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典悟原理”系列讲座之“大家讲谈”第1期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19-12-07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关于读经典悟原理、学好用好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以及视察中国人民大学《资本论》教学与研究中心时的讲话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帮助学生读懂读通马克思主义特别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经典原著,引导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分析重大现实问题,中国人民大学《资本论》教学与研究中心决定举办“读经典悟原理”系列活动。
12月7日,“读经典悟原理”系列讲座之“大家讲谈”第1期在明德主楼419教室举行。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中国《资本论》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林岗,为近百名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及北京其它高校的教师、学生讲授了“生产资料所有制与财产所有权”问题。
林岗教授从Property的三种含义、马克思之前的产权研究、马克思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概念、财产所有权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马克思的理论与新制度主义的产权理论的异同五个方面深入浅出地为大家进行了讲解。他认为,Property具有三种含义,有些学者认为是指所有物、财产,有些认为是指物权,即财产所有权,但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特有的产权概念是指所有制,这是属于生产关系的范畴,而不仅仅是法学意义上的物权。通过对洛克、卢梭、斯密、黑格尔等学者产权理论的介绍,林老师归纳指出,这些学者产权理论的共同点是根据自然理性和人性法则,将劳动视为财产和所有权产生的根据;以孤立的个人为分析的出发点,将财产所有权看作人对物的权利,而不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与马克思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概念是根本不同的。随后,林老师从马克思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哲学的贫困》、《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等经典著作出发,讨论了处在不断发展之中的马克思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理论。他指出,所有制是经济关系,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直接生产过程中的关系。他特别强调,在马克思的理论中,“这种具有契约形式(不管这种契约是不是用法律固定下来的)的法权关系,是一种反映着经济关系的意志关系。这种法权关系和意志关系的内容是由这种经济关系本身决定的”,财产所有权所包括的各种权能是生产关系的实现形式。在讲到马克思的理论与新制度主义的产权理论的异同点时,林老师认为,虽然在“从人与人的经济关系的视角看待财产所有权问题”上两种理论有一定的相似性,但在生产范式与交易范式的原则区别、历史范式与比较静态范式的区别、契约论与阶级论的区别这三个方面,两种理论是有着极大差异的。
近百名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及北京其它高校的教师、硕博士研究生及本科生参加了此次讲座。在讲座的交流讨论环节,围绕大家关注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国有企业产权等问题,林岗教授做了细致认真的回答。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这次讲座,对马克思所有制理论的来龙去脉特别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意义、所有制与财产所有权的关系等问题有了清晰的认识和了解,也进一步提升了对读经典、悟原理重要性的认识。与学术大家面对面交流及聆听讲授这种形式,不仅可以帮助他们准确掌握原典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澄清认识上的错误与误区,也更加增进了青年学子们学习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著作的兴趣,扩展了研究的视野。
【附】中国人民大学《资本论》教学与研究中心“读经典悟原理”系列活动介绍
由中国人民大学《资本论》教学与研究中心举办的“读经典悟原理”系列活动共有三个模块:“大家讲谈”、“中青骨干传播”和“学生分享”。
“大家讲谈”将邀请我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领域著名专家学者,对经典原著及原理做深刻系统的分析与讲解,解答理解上的疑难点,帮助学生准确解读原理和读懂原著,打好马克思主义理论基本功。“中青骨干传播”将邀请我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领域的中青年骨干学者,重点介绍当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新发展,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分析当代社会经济的新现象和新问题,帮助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学术发展前沿,培养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分析重大现实经济问题的方法和能力。“学生分享”将邀请对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和原理感兴趣并有所体悟的学生,介绍自己的学习心得,提出自己的思想疑惑,并与老师同学们进行交流和讨论,以实现教学相长。
中国人民大学《资本论》教学与研究中心期待通过这三个不同层次、不同重点的系列活动,能够更好地促进马克思主义进课堂、进头脑,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培养青年人才,为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和建设者贡献力量。
供稿:李雯博 编辑:杨菲 核稿:李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