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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元春:国有企业宏观效率论——理论及其验证

发布时间:2020-07-27

内容摘要:在一个充满“次优问题”的世界中,宏观效率与微观效率并不一致。以往学界大都从新古典微观分析框架出发对国有企业做出非效率的判断,而忽视了对国有企业宏观效率的分析和考察。在我国,作为克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制度安排,国有企业的宏观效率定位主要有:(1)转型期“宏观经济的稳定器”;(2)“技术模仿、技术扩散和技术赶超”的中心;(3)社会福利和公共品的提供者。作者认为,国有企业的宏观效率定位具有比微观效率定位更为重要的战略意义,而且更能体现它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的本质。最后,本文用大量经验数据证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有企业在宏观上是有效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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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界对中国国有企业效率状况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但是这些研究存在着一个共同的缺陷,即它们大都是从微观角度利用微观效率指标来评价中国国有企业在改革期间的效率状况,而没有从宏观角度利用宏观经济效率指标对国有企业效率状况做出判断。经典的市场社会主义理论和我国过渡经济的现实表明:国有企业的宏观效率定位具有比微观效率定位更为重要的战略意义。因为在一个充满“次优问题”的世界中,宏观效率与微观效率不是一致的,微观效率状况并不能体现效率的本质和全貌;国有企业作为过渡时期经济稳定的控制中介、作为“后赶超时期”的技术模仿和技术扩散中心、作为“次优世界”的市场公共品的提供者以及作为转型时期的“社会福利”的提供者,决定了国有企业的宏观效率定位更能体现它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的本质。因此,对国有企业的宏观效率状况做出准确判断具有更为重要的现实和理论意义。本文的主要目的在于:从理论上阐明国有企业宏观效率定位的必然性和合理性,并提出国有企业宏观效率论;从实证上分析我国改革以来国有企业的宏观效率状况,并验证国有企业宏观效率论。

一、对中国国有企业效率状况的各种解释及其缺陷

经济学界对中国国有企业效率的各种解释大致可以分为三种派别:一是以Woo(1994,1997)、Scale(1997)、Perkins(1999)和樊纲(1996)等人为代表的“中国国有企业非效率论”;二是以Lo(1999)、Jefferson(1992,1994,1996)、林毅夫(1996)、Rawski(1994)、Nauton(1992)、郑玉歆(1996)和邢俊玲(1999)等人为代表的“中国国有企业效率论”;三是以世界银行(World Bank,1995)、YoshioWada(1998)和李培林(1999)等为代表的“国有企业效率悖论说”。Perkins和樊纲等人之所以得出中国国有企业在改革期间“非效率”的结论,主要依据是:国有企业的产值比重、财务指标、全要素生产率(TFP)和国有企业的亏损等指标自90年代以来持续恶化,并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拖累。他们据此认为,中国经济的出路就在于民营化,就在于国有企业彻底退出竞争领域、作为市场经济的例外现象而存在。“国有企业效率论”对“非效率论”的观点做出了反击,认为中国的国有企业无论从财务指标还是其他指标都不像“非效率论”所认为的那样缺乏效率,国有企业的出路不在于退出市场竞争,而是要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效率悖论”既不同意“非效率论”的判断,也不同意“效率论”的看法,认为从整体来看国有企业的效率状况既不是完全有效率的,也不是完全无效率的,而是呈现一种令人困惑的“悖论”现象,即在“全要素生产率(TFP)”提高的同时,国有企业的各项财务指标却直线下降。所以“效率悖论”认为,国有企业的出路应当是加强竞争的同时进行产权和“硬预算约束”等方面的改革。

上述解说虽然结论迥异,但它们都有两个共同的特点:一是它们基本上都是采用了“财务指标”、“亏损指标”、“财政补贴指标”和“全要素生产率指标”作为判断的依据,这些指标都是微观效率指标,因此它们所判断的国有企业的效率在本质上只是国有企业的微观效率;二是它们都是以新古典微观分析框架作为分析的理论基础。不同的是,“国有企业效率论”采用的是新古典竞争理论,“国有企业非效率论”采取的是以新古典分析框架为基础的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等),而“效率悖论”则折中了竞争论和制度论,所运用的工具依然没有摆脱新古典微观经济学的分析框架。这两大特点决定了它对我国国有企业效率分析有以下不足:一是没有考虑到中国国有企业的外部经济所产生的宏观经济效应,没有考虑到在一个充满“次优问题”的环境中经济主体的微观效率并非新古典经济学所认为的那样是与宏观经济效率相统一的,以新古典经济学为理论基础的微观效率标准是无法反映“次优世界”各经济主体的效率本质的;二是没有考虑到,中国社会经济的转型和后赶超战略的实施决定了利用新古典微观经济分析框架是无法把握我国具体经济发展规律和国有企业的性质的;三是无法对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这种制度安排在新的社会经济环境中的合理性加以充分的考虑,而只能将国有企业处理为一般市场经济的主体,把国有企业与西方发达国家国有企业相等同进行分析。导致这些不足的原因在于,新古典分析框架没有将经济结构转变、体制改革和技术赶超等因素纳入分析之中,没有考虑到微观效率与宏观效率的不一致以及宏观效率的首要性等问题。

二、国有企业宏观效率的理论思考

在许多经典社会主义理论家看来,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最为重要的定位在于宏观经济效率。W.布鲁斯(1998,pp.4-10)在其经典著作《从马克思到市场》中对社会主义宏观经济效率的首要性做出过论述。他谈道:“在马克思看来,在生产资料的社会所有制的基础上,把互相分离的经济活动单位一体化为一个社会整体在这里起着首要的作用。奥斯卡·兰格一直特别注意社会主义的这种属性,认为它会提高从个体到社会规模,或者换句话说,从微观水平到宏观水平的合理行为的标准。这种联合的意义不仅仅在于‘外部性的内化’,即不仅仅在于有可能把微观单位活动之外的成本和收益计算在内,而且在于可以消除由于追逐只是从微观经济的角度看才合理的目标而引起的宏观范围无效率。”因此“通过把合理行为的标准从微观经济水平提高到宏观经济的水平,社会主义被假定应当显示出较之资本主义更高的效率”(Bruce,1998,p.11)。因此,按照经典理论的解释,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定位的立足点就不仅仅在于微观的资源配置,更为重要的是要克服微观经济组织配置资源的非效率问题,从整体上达到社会资源配置的最优,获得社会经济的宏观效率。

这种经典的国有企业宏观效率观点并没有因为我国经济与社会的转型而变得过时。因为在落后国家实施赶超战略,决定了社会主义制度安排的合理性,而在知识经济中实施的“后赶超战略”则进一步决定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企业宏观定位的首要性。

正如乔安·罗宾逊夫人对现实的社会主义所做出的精辟概括,社会主义不是“超越资本主义的一个阶段——(而是)一种没有进行产业革命的国家可以用来效仿产业革命的技术成就的手段,一种在一套不同的游戏规则中进行快速积累的手段。”一套不同的游戏规则主要是指国家控制下的计划体系,它肩负着实施“技术效仿”、“技术扩散”和“技术赶超”的战略任务。但是,当这些国家初步建立工业化体系,特别是当进入知识经济时代进行以信息技术为主导的现代高新技术的模仿、移植和赶超时,社会主义计划体系已经不能胜任这种“后赶超”任务了。因为落后国家在知识经济时代的“技术效仿”、“技术扩散”和“技术赶超”不再像传统的技术赶超那样其方向和发展都具有严格的确定性。以往国家只需要集中各种资源、通过计划控制以克服“技术移植”中的市场失灵问题,就可以快速建立工业化体系。知识经济时代的高新技术模仿、移植以及赶超在某种程度上本身就是一种创新,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它需要良好的激励机制、信息传导机制和风险分散机制以克服国家计划体系在这些方面的缺陷。但是,政府主导下的技术赶超体系的失灵并非就意味着单纯地利用一般的市场体系就可以解决上述问题。因为赶超中的技术移植、模仿虽具有不确定性,但它与发达国家的技术创新有着本质的差别,有相当部分的技术发展依然具有确定性,依然带有强烈的公共品属性。如果依赖一般市场机制又会产生大量的市场失灵问题,具有确定性的技术就会因为其公共品的性质而不会得到有效的供给。如何解决“市场失灵”与“政府计划失灵”在知识经济时代实施后赶超战略所面临的两难问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个最好的制度适应性创新,而它的核心就在于国有企业制度安排。利用国有企业作为“技术移植、技术模仿、技术赶超和技术扩散”的主体,有利于克服“国家失灵”和“市场失灵”,并利用国家与市场的各自优势实施后赶超战略。一方面可以利用国有企业与政府间的关系,把技术投资和技术发展作为“半公共品”提供给社会,以克服一般市场提供公共品不足的缺陷;另一方面则可以利用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引入竞争和激励约束机制,克服单纯政府控制公共品和分散风险方面的缺陷。

当然,转型时期的特殊任务也决定了国有企业宏观效率定位的合理性。一方面国家需要利用国有企业这个中介传导机制来控制宏观经济和社会的稳定,为各种改革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因为经济社会的转轨决定了国家因其所拥有的市场宏观调控工具的脆弱性,无法完成转轨所必须的经济社会控制;另一方面市场和其他各种制度的转型决定了它们提供的公共品比理想状态下市场体系所提供的公共品还要少,因为大量在理想市场经济中不属于公共品的商品和服务在转轨时期都变成了公共品。如何在过渡时期提供充分的公共品,以保证市场体系的健康发展和微观机制的良性循环,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宏观战略方面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这直接决定了国有企业作为过渡期公共品的提供者并定位于宏观效率的重要性。

所以,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企业的定位与西方发达国家是不一致的,与一般的市场经济中的竞争主体定位也是不一致的。宏观经济效率应当是中国国有企业具有的最为重要的特征。

三、对中国国有企业宏观经济效率的检验和分析

如前所述,国有企业的宏观经济效率与其微观经济效率并不一致,“财务指标”、“亏损指标”、“全要素生产率”等微观指标并不能反映国有企业宏观效率的真实状况。因此,我们需要建立指标体系来反映国有企业的宏观效率状况。这些体系集中表现在:(1)微观效率对宏观经济的影响;(2)通过对财政和金融资源占用对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性质的影响;(3)国有企业的各种行为对宏观经济稳定的影响;(4)通过投资和“技术扩散”对经济增长的影响;(5)通过提供各种社会福利品对社会稳定的影响。      

(一)微观效率的恶化对宏观经济的影响

国有企业的微观效率不佳已成为经济学界的共识,但是我们是否就能够由此推论出国有企业微观效率的恶化是中国宏观经济低迷的直接原因呢?或者像卢荻等人所认为的那样(卢荻,2000),是宏观经济的恶化导致了国有企业微观效率的恶化?为了回答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对以下几点做出判断:在宏观经济低迷时,是否只有国有企业的微观效率指标恶化?亏损问题是企业所有制安排的产物,还是宏观经济结构调整的产物?

首先可以测量各经济主体的亏损情况,以表明宏观经济的低迷与各经济主体间的关系。从表1我们可以看到,自1996年以来,国有企业亏损面的绝对数较大,但是从亏损企业数和亏损面来看,国有企业的表现并不是人们通常认为的那样——只有国有企业亏损而私营经济和其他非国有经济一直健康发展。因为从亏损企业数的增长速度来看,私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和外商投资经济远远高于国有经济,分别达到13%、85.9%、14.4%;从亏损面的增长速度来看,中央国有企业总体上要低于其他经济成分,其中私营经济和股份制经济要远远高于其他经济成分,达到71.7%、15.2%。所以,如果把微观方面企业的亏损视为宏观经济不景气的直接原因,那么国有企业在近几年肯定不是宏观经济恶化的直接原因。

表1.国有企业与其他经济类型企业亏损情况比较


表2.工业行业以产值为调整基础的亏损指数

从表2的数据我们可以更进一步分析国有企业亏损的行业分布情况和结构状况,证明企业亏损的状况与行业直接相关,并不与企业的所有制相关。整个经济的亏损和下滑并非国有企业这种制度安排的产物,国有企业的亏损并不是宏观经济恶化最直接的原因,这也证实了江小涓(1999)、张军(1999)对国有企业效率状况的判断。

表3.国有企业行业亏损指数与各行业国有企业所占的比重回归结果(自变量:各行业国有企业比重)

事实上,我们将上面的企业亏损指数与国有企业在各行业的分布情况结合起来进行分析,可以进一步看出:中国宏观经济低迷的最直接原因在于产业结构的调整,而不是国有企业的微观效率恶化。因为表3的回归分析指标表明亏损与国家所有制是无关的。据此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国有企业微观亏损状态并不是中国宏观经济恶化的根源,而宏观经济结构的调整以及宏观经济的恶化却对国有企业的微观效率产生了直接的影响。

(二)“财政拖累”和“金融资金拖累”对宏观调控工具及其宏观经济效率的影响

国有企业影响宏观经济的一个直接的途径,就是它所占用的财政资源和金融资源影响着资源配置的总体效率和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能力。很多经济学家(World Bank,1995,1996;樊纲,1999)正是从这一角度出发得出以下结论:国有企业在财政资源和金融资源占用上形成了“中国财政的拖累”和“金融资源的拖累”,从而导致了国有企业宏观非效率性。

国有企业是否形成了“中国财政的拖累”和“金融资源的拖累”?简单地从国有企业的税收贡献和占用的金融资源绝对额看也许可以得出这一结论。但是,这种结论是经不起推敲的。

国有企业所得税占国家税收的比重虽然一直直线下降(参见图1、图2),但是我们只要比较一下国有企业的财政贡献与国有企业的经济基础间的关系,就会发现国有企业相对财政贡献率是一直上升的。企业占国家税收的比重是从1994年开始下降,但是国有企业占工业企业总产值的比重从1985年以来就直线下降,因此,按税收与税收基础(企业总产值)的比值来看国有企业的财政贡献并不是下降了,而是不断上升。


从国家对国有企业的各项补贴来看,表4提供的信息表明:不论是从财政(国有企业亏损补贴和价格补贴)还是从金融部门,国有企业获得的补贴性资源都是不断下降的。也就是说,国有企业从1985年以来并不像“非效率论”者所言那样形成了财政拖累导致了国家财政的恶化,相反国有企业的改革一直在为国家减轻财政负担。

表4.国家对国有企业的各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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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从财政贡献和财政负担来看,国有企业并没有形成“财政拖累”,也没有因此而影响国家实施财政政策的能力和空间。

从表4可以看到,对国有企业的金融补贴近几年有扩大的趋势。但是,这种通过优惠贷款而获得的补贴是否形成了“金融资源拖累”?世界银行曾利用下列方法得出了肯定的答案。该方法认为,国有企业储蓄和存款的差额(赤字)对宏观经济有很大的影响,这种影响直接可以导致进出口赤字、财政赤字以及宏观经济的低水平均衡。其中国有企业的S-I赤字的定义可以表述为:(I-S)SOE="""(S-I)g+(S-I)pr+CA;其中-(S-I)g表示财政赤字;-(S-I)pr表示私人投资赤字;-CA为经常项目赤字。但是,这种方法做出的判断虽然与大量的发展中国家相吻合,却与中国国有企业的状况不一致。首先,国有企业虽然占有了大量的金融资源,但其数额并不像想象的那样大,并且国有企业所占有的贷款比重也一致在下降,1991—1998年国有工业企业的贷款比重已由42.3%下降到34.6%(参见表5、表6),而1991—1997年非国有企业的贷款比重却由8.76%上升到14.24%。国有企业整体贷款比值过高主要是由于国有非工业企业的用款过高导致的,1991—1998年中国有非工业企业的短期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重一直在24.7%以上,超过了国有工业企业的贷款额度。其次,最为重要的是,“国有企业的存款与储蓄赤字”与“财政赤字”、宏观经济的波动(价格指数)和贸易赤字有正相关的关系(参见图3),即国有企业的储蓄—贷款赤字的增长率与财政赤字的增长率和贸易赤字增长率不相关,与物价增长率低度负相关。也就是说,中国国有企业对金融资源的占用并没有导致财政和进出口的恶化,没有形成世界银行所认为的“金融资金的宏观拖累”。

(三)作为过渡时期“宏观经济的稳定器”的国有企业宏观效率体现

在赶超和过渡时期,国家宏观调控体系和制度体系并没有完整地建立起来,如何保持宏观经济的稳定,如何才能有效地控制制度转型的进程,是国家面临的大难题。我们把国有企业定位于“过渡时期宏观经济的稳定器和国家控制改革的控制器”,其理论基础就在于国有企业是克服和协调“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协调器。一方面国家通过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改革,要求国有企业作为市场竞争主体接受市场的约束和激励;另一方面国家通过财政补贴和“金融约束”间接控制国有企业,从而把国有企业视为国家宏观调控直接传导机制。这主要反映在:(1)国有企业是对国家各种宏观经济决策反映最为积极的市场主体;(2)国有企业的投资周期对宏观经济波动周期存在反向调节或遏制的作用;(3)国家对国有企业的贷款发放等金融支持和财政支持与非国有企业的扩张也是不一致的。

图4表明了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与国民生产总值、物价指数和非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间存在着一定的关系。我们将这种关系进行回归分析,结果显示物价的波动直接与非国有企业的投资规模密切相关、与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不相关,而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与国民生产总值增长速度密切相关、与物价指数增长速度不相关,并且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与非国有企业固定资产增长速度也不相关(参见图4和表7)。这些指标表明的是:在过渡经济中,非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波动是市场波动的根源之一,这种波动对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并不十分有利,而国有企业通过固定资产投资则在扮演着平衡市场波动和推动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的角色。这种角色定位很多人把它简单地归结为国有企业微观方面的“投资饥渴”。但是,这种解释并不全面,因为它只解释了投资扩大的需求方面,而没有涉及国有企业投资的供给方面,以及投资形成的周期波动与宏观经济波动间的关系。事实上,国家的宏观调控是国有企业投资的主要供给方,国有企业的逆宏观经济周期的投资直接反映了它是国家控制宏观经济的直接传导机制。这就决定了它的宏观经济效率状况与微观投资效率的背离,即国家对国有企业的宏观效率定位是高于其微观效率定位的。

(四)作为“技术模仿”和“技术扩散中心”的国有企业宏观效率体现

如前所述,落后国家在完成初步工业化体系进入知识经济实施“后赶超战略”将面临“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的两难问题。而对中国来说,高新技术模仿、移植和发展的特点决定了解决这一两难问题的出路就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即在市场机制和政府计划管制之间寻找一种协调性的制度安排——国有企业。一方面把国有企业作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另一方面利用政府对国有企业趋向性的技术投入和固定资产投资控制,来调和上述的两难问题。所以,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转型时期的重要定位目标之一就是担当“技术模仿、技术移植、技术赶超和技术扩散”的中心,这种定位的宏观经济效率可以从国际比较中体现出来。

大部分经济学家认为转轨经济中的经济增长动力在于非国有经济的成长,但是东欧各国的非国有经济成分远高于中国,其经济增长速度却大大落后于中国。导致这种差异的根本原因在于,东欧转型国家都忽视了后赶超时代技术发展的规律性,忽视了国有企业在后赶超战略中的重要宏观地位,而简单地将国有经济私有化。

我国的研究与开发支出占GDP的比重只有0.482%,而所有转型国家的这一比重的平均数为0.91%。但是,根据瑞士国际管理发展机构(IMD)1999年的国际竞争力报告,我国的科技国际综合竞争力指数却远远高于俄罗斯和东欧等转型国家。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我国企业研究开发支出额占整个研究与开发支出的比重远远高于其他转型国家,达到了65%。该数值与日本相当,而俄罗斯仅为16%。这也是我国1994—1998年国际竞争力从世界第34位提高到第24位的关键。具体原因在于:(1)自90年代以来我国把科技活动的中心从原有的国家主导的研究院所和高校向国有大中型企业转移;(2)在转型时期,国家的重点在于提供转型制度和改革,难以有物力和财力承担所有的技术赶超任务,而非公有制的企业在利润最大化和市场的引导下,不愿意提供技术开发等公共品,而只想成为具有及时利润效应的技术移植者。东欧转型国家近10年来科技竞争力下降,关键的原因就在于在国家职能转换的同时,没有在市场中建立起技术公共品的提供者。事实证明,在我国近几年的技术交易中,国有企业间的技术交易占总交易仅仅20%多一点,而国有企业转向非国有企业的技术交易达到近60%。也就是说,国有企业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已逐渐成为“技术扩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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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技术扩散中心”的国有企业定位首先解释了国有企业全要素生产率(TFP)增长的原因。从图5(各经济类型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可以看到,国有企业在固定资产投资上的比重一直维持在60%以上,图6(固定资产投资指数)则更进一步表明了国有企业的投资力度远远大于其他经济类型。其他经济成分的固定资产投资系数直线下降,而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系数却呈直线上升,其中的差距更进一步证明了国有企业作为“技术模仿、技术移植、技术赶超和技术扩散”中心的地位,其中技术扩散主要途径包括:国有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的流失,以及国有企业与非国有经济间的廉价技术交易等。这也是中国在经济增长上优于其他转型国家的关键原因。


(五)作为社会福利提供者的国有企业对宏观经济效率的影响

国有企业作为社会福利的提供者是传统计划经济的产物,因此很多学者都把国有企业提供社会福利视为非效率的标志之一。但是,如果考虑到渐进改革与激进改革在宏观经济效率上的区别,我们会发现,过渡时期国有企业作为社会福利的提供者帮助国家承担改革的经济和社会压力,成为国家控制社会稳定和改革进程的有效工具。这一结论可以从几个方面来加以证明:一是国家财政无法完全在转型时期提供充分的社会福利并稳定社会;二是非国有企业在其快速发展中也不可能成为社会福利的提供者。


图7(私营企业及其他经济的福利负担系数)和图8(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福利负担系数)表明了改革以来各种经济类型福利负担指数的状况。国有企业的福利负担指数自1978年以来一直处于上升状态,并且其绝对数远远高于非国有经济,私营企业虽然在1982—1984年间社会福利负担指数有较大的提高,但是1984年至1998年期间基本没有什么改变,其绝对数一直处于很低的状态。因此,如果将整个社会的福利负担在各种经济类型中进行平均分配,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和积累的速度将会大大缩小,无法达到现在的规模。例如如果将居民住房费用开支以及学校和医院费用开支进行平均分摊,非国有经济的成本将上升20%。这将意味着非国有经济的各项经济效率指标在成本分摊后要低于国有经济,也说明了国有企业的宏观效率定位是整个非国有经济发展的一个基础,特别是非国有经济处于成长期时,这种提供公共品和社会福利品的定位尤其显得重要。

根据世界银行1994年的抽样调查和国内专家调查资料,国有企业的平均冗员达到20%,根据同期的国有企业的平均工资水平,我们可以计算出国有企业的冗员工资负担和冗员负担指数。从表9可以看到国有企业的冗员负担远大于其利润总额,冗员的财务负担指数逐年增加。相对而言,非国有企业就可以减少这些负担。1993年全国的下岗职工超过300万,各级财政负担和企业直接支出的下岗费用就达300亿。根据刘源等人的统计,国家对1998—2000年3月的下岗职工支付的生活费用就需要888亿。如果严格按照市场配置资源的原则进行富余人员的分离,这笔费用将达到1000多亿。如果国家财政来承受这些负担,那么国家财政政策在协调宏观经济和控制改革进程方面的能力将会受到巨大的影响。特别是在现有的经济结构和财政约束下,巨大的社会福利负担和转型成本负担将使政府面临崩溃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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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国有企业在过渡时期作为社会福利的提供者虽然严重地影响了自身的微观效率及其改制速度,但是国有企业的这种过渡性定位具有重要的宏观战略意义。一方面它可以减轻政府负担,使国家能够有相对充分的财政空间来处理转轨时期的其他关键问题;另一方面它可以为非国有经济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和快速发展的积累基础。也正是从这种角度来说,国有企业作为过渡时期的社会福利提供者在宏观效率上是有效的。

四、结    论

从以上各方面的分析可以看到,评价中国国有企业的效率状况不能单纯依赖于对其微观效率的判断;以新古典经济学为理论基础是无法把握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企业的性质和定位的,而只能把它处理为单纯市场体系中一般的经营主体,从而忽视了中国这个落后国家在知识经济时代实施后赶超战略所赋予国有企业制度安排的重要战略意义,忽视转型时期国有企业宏观效率定位的重要意义。这也决定了依据简单的新古典产权理论和竞争理论所做出的判断和政策建议是难以指导现实改革的。例如,依据产权论得出的国有企业必须快速私有化,依据竞争论所得出的国有企业应当快速退出竞争领域、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例外现象,依据公平竞争论得出的应当尽可能减少国有企业的各种社会负担成为市场体系中普通的竞争主体,等等。

从经典的市场社会主义理论和后发展理论出发,我们看到国有企业的宏观效率定位在后赶超时代和转型时期具有首要性和重要的战略意义。国有企业作为克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制度安排具有制度的合理性;从国有企业作为后赶超时代“技术模仿、技术扩散和技术赶超”的中心、作为转型时期“宏观经济的稳定者”、作为过渡时期“社会福利和公共品的提供者”来看,国有企业在宏观方面是富有效率的。这也充分体现了国有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的合理性。因此,国有企业的战略性调整应当充分考虑宏观经济效率状况,依据国家对经济的控制能力、市场提供公共品的能力、各种非国有经济的发展程度以及宏观经济形势和技术发展状况等因素,进行国有企业结构与规模的调整,而不是令其私有化或简单地退出竞争领域。


本文刊发于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05期)。文章经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统一注明出处及作者。

作者:刘元春,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中国人民大学全国中特政经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