速地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缩短与发达国家的距离,并最终超越发达国家。同时,作为发展中国家,由于缺乏资本原始积累,实现工业化所需要的巨额资金和资源除一部分可以由国内生产部门提供之外,还需要从资本富裕的发达国家引进,而且只有通过引进外国资本这种方式,才能同时引进发达国家的先进科学技术、管理经验及其他先进文化成果,这是落后国家搞社会主义的一个必然规律和内在要求。因此,在对外开放和国际经济合作中,资本就必然进入社会主义经济之中。第二,无论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还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由于都存在货币,从而都需要通过资金或资本积累推动工业化和现代化建设。无论是“资金”还是“资本”,虽然用语不同,但它们都是以货币形式代表的经济资源或社会的剩余产品或剩余价值,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资金”具有“资本”的基本功能。这就是说,在我国改革开放以前出于意识形态的原因并不使用“资本”概念,而是使用“资金”概念,但这并不能改变“资金”具有“资本”的特点与功能这一事实,只不过它不是私人资本,而是公有资本或国有资本。同时,由于受制度和体制的制约,其作为资本的特点和功能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第三,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来看,资本与资本主义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如果说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然形式,而资本又是市场经济体系中的最重要构成要素,那么,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就必然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本在资源配置和组织中的重要作用,否则,就是不完整的市场经济。实践已经充分证明,大力发展市场经济,大力发挥各种资本的积极作用,并不必然导致社会主义变成资本主义。第四,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多种所有制经济结构来看,个体经济、民营经济、外资经济等非公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一开始就具有市场经济的性质,它们的经营和运行一开始就是以资本为中心的。第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是联系各种经济组织和形式的纽带,正是通过资本以及资本市场,社会经济资源才能经过市场机制得以流动和优化配置,从而促进整个社会资源配置效率和生产效率的不断提高。第六,社会主义经济是开放经济,由于资本仍然是当代世界经济的主角,因此,为了融入世界经济,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社会主义经济就不仅必须允许资本的存在和发展,并且还要深入研究和把握资本运动规律,充分利用和驾驭好各种资本,而不至于被资本尤其是私人资本和外国资本所颠覆。


“社会主义与资本的关系”不仅表示社会主义社会与资本的关系,而且表示社会主义经济与资本的关系。在正确理解社会主义社会必然存在资本的基础上,还需要进一步深入理解为什么社会主义经济本身也必然采取资本的形式。这里所说的社会主义经济是指公有制经济,即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上述讨论已经为社会主义经济为什么要采取资本形式提供了部分解释,在此基础上,还可以从“内部论”的角度出发做出进一步解释。首先要看到,经过多年改革,我国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已经在事实上采取了资本的形式,中央文件称之为“国有资本”和“集体资本”。从一定意义上来说,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采取资本的形式,这是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的重大创新和突破。理解这一点的关键,不仅在于需要对资本与资本主义做出正确的区分,而且需要进一步深刻理解资本在当代社会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依据前述马克思关于资本的基本理论,“资本”最重要的内涵和一般特征在于它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需要的一种社会经济组织方式,正因为如此,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经济可以采取资本这种社会生产和经济组织方式,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同样可以采取资本这种社会生产和经济组织方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尤其如此。社会主义经济与市场经济的有机融合,必然使公有制经济中的财产采取资本的形式,因此,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采取资本形式,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以资本为纽带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重大方略和举措,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理论和实践的又一个重大创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个伟大创造,社会主义经济采取资本的组织方式同样是一个伟大创造。


四、正确认识资本的一般性与特殊性及其双重作用


如前所述,马克思从研究“资本一般”的理论定位出发,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典型资本主义为研究对象,全面深刻揭示了资本的多重规定性或属性,体现着一般性与特殊性辩证统一的方法论。必须从这一方法论出发,科学理解和运用马克思的资本理论,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资本的一般属性与特殊属性以及资本的双重作用。


首先,必须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出发深刻理解资本的一般性本身的多重涵义。唯物辩证法表明,任何事物都具有一般性与特殊性两个方面的规定性,一般性反映了事物之间的共性和普遍联系,特殊性反映了事物之间的差别和矛盾,一般性寓于特殊性之中,特殊性中隐含着一般性。必须从辩证的角度出发认识一般性与特殊性及其相对关系,从而认识一般性与特殊性的多重涵义。马克思的资本理论表明,资本是一个历史范畴,正是在历史发展中,“资本”这个范畴的涵义也随之得到丰富和发展。只有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出发,才能理解资本的一般性和特殊性从何而来,进而才能理解资本在共时性或空间上的一般性与特殊性的关系。资本在形式上经历了不同的社会历史阶段,从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发展到产业资本,最终形成了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核心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体系和社会形态,资本取得了在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下的特殊规定性,即资本在本质上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的、以雇佣劳动制度为核心标志的特殊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同时还必须看到,在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和社会形态本身的发展过程中,资本与社会其他层面的力量(其中最重要的是国家)之间的关系,以及资本在社会整体中的地位和作用都在发生着历史性变化,从而使资本的涵义得到进一步发展。结合马克思的资本理论以及资本本身的历史发展可以看出,所谓“资本的一般性”具有多层次的涵义,例如:货币是资本的第一存在形式;追求无止境的价值或货币财富是资本的共同目的和动机;资本是社会经济的特殊组织方式和发展生产力的特殊历史形式;资本运动以资本所有者与劳动者的关系为轴心;资本以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为前提,资本之间存在竞争;产业资本、商业资本、借贷资本、银行资本、金融资本、虚拟资本等是资本的不同形态;等等。毫无疑问,这些“资本的一般性”同样适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资本。


其次,必须从社会经济制度和资本的特殊性出发,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资本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下的资本的本质区别。由于我国存在各种不同性质的资本,一方面需要从总体上正确认识它们与资本主义制度下的资本的根本区别,另一方面还需要对这些不同性质的资本及其作用进行具体的分析。


从总体上看,社会主义制度下的资本与资本主义制度下的资本,既存在许多共同的一般属性和功能,同时也存在着本质的区别,这种本质区别来源于资本与特定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关系。从本质上看,资本主义社会政治法律制度是建立在资本以及资产阶级的统治地位基础之上的,所以马克思把资本主义社会称为“资产阶级社会”。尽管当代资本主义政治法律制度即国家制度具有广泛的公共服务职能,但这并不意味着资本主义国家的根本性质有什么实质性的改变,当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以及国际政治经济发展实际都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恩格斯关于资产阶级国家是“资本家的国家”“理想的总资本家”的理论命题并没有过时。无论是认识当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内部的各种经济政治社会现象,还是理解当代世界经济政治格局及其变化趋势,仍然必须坚持从马克思主义关于资本以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经济政治制度的本质属性及其内在矛盾的理论观点出发,不被各种表面现象所迷惑。


与资本主义经济政治制度根本不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形式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制度基础之上,是人类经济制度的新形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当家作主、多党合作和广泛的政治协商等制度基础之上,是人类政治制度的新形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制度下,不仅可以而且必然需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可以而且必然需要充分利用和发挥各类资本在促进生产力发展、创造社会财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动技术创新、增加社会就业、增强国家竞争力等各方面的积极作用。从实践发展来看,改革开放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做出的主动选择,其根本目的是开创社会主义发展的正确道路,其根本性质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正是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党和国家积极采取各种政策法律措施,鼓励、支持和引导各类资本不断发展,开创了社会主义利用资本的新境界,创造了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奇迹。充分利用和正确发挥资本这种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组织形式的积极作用,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道路的优越性和先进性,也充分彰显了党和人民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理论、道路和文化的高度自信。我国发展实践已经充分证明,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社会主义是可以而且能够有效利用资本的,对资本持一种“原罪”感与恐惧心态是不正确的,“谈资色变”也是不必要的。


在充分认识资本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重要地位和积极作用的同时,还必须进一步充分认识各类资本的特征及其可能产生的消极作用,加强对各类资本的监管和治理,防止和遏制资本可能产生的各方面消极作用甚至颠覆性破坏作用。这里仅就公有资本与非公有资本进行概括的说明。就我国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来说,由于受党和国家政府的直接领导及其全民所有的根本性质,虽然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同样具有追求价值增殖的基本动机和目标,但是,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还肩负着执行和实现国家发展战略目标的根本任务,从而具有经济、政治、社会等多方面职能。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国有资本是一种特殊的资本,国有企业是一种特殊的企业。因此,对于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及其控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而言,主要是通过各种制度建设并发挥各方面监督作用,防止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在各种经营活动中产生权钱交易的腐败行为和国有资产流失,同时必须加强引导和监管,使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在经营中自觉遵守国内外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和环境,发挥好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主力军、排头兵、压舱石、定海神针等各方面重要作用。


就我国民营资本和民营企业以及外资和外资企业来说,由于其产权属于私人所有,追求无止境的价值财富是其主要动机和目的。因此,在经营和发展过程中,其大多数主要通过合法合规手段实现盈利最大化,但是也存在侵犯员工合法权益、制造假冒伪劣商品、炮制虚假广告、行贿政府官员等违法违规行为,从而给社会带来一些消极影响。特别值得重视的是,在数字技术广泛应用和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民营资本和外资在平台、平台经济以及新媒体中占据了主体地位,而平台、平台经济以及新媒体在社会经济政治以及意识形态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十分广泛的影响。大量的案例和研究表明,平台、数字经济、新媒体是最容易产生新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领域,并存在危害国家安全的重大隐患,国家对于资本的监管和治理面临严峻挑战。因此,在引导和规范民营资本与外资健康发展方面,尤其要注重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从统筹发展与安全的战略高度出发,强化对于数据和数字经济及相关企业与资本的全过程监管,坚持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坚决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和野蛮生长,确保各类非公资本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规范和社会监督下健康运行和发展,进一步发挥好各类非公有资本对于国家和社会的积极作用。


五、小结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及其结构、分配制度与方式的变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各类资本不断形成和发展,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马克思的资本理论和历史发展的角度看,现代资本是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组织方式,它既可以是资产阶级社会的经济基础,也可以成为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工具和手段。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必经历史阶段和必然形式,从而社会主义经济也必然采取资本的组织形式。利用资本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一个伟大创造,是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的重大创新。在任何社会条件下,资本的作用都具有双重性。在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不仅能够有效发挥资本的积极作用,也能够正确引导和规范资本的行为,从而有效遏制资本的消极作用甚至破坏性作用。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发展阶段,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总结我国经济发展实践经验,加强资本问题研究,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资本理论,为进一步发挥各类资本的积极作用、防止和克服资本的消极作用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这是我国理论经济学界面临的重大课题和光荣任务。



作者:邱海平,中国人民大学全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教授


本文转载自经济学动态(2022年第7期)。文章经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统一注明出处人大政治经济学论坛及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