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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守英等:马克思主义乡村转型理论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发布时间:2023-08-11

内容摘要:城乡关系与乡村转型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范畴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运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互动的政治经济学方法,探讨了乡村的独特形态及其特性,并分析了城乡关系变化所引发的乡村系统转变,研究了影响乡村变革、引发乡村发展困境的作用机制,提出了乡村现代化的可能路径。马克思主义乡村转型理论对解决当下中国的乡村问题、实现乡村振兴有重要启示:第一,中国当下的乡村问题是城乡关系演变的集中反映,按照城市的逻辑重构乡村系统只会加剧乡村问题。必须重新思考乡村系统的独特性和内在逻辑,寻找乡村系统的复兴机理。第二,运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互动方法对中国乡村变迁的分析表明,当乡村生产关系变革适应生产力实际时,乡村制度变革绩效显著;乡村生产关系变革超越生产力现实时,则会加剧乡村发展困境。实现乡村振兴需要高度重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第三,要依循马克思关于乡村现代化的路径深化乡村土地制度改革,促成农业要素的重新组合与持续升级,以实现农业工业化,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一、乡村特性与转型困境


(一)乡村形态及其特性


1.乡村作为一种独特的形态存在。马克思和恩格斯从乡村溯源角度论述了乡村作为一种独特的形态存在。乡村之所以成为一种独特的形态,有三个原因。一是人类生存方式发生了从迁徙到定居的重大转变。“一旦人类终于定居下来,这种原始共同体就将随种种外界的,即气候的、地理的、物理的等等条件,以及他们的特殊的自然性质——他们的部落性质——等等,而或多或少地发生变化。”二是土地性质的变化。土地最初仅仅“作为人类劳动的一般对象而存在”,无须人类的协助便向人类提供食物等现成的生活资料。随着部落共同体实现定居,人类自然地将脚下的土地视为部落共同占有的财产,并且越发依赖土地提供生活资料,这使得土地由一般的劳动对象转变成参与农业生产的劳动资料。为便于在土地上开展日常生产活动,部落成员通常在共有土地所决定的空间内居住,并依靠粗糙的工具(例如栅栏)将聚居点外围防护起来,以便保护土地并隔绝来自其余部落共同体的骚扰,由此形成了村落产生的基础。“土地是一个大实验场,是一个武库,既提供劳动资料,又提供劳动材料,还提供共同体居住的地方,即共同体的基础。”三是村落的出现。随着生产力发展、技术进步以及对生活资料生产技能的掌握,人类不再将全部劳动花费于搜寻食物,开始有了一定闲暇,能够利用木、石、韧皮纤维等天然材料制造生活器具并且建造房屋,出现了“定居而成村落的某些萌芽”。定居、土地具有了财产属性以及村落的出现三个方面的原因使乡村成为一种独特的形态。


2.乡村的特性。作为独特的形态存在的乡村,承担着维系乡村在旧有经济条件下进行稳定再生产的功能,并具有了独有的特征。一是对土地的依赖。前资本主义社会以农业生产为主,土地是人类“生存的首要条件”。农民依赖一定范围的土地而生,乡村成为进行农业生产以及农民赖以生活的空间。二是以家庭为单位从事农业和手工业结合的经济活动。由于农业生产受动植物生长规律的支配,存在“生产期间和劳动期间的不一致(后者仅仅是前者的一部分)”。这使得农民家庭在农忙之外存有闲余,可以兼顾手工副业,满足家庭生活以及村庄存续的日常需要。“农业部落、家庭公社或家庭的剩余劳动和剩余产品,既包含农业劳动,也包含工业劳动。二者是同时并进的。狩猎、捕鱼、耕种,没有相应的工具是不行的。织和纺等等当初是农业中的副业。”三是提供自给自足基础上的农业剩余以维系乡村社会。农民家庭依赖土地以及农业与手工业的结合,可以通过劳动生产出家庭存续所需的一切生活资料,包括食物、织物以及工具等,基本实现自给自足。同时,农民家庭还通过赋税等手段向非生产人员提供一定的剩余,满足统治阶级的消费和享乐,用于“公共储备”或“支付共同体本身的费用”,以此支持大规模的灌溉、交通等公共事业的发展,以及政治、军事和宗教等活动。四是隔离与分散的村落形态。一定数量的人口在一定范围的土地上从事耕作,传统村庄呈现隔离、分散的状态。“除少数较大的城市外,全国分解为村落,这种村落具有一种完全分离的组织,而且自成一个小世界。”由此可见,马克思勾勒的乡村的基本特性具有一般性,即乡村是一种以土为生、工农结合、自给自足、自成一体的结构,它具备“内部的坚固性和结构”。农民保持着与土地的紧密联系,维系着农业为主、工农结合的生产方式,能够不断再生产出基本满足家庭存续需要的物质资料,其活动范围局限于村庄,使乡村保持了超稳定状态,确保了乡村社会的自我运行。


(二)乡村变革的动力机制


社会分工和生产力的发展,推动了生产关系的变化,引起整个社会关系包括城乡关系的演变。这一系列变化虽然对乡村构成了革命性冲击,但也推动了乡村变革。


一是工农分工带来城乡分离。城乡关系最初是“无差别的统一”。早期的城市通过赋税等手段寄生于乡村之上,以各公社有限的农业剩余为生,没有独立的经济基础,城市仅作为“经济结构上的赘疣”——单纯的消费集团而存在。随着农业生产力进步带来工农分工,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开始成为独立的劳动部门。恩格斯强调,“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即工农分工所导致的城乡分离,引起城市和资本脱离乡村和土地实现独立发展。工业发展要求生产的集中,人口等要素的聚集带来工业城市的产生与发展,城市开始具备相对独立的产业基础,从单纯的消费集团向生产集团转换,减少了对乡村和土地的依赖。城乡的这一分离,不仅使得传统乡村工农结合、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发生松动,乡村居民开始接受少量的交换行为,与城市居民互换劳动产品以满足生活需要,还导致原本隶属于乡村的各种资源不断流向城市,从而影响乡村自身的持续发展。“城市已经表明了人口、生产工具、资本、享受和需求的集中这个事实;而在乡村则是完全相反的情况:隔绝和分散。”


二是不平等的权利导致城乡关系发生变化。随着生产力发展以及剩余产品的增多,私有制开始产生和发展,城乡关系由单纯的分离逐渐转向对立,城乡之间围绕物质利益不断爆发矛盾与冲突,这影响了乡村系统的运行,致使乡村结构被摧毁。在古典时期,农民集中于城市居住,按照军事方式组织起来以保护乡村的土地财产,共同抵御来自外界的骚扰。此时的乡村附属于城市,耕地表现为城市的领土,连绵的战争导致乡村结构遭受破坏。到了中世纪时期,乡村统治强权对农奴的高度压迫致使农奴不断向城市逃亡,以寻求城市行会组织的庇护,从而引起城乡对立以及乡村反对城市的战争,乡村处于动荡之中。同时,乡村经济结构也受到城市工商业发展的冲击。由于货币逐渐取代实物成为普遍交易手段,乡村贵族开始向城市居民贷款并购买城市的产品,导致城市能够通过“它的垄断价格、它的赋税制度、它的行会、它的直接的商业诈骗和它的高利贷在经济上剥削农村”。在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乡村因为“圈地运动”的冲击以及资本家对农民的剥夺而陷入无序状态,这使得“大量的人突然被强制地同自己的生存资料分离,被当做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者抛向劳动市场”。


三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带来乡村的根本改变。在资本主义发展到大工业时期之前,乡村仍然存续着“古老朴拙的自然经济”,守旧的小农依然维系着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即便有部分农民兼营纺纱和织布,但他们仍然保持着与城市隔离的状态,只需将纱和布交付给流动代理商就能取得工资。马克思和恩格斯注意到,大工业的发展、机器的发明以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向乡村的侵入,彻底改变了传统乡村的封闭结构,使得乡村居民的生产生活方式以及就业手段发生了巨大变化。“一切从农村旧的生产方式产生的关系就会解体。”具体而言:第一,彻底割裂农业和手工业的家庭结合。一方面,放弃农业生产、转型成为城市织工是当时农民的理性选择,由于市场的扩大以及对布匹需求的增加,从事纺织工作的工资不断提高,部分兼业农民放弃农业,以便在织机上赚取更多收益;另一方面,机器在工业中的应用带来劳动生产效率普遍提高,缩短了生产工业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引起工业品价格暴跌,在市场竞争机制的影响下,乡村家庭手工业发生衰落,“最古老的封建的家庭工业也渐渐瓦解”,农民的生存来源只剩下农业。第二,农民服从于租地农场主的直接管理。农民遭受资本主的剥夺,同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相分离,只能沦为农业工人,从属于为了获取利益而经营农业的资本家。“租地农场主成了这种农业工人的实际指挥官,成了他们的剩余劳动的实际剥削者,而土地所有者现在只和这种资本主义租地农场主发生直接关系,而且是单纯的货币关系和契约关系。”第三,乡村发展完全屈从于城市发展。为服从城市和工业发展的要求、满足资本家开拓市场和扩大交换的需要,乡村不断为城市提供健康的劳动者及其所需的食物,为工业发展提供必需的原料与土地,为资本投资提供更大的空间范围,为工业消费品提供广阔的农村市场。由此,大工业的发展导致农村从属于城市,“农民的民族从属于资产阶级的民族”,乡村和农民只能在城市和资本家的统治与支配下被动发展。


可见,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农业和乡村的渗透使得封闭且稳定的传统乡村结构出现松动,直至发生根本改变,而且这种改变具有不可逆性。在资本主义市场竞争下,粗糙的手工业无法再与小块土地耕作彼此结合;留守乡村的农民转化为农业工人,进入资本主义大农业的生产中,其劳动过程受到资本家的控制,不再仅仅为了自给自足;村庄遭受城市的统治和剥削,与城市进行频繁的物质交换,无法再维系封闭隔绝的状态。由此,乡村无法再生产出传统的乡土结构,只能走向新的发展路径。


(三)乡村发展的困境


乡村向何处去?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向乡村的渗透实现了城市和工业对乡村和农业的完全统治,这一冲击给乡村带来了结构重塑与转型的可能。与此同时,资本主义社会生产的高度发达也为推动乡村变迁、实现乡村转型创造了充分的物质前提。当时的乡村发展存在两条路径:乡村城市化和农业社会化。从乡村城市化角度看,尽管城市已经呈现资源集聚、交通便捷、市场集中、采购容易等优势,但乡村也能凭借成本较低、环境较好等条件与城市形成竞争。“今天优势在城市方面,明天农村的工资又降低到在农村开办新工厂可以获利更多的程度。”资本家在乡村成立新工厂,在工厂周围营建工人住房,带来人口、需求和资源在工厂附近的集中,使得工厂周围的住房、商店和市场也逐渐发展起来,“这种工厂乡村有许多已经变成了后来形成的整座工厂城市的中心”。从农业社会化角度看,工业发展进一步推动农业的变革,大片土地的所有权得以明确,土地被集中于大土地所有者手中,并由农业资本家租种。在农业资本家的直接管理和持续投资下,农业开始按照社会化、集约化方式经营,能够大规模应用科技和机械,促使农业劳动生产率显著提高,土地产量得以不断增加。“虽然种地的人数减少了,但土地提供的产品和过去一样多,或者比过去更多,因为伴随土地所有权关系革命而来的,是耕作方法的改进,协作的扩大,生产资料的积聚等等。”


然而,以上两条路径都存在弊端。乡村城市化导致乡村出现和城市一样的弊病,农业社会化以破坏土地和农业劳动力为代价,农业持续发展受到阻碍。土地所有权归属于并不实际从事耕作的土地所有者,这会阻碍农业资本家对土地进行投资,限制农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农民受土地所有者与农业资本家的共同剥削而出现境况持续恶化的状况。


一是乡村出现弊病。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乡村城市化的实质是将城市已无力解决的问题转移到乡村,从而疏解城市的压力,但这也使得乡村产生同样的问题。资源向城市集中本来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基本条件,但人口过度集中又会造成环境污染、资源短缺、基础设施供应不足等“城市病”,提高经营成本,影响资本的运行效率。这使得资本家力图离开资本主义生产所造就的大城市,重新迁移到乡村去经营,并将同样的生产方式复制到乡村,继续侵占农民土地以建造并经营新工厂,促使乡村演变成新的城市,乡村也就自然会出现“工厂城市所产生的一切弊害”。在乡村,更多的空间被卷入工业革命,更多的乡村劳动力进入工业并在劳动过程中遭受资本家的剥削和榨取。资源、住房以及基础设施方面本就相对匮乏的乡村,难以适应“从工场手工业和小生产向大工业过渡”过程中人口过度聚集带来的剧变。开辟街道、修建铁路等改造行为又进一步提高了住房的短缺程度,工人只能挤在贫民窟中,受环境恶劣、空气污染、卫生恶化、疾病肆虐的影响,劳动力遭到毁灭性破坏。


二是农业发展受阻。实现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农业社会化,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农业生产效率的显著提高,但同时也会引发农业的发展问题。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农业的应用,会破坏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发展,阻碍对农业的投资,影响农业的持续发展。第一,人与土地之间存在必要的物质交换,资本主义农业生产方式会破坏这种物质交换,进而破坏土地的自然力。为保持土壤的持续肥力,“人应当把取自土地的东西还给土地”。然而,资本主义生产将人口集中于城市,将农业转换为从属于工业、受资本支配的一个部门,只向城市单向输送粮食和原料以满足城市的生活需要和生产需要。这一过程割裂了城乡之间的物质交换,进而破坏了人与土地之间的物质交换,使得“人以衣食形式消费掉的土地的组成部分不能回归土地”,乡村的土地肥力下降,而城市的粪便污染则难以得到处理。第二,先进农具的应用迫使农业劳动者沦为机器的附属物,从而破坏劳动力的全面发展。受租地农场主逐利目标的影响,农业大规模地应用科技和机械以提高生产效率。这一变化推动了农业技术进步,促成了土地产量的提高,但也使得农业劳动者为了熟练操作农机而接受单一分工的训练。他们只能束缚于固定的岗位、局部的职能和一定的工具,活动区域局限于乡村和土地,精神和肉体的发展基础遭到破坏,生产志趣和生产才能被抑制,劳动力只能得到片面且畸形的发展。“劳动资料同时表现为奴役工人的手段、剥削工人的手段和使工人贫穷的手段,劳动过程的社会结合同时表现为对工人个人的活力、自由和独立的有组织的压制。”第三,土地归属于不从事农业也能得到地租的土地所有者,这将影响农业资本家的投资决策。发展资本主义农业需要对传统农业进行改良,包括集中土地、改良土壤、采用较好的农具、建设基础设施和农用建筑等。因此,需要进行较大规模的农业投资,其中部分投资会永久性地改良土地的物理性质。然而,资本主义的土地所有权并不属于直接管理农业的资本家,因此,农业资本家难以获得农业投资所带来的全部好处,并且面临着土地所有者抬高地租的风险。这将会“限制租地农场主所进行的、最终不是对他自己有利而是对土地所有者有利的生产投资”,阻碍土地和农业生产力的进一步提高。


三是农民状况恶化。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大农业发展过程中不断发生的租地集中、对先进农具的应用以及小租佃者和自耕农破产等现象,使得农业人口持续过剩,在加大农业工人竞争程度的同时也使得农业工资不断降低。第一,在集中的土地上大规模应用机械带来对农业劳动力的普遍节约,产生了大量农业过剩人口。“如果说机器在农业中的使用大多避免了机器使工厂工人遭到的那种身体上的损害,那么机器在农业中的使用在造成工人‘过剩’方面却发生了更为强烈的作用。”第二,农业部门也服从市场机制的竞争规律,受到日益增长的竞争压力。占优势的大租佃者不断将小租佃者和自耕农从市场上排挤出去,致使小租佃者和自耕农接连破产,“使他们穷困潦倒”,只能被迫放弃自己的耕作,到大地主和资本家那里当雇农,从而壮大了农业后备军队伍。第三,城市工业发展放缓以及机器的不断改进使得城市和工业难以吸纳更多的乡村人口,这进一步推动了乡村失业人口的增加,加剧了农业工人的竞争程度。“工人彼此间的竞争达到了最高峰,而工资则降到最低限度。”然而,由于农业的自然属性,在农忙季节农业生产会短暂地需要更多劳动力,这又使农业陷入人手不足的困境。面对这种临时性、局部性的劳动力不足状况,资本家并不是通过提高工资吸引劳动力就业,而是迫使乡村妇女和儿童也大规模参与田间劳动。这使得工人的平均年龄下降,进一步加剧了农业工人的竞争,工人工资再次下降。此外,曾经在传统乡村起作用的血缘关系和宗法关系被资本主义制度摧毁,农场主不再为雇农提供超出雇佣关系的额外关照和保护,雇农遭受着地主和农业资本家的双重剥削,他们的处境不断恶化。雇农“不仅被迫加强了劳动强度,而且他们为自己进行劳动的生产范围也日益缩小了”。


可见,一方面,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冲击并撬动了乡村传统的封闭结构,终结了乡村的稳态和停滞;另一方面,囿于资本主义制度本身的局限性,乡村发展陷入困境。马克思和恩格斯将资本主义制度的乡村问题“完全归咎于已经不适应当前情况的社会制度”,即当前社会的生产关系已经不再适应乡村生产力的发展,反而破坏了参与乡村生产的重要要素,影响农业的持续发展,致使农民的境况不断恶化,城乡差距拉大,城乡对立加剧。不仅如此,资产阶级解决问题的方式不是消灭问题,而是将问题转移到其他的乡村,乡村为服从资本主义生产而不断陷入危机。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要真正解决乡村问题,必须彻底变革已经不适应乡村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旧的生产方式必须彻底变革特别是旧的分工必须消灭。”只有破除限制乡村各类要素进一步发展的制度障碍,建立新的制度,并彻底重塑乡村结构,使各类乡村要素和资源按照更加合适的方式进行组织,让乡村突破传统分工桎梏,将乡村居民从固有职能和岗位中解放出来,才能实现乡村转型。


二、乡村转型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马克思和恩格斯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及其相互作用的政治经济学方法用于分析城乡关系演变以及影响乡村转型的决定因素,为研究城乡转型提供了具有一般性的分析方法。一方面,农业生产力进步带来工农分工,城市和乡村由无差别统一走向分离,传统乡村摆脱隔绝分散、自给自足的封闭格局。但是,由于城市具有要素聚集和生产集中等优势,乡村在城乡转型中处于劣势地位。另一方面,随着生产力不断发展,原始公有制因不再适应当时社会生产力状况而解体。随着农业剩余产品的积累,私有制得以产生和发展,乡村利益分化导致权利结构变化,城乡关系转向对立,这既阻碍了乡村生产力的发展,也带来了城乡交换过程中的不平等。


(一)技术作为生产力的影响


技术进步推动分工深化,带来生产的专业化、社会化,促成生产力的提高。“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最明显地表现于该民族分工的发展程度。”技术变迁、生产力发展和分工之间的关系及其动态变化也反映在城乡关系和乡村变迁上。


首先,农业生产力进步是推动乡村变迁的基础动力。马克思批判地继承了重农学派关于农业基础地位的经济思想,强调农业对人类生存、社会发展以及乡村变迁的重要作用。一方面,农业生产为人类生存和发展提供必需的物质资料。人类生存发展和创造历史的基本前提是能够生活。最文明的民族和未开化的原始人一样,都必须首先满足吃、喝、住穿等基本生活需求。只有实现了生存保障,人类才会去考虑更高层次的发展,进一步推动历史的创造。“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所以,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从而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基础,人们的国家设施、法的观点、艺术以至宗教观念,就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另一方面,超过人类生存需要的农业生产力进步促进社会发展与乡村变迁。在农业再生产过程中,技艺会更加熟练,技术会不断进步,生产条件会不断改善,农业生产力将得到发展,劳动生产率得以提高,使“可供支配的劳动时间不致全被直接生产者的食物生产占去”,农业剩余劳动和农业剩余产品得以出现。农业劳动生产率越高,农业劳动者所生产的、超过自身消费的农业剩余产品越多,从农业中释放出来的剩余人口就越多,农业人口向非农部门转移的速度和规模也就越大。这些现象对乡村本身、非农部门乃至整个社会经济都将产生深刻影响,从而推动城乡发展和乡村转型。


因此,农业部门的发展和农业生产力的进步成为推动城乡发展和乡村变迁的基础动力,从而影响整个社会(包括乡村)的财富增长和文明进步。“超过劳动者个人需要的农业劳动生产率,是全部社会的基础。”“财富的增长和文明的进步,通常都与生产食品所需要的劳动和费用的减少成相等的比例。”


其次,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既能促成工农分工,也会导致乡村孤立化发展。农业生产力的进步使得农业产出持续超过直接劳动者的日常需要,仅一部分劳动者的农业劳动就足以为整个社会的生存和发展提供必需的物质资料,其余劳动者可以不再进行农业劳动,而是单独从事非农劳动,依靠交换从农业劳动者手里获取食物,实现工业和农业的分工。然而,这也使得城乡关系由无差别统一走向分离和对立。“一个民族内部的分工,首先引起工商业劳动同农业劳动的分离,从而也引起城乡的分离和城乡利益的对立。”


马克思从以下四个方面论述了工农分工、城乡分离对乡村发展的影响:


一是随着工业脱离农业并向城市集聚,乡村经济逐渐被简化为农业经济。受工农分工、城乡分离的影响,手工业从农业生产的间隙中被剥离出来,不再仅仅作为乡村副业而存在。一方面,工业发展要求生产的高度集中,需要“劳动力更加集中、更多地利用自然力、大量生产以及劳动资料等等的集中”,这就使得从事工业的劳动者以及投入工业的各类资源在城市不断集中;另一方面,随着城市工业的持续发展,“城市实业活动到处都对农村实业活动占优势”,致使乡村粗糙的手工业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失去市场并逐渐瓦解。工业呈现向城市聚拢的趋势,乡村经济则逐渐走向单一,越发趋同于农业经济。


二是乡村居民受制于固定分工,经济机会仅限于农业生产。分工将物质资料的生产过程区分为不同的局部操作,并将各类操作分派给不同的劳动者。为了积累经验、实现熟练操作以提高生产效率,各个劳动者被长期束缚于固定的局部职能以及一定的劳动工具。城乡分离之后,“以分工和生产工具为基础”,社会居民第一次被划分为两大群体,即城市居民和乡村居民。乡村居民沦为受局限的“乡村动物”,只从事农业劳动,其生产依赖小块耕地和少量的农业劳动资料,生活范围被限制在一定的乡村空间之内,主要同自然和土地打交道,个人的全面发展受到阻碍。“第一次大分工,即城市和乡村的分离,立即使农村居民陷于数千年的愚昧状况。”


三是农业因资本与土地分离而回到传统生产方式。马克思认为:“城市和乡村的分离还可以看做是资本和地产的分离,看做是资本不依赖于地产而存在和发展的开始。”城乡分离使得资本能够脱离土地进行独立、自由的发展。在逐利目标的驱动下,资本会自发流向获益更多的城市部门。与此同时,农业部门自身的资本积聚仅在“狭小界限内进行”。农业中“资本的分散仍占优势”,能够积累的资金规模有限且积累速度缓慢。农民主要将农产品作为直接的生存资料并将其用于本人及家庭消费,除此之外的剩余才会作为商品进入城市贸易并换回少量的货币资本。因此,乡村能利用的资本有限,针对农业的投资处于极低水平,农民长期坚持“单凭经验的和刻板沿袭下来的经营方法”,乡村发展整体滞后,呈现“相对孤立化”的发展态势。


四是乡村因城乡生产力差距而陷入发展困境。工农业生产的技术要求不同,工农业发展所依赖的物质基础也存在差异。工业以资本的发展为基础,农业以土地的发展为基础,这使得城市和乡村在分工之后走向了不同的发展道路。得益于人口和资源的不断积聚,城市在发展过程中产生了复杂的生产和交换,实现了“工商业劳动同农业劳动的分离”,带来了日益频繁的社会交往以及不断增长的国内外贸易。由于“商业依赖于城市的发展,而城市的发展也要以商业为条件”,分工水平的提高以及社会交往的扩大反作用于城市,实现了资源的极大丰富以及资本的持续积累,为城市发展提供了不竭动力。相比之下,乡村仍处于停滞状态,农民的人力资本没有改变,城乡生产力差距不断扩大。在不同的物质条件和分工水平下,城乡生产力发展始终处于非均衡状态。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据主导地位后,城市生产力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凡是大工业渗入的地方,“城市最终战胜了乡村”。


由于城乡差距不断扩大,乡村内外矛盾激化,乡村陷入困境。一方面,城市及工业发展所需的历史条件,包括“市场的扩大、资本的积累、各阶级的社会地位的改变、被剥夺了收入来源的大批人口的出现”,都建立在剥削乡村的基础上。乡村各类生产要素在市场作用和竞争机制的影响下向利润更高的城市部门流动,为城市提供了发展所需要的市场、资本和受压迫的劳动力,乡村自身则因为缺乏相应的物质基础而发展受阻。另一方面,为满足资本扩张的需要,乡村屈从于城市统治,实现被动发展。虽然科技进步和机器发明在乡村和农业中得到应用,但这种发展却使得“农业越来越变成仅仅是一个工业部门,完全由资本支配”。


(二)制度作为生产关系的影响


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直接生产过程中相互交往所结成的社会关系,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中起决定作用的基本方面。生产关系的变革,尤其是原始公有制的瓦解和私有制的产生和发展,引起了以所有制为核心的整个社会经济制度的变革。这使得物质资料占有方式发生改变,乡村和农业的要素结合方式也随之改变,乡村利益关系、阶级关系以及乡村经济主体的行为选择均发生相应变化,这些变化引发乡村变迁。


首先,所有制变迁改变了乡村和农业的要素结合方式。马克思将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划分为“有目的的活动或劳动本身,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其中,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具体表现为参与生产的一切生产要素和物质条件。各类要素必须相互结合才能进行现实的生产活动,其结合方式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一般而言,所有制会随着生产力的进步、分工的发展以及经济条件的改变而演变。“劳动主体所组成的共同体,以及以此共同体为基础的所有制,归根到底归结为劳动主体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而和该阶段相适应的是劳动主体相互间的一定关系和他们对自然的一定关系。直到某一点为止,是再生产。然后,便转入解体。”一旦所有制改变,物质资料的占有关系就会改变,各类要素之间的结合方式也随之改变。


在乡村和农业中,所有制的变化会使社会的再生产过程形成新的生产方式和交往形式。生产方式和交往形式的变化会产生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方面,会改变旧有的经济条件,使各类生产要素和物质条件得到发展,例如:乡村变为城市,荒野变为耕地。而且,农业劳动者本身也在改变着。“他炼出新的品质,通过生产而发展和改造着自身,造成新的力量和新的观念,造成新的交往方式,新的需要和新的语言。”另一方面,能为新的要素进入生产提供可能。新的生产方式使原来无法参与生产的各种要素进入生产过程,新的交往形式有利于在更广阔的市场中获取更高级的新形态要素,从而提高农业生产要素的复杂程度。“农业越是发达,它的一切要素也就越是不仅形式上,而且实际上作为商品加入农业,也就是说,这些要素来自外部,是另外一些生产者的产品(种子、肥料、牲畜、畜产品等)。”因此,所有制变迁不仅改变了传统要素,还吸引新的要素参与生产,提高了要素复杂程度,为要素结合方式提供了更多可行空间。乡村各类要素之间的关系发生重构,乡村资源在农业以及非农产业之间重新配置,劳动过程和再生产过程也发生改变。


其次,财产关系变迁导致了乡村利益关系和阶级关系的对立。马克思认为,私有制的发展不仅会改变城乡利益格局,还会改变乡村内部的利益关系和阶级关系,乡村经济中第一次出现“私有财产的集中”以及“由此而来的平民小农向无产阶级的转化”。


从利益关系看,由于“每一既定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表现为利益”,在不同的所有制关系下,城市居民、乡村居民及其内部群体对生产资料的结合方式或占有关系存在区别,这使得不同群体在生产关系中所处的地位存在差异。因此,各个群体最终实际获得的物质利益(财产)的水平和性质也有所不同。一旦所有制发生改变,原有生产条件下结成的利益格局也会变化,城乡之间以及乡村内部的利益关系也随之调整。私有制的出现,改变了原始公有制下财产共同占有的利益格局,使得财产朝向某一群体及其所处空间集聚,从而产生城乡之间以及乡村内部的利益不平等。


从阶级关系看,阶级的起源和发展基于社会存在的物质利益,阶级之间的斗争、冲突和对立“首先是为了经济利益而进行的,政治权力不过是用来实现经济利益的手段”。城乡之间以及乡村内部利益格局的变化,进一步使城乡之间或者乡村内部的阶级关系也随之改变,从而使城乡居民在物质资料的生产和交换过程中发生矛盾冲突。私有制的出现,带来城乡以及乡村内部利益格局的调整,使得相关联的阶级关系出现对立。这种对立在城乡之间表现为城市和乡村在经济和政治方面的剥削和被剥削、统治和被统治关系,在乡村内部则表现为乡村统治阶级对农业直接劳动者的压迫和剥削,城乡对立成为影响乡村变迁的重要因素。


最后,以所有制为核心的社会经济制度及其变迁影响乡村居民的经济行为。私有制的产生和发展导致社会利益的分化和城乡阶级的对立。为了维护既得利益并缓解因物质利益引起的矛盾和冲突,处于统治地位的阶级会建立相应的制度和机构,以“使正在开始的社会分裂为阶级的现象永久化,而且使有产者阶级剥削无产者阶级的权利以及前者对后者的统治永久化”。这一过程将推动以所有制为核心的整个社会经济制度体系的变迁。生产和交往过程会形成新的激励和约束,改变人们彼此之间结成的依赖和制约关系,从而影响人们的行为。


乡村受城乡不平等制度的影响,居民的就业和经济权利受到限制;同时,农民生产也受到制度限制,需要向统治阶级提供剩余劳动。一方面,乡村会遭受城乡不平等制度的影响。这些不平等制度包括中世纪反对封建制度、维护城市工商业发展的行会规约,资本主义时期实行的歧视乡村劳动者的就业制度等。“法律规定了城市和农村、计件劳动和日劳动的工资率。农村工人受雇期限应为一年,城市工人则应在‘自由市场’上受雇。支付高于法定工资的人要被监禁,但接受高工资的人要比支付高工资的人受到更严厉的处罚”这些城乡有别的制度安排会限制乡村居民顺利进入城市和工商业,使其无法获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经济权利和就业机会,乡村居民能够选择的空间有限,被束缚于乡村和农业。另一方面,乡村的内部活动也会受到制度因素的约束。农民的生产不仅需要满足自身以及家庭的再生产,还需要服从一定的制度要求并向统治阶级提供剩余劳动。来自统治阶级的压迫越严重,农民需要提供的剩余劳动就越多,农民的经济行为就越受限制。在中世纪时期,农民“在满足自己的需要并向封建主交纳实物贡赋以后”,还能生产一定的商品用于交换。到资本主义时期,资本主义制度的渗入使农民不断提高劳动强度,农民的生产和生活都服从于农业资本家的直接管理。


由此,以所有制为核心所形成的制度结构及其变化,会改变城乡居民之间以及乡村居民内部的利益关系。受制于既定的利益关系以及与其相适应的城乡关系,乡村居民拥有的经济权利发生改变,他们之间以及他们与城市居民之间从所面临的收益机制中获利的机会和程度也存在差异。这些新规则所带来的激励和约束将影响乡村居民的经济行为。在对各种选择进行决策的过程中,乡村居民只能在一定的社会关系制约下实现自身利益,他们追求利益、维系自身及家庭再生产的行为推动了社会关系的变动,进一步影响城乡关系和乡村变迁。


(三)技术和制度的互动


以所有制为核心的社会经济制度的变迁要与以技术为核心的生产力的发展阶段相适应。技术进步、生产力发展要求采用相应的生产方式将参与生产的经济主体组织起来,以建立新的生产关系、推动社会制度体系的变迁,这会进一步影响城乡关系以及乡村变迁。


首先,生产力进步、分工发展以及由此增加的积累促成制度变革,使得乡村只能在城乡对立的条件下发展。生产力和分工的发展带来生产关系的变革,改变了人们进行生产和分配的经济形式,从而改变人们在劳动材料、劳动工具和劳动产品方面的相互关系。“分工的各个不同发展阶段,同时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与早期社会低下的生产力水平以及有限的自然分工相适应的所有制形式为原始公有制。在匮乏的物质条件下,人类只能共同占有少量的财产和工具,从事有组织的采集或生产劳动,并且分享劳动成果。农业生产力进步和城乡分工所带来的社会生产效率的提升不仅引发了乡村和土地所能提供的粮食和原料数量的增长,还析出大量农业过剩人口并使其进入城市从事工商业生产。这促成了物质资料的积累以及剩余产品的增加,由此产生了剩余产品的分配问题。不过,原始公有制的局限使得这种分配往往是“劳动及其产品的不平等的分配(无论在数量上或质量上)”。为了缓解分配过程中由于分配不平等造成的冲突,并对分配结果进行确权、占有和保护,必须执行普遍认可的准则与规范以约束人们的行为。因此,不再适合生产力发展的原始公有制逐渐解体,以私有制为核心的制度体系伴随着“积累的必然性”而建立和发展起来。由于城乡分工已实现城乡居民的分离以及资本和地产的分离,私有制的出现强化了对城乡财产的分割和保护,这就使得城乡在持续的社会交往中为了各自利益而不断爆发矛盾,产生对立。“城乡之间的对立只有在私有制的范围内才能存在”,乡村只能在城乡对立的条件下发展。


其次,制度变革加剧城乡对立,阻碍乡村持续发展。马克思和恩格斯强调,私有制的发展并非一蹴而就,最初只是“作为一种反常的、从属于公社所有制的形式发展起来的”。直到资本主义时期,“抛弃了共同体的一切外观并消除了国家对所有制发展的任何影响的纯粹私有制”才开始占据统治地位,进而引起整个社会经济制度的变迁。私有制不断发展,使得城乡之间的利益冲突和阶级对立越发尖锐,城乡分离所形成的分工格局不断固化。乡村屈从于固定分工,主要承担粮食和原料的生产功能,只能获得“片面的发展”,整体生产力发展受到制约。乡村生产是片面的,因而其生产成果也是片面的。然而,乡村居民对衣、食、住等物质生活资料的需求是全面的,所以,城乡居民之间必须进行交换,而偏向城市和工业的制度安排使得乡村因为不平等交换而遭受损失。马克思引用斯密的观点,认为城乡交换实质是“一定量的原产品同一定量的制造业产品交换”,城市通常会采取一定的制度和措施,例如“加在制造业和对外贸易上的一切约束和限制”,以促使制造业产品卖得更贵。这样,乡村就需要用蕴含更多劳动量的土地原产品进行支付,乡村剩余就通过城乡交换流向城市,这制约了乡村和农业的发展。“凡是在一个国家里能提高制造业产品价格的东西,都会降低土地的原产品的价格,从而使农业发展缓慢。”


最后,制度和技术对乡村变迁的影响具有阶段性。马克思认为,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能动的反作用。“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在每个经济时期,适应技术发展和生产力进步的生产关系,会带来生产要素结合方式以及劳动技术和组织形式的改进。旧有的物质条件和生产要素得到发展,为新要素进入生产提供了可能,在一定时间内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满足了经济主体的发展需要及其对物质利益的追求。随着统治阶级为巩固既得利益格局建立起相关制度安排,生产资料的占有和使用情况被固化,生产的劳动方式转变受到制约,社会发展新变化与现有分工形成矛盾,引发了利益对立和阶级矛盾,不利于生产力的持续发展,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负向阻碍作用就显现出来。推及至乡村变迁,各个阶段的生产关系对乡村生产力的影响也呈现先促进后阻碍的“倒U型”变化,从而影响城乡关系和乡村发展。如图1所示:在促进阶段,制度适应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得到发展,乡村发展迅速,乡村与城市的生产力差距缩小,利益冲突或阶级矛盾尚未激化,城乡对立虽在私有制条件下已经存在,但发展较为缓慢;在阻碍阶段(自A点起),现存生产关系成为乡村生产力发展的桎梏,占据优势地位的城市为保护既得利益建立了城乡有别的制度环境,破坏了城乡交换的自然平衡,加深了城市对乡村的剥削程度,致使城乡对立日益尖锐,乡村发展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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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各阶段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互动对城乡对立的影响


注:左轴表示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水平轴以上的部分表示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对生产力起促进作用;水平轴以下的部分表示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发展,对生产力起阻碍作用。各个阶段的乡村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影响呈现先促进后阻碍的“倒U型”变化。右轴表示城乡对立的程度,生产关系促进乡村生产力发展使得城乡对立发展缓慢,生产关系阻碍乡村生产力发展带来城乡对立日益尖锐。


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研究表明,不同时期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使得乡村变迁呈阶段性变化。中世纪初期,农业的普及以及封建制度在乡村的建立使得乡村占据支配地位,实现了“乡村对城市的统治”,“工业在城市中和在城市的各种关系上模仿着乡村的组织”。中世纪的进一步发展是“在城市和乡村的对立中进行的”,城市手工业及其封建行会组织得以发展。行会制度造就了“城市的商人和手工业者对农村的土地所有者、租地农场主和农业工人的优势地位”,使得在城乡交往过程中,城市能在经济上剥削乡村,通过“以较小量劳动交换农村较大量劳动”获取超额利润,实现城市资本的积累,城乡对立开始显化,乡村发展受阻。在资本主义原始积累阶段,代表当时最先进生产力水平和分工程度的工场手工业,最先在没有行会制度阻碍的乡村萌芽。这些乡村发展快速,逐渐变为城市,并且“很快就成为每个国家最繁荣的城市”。在大工业时期,资本主义制度带来城市和工业生产力的显著发展,使得农业屈从于工业、乡村屈从于城市,城乡对立持续尖锐化,资产阶级凭借在经济上和政治上的统治地位加强了对乡村和劳动者的剥削。


三、乡村现代化的路径


社会现存的制度安排成为城乡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桎梏。这使得城乡对立日益尖锐,乡村矛盾不断加重,乡村转型受到制约。如何实现乡村现代化?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发展其实已经为乡村转型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通过建立新的社会制度来彻底铲除这些弊病的手段已经具备”,对不适合乡村生产力发展的社会经济制度进行变革,破除限制各类生产要素尤其是土地要素持续发展的壁垒,在以工带农、以城带乡的条件下,重构城乡间的物质交换和要素流动,促成乡村各类要素在更广阔的范围内、以更高级的形态和更合适的方式组织与联合起来,从而打破乡村的固定分工,有助于实现城乡、工农融合下的乡村转型发展。


一是乡村土地制度改革。作为一切财富的原始源泉,土地的占有问题关系着乡村的产业布局、农业的发展路径以及直接劳动者的根本利益。“工人阶级的未来将取决于这个问题的解决。”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乡村现存土地制度中占重要地位的两种形式——农民小块土地所有制和资本主义大土地所有制,均存在明显弊端,既不利于土地本身的持续发展,也不利于土地作为要素在乡村产业结构中的合理配置。


以土地被切割成小块、依靠家庭劳动并且缺乏投资为特征的农民小块土地所有制,会产生对地力和劳动力的浪费,并且排斥现代农业的各种改良措施。第一,将土地切割成小块进行经营,会消耗土地的自然力,提高耕作土地的生产费用。小土地所有者通常仅将土地视为参与农业的生产工具,会根据个人的主观意愿或家庭的私人利益调整对土地的分割和利用,难以全面考虑这种分割和利用方式是否会影响土地本身的物理性质以及土地未来的发展状况。事实上,通过分割土地来调节生产也会影响土地和农业的持续发展,“土地的肥力随着土地被分割的程度而递减”,“耕作土地的非生产费用却按照这一生产工具本身被分割的比例而递增”。这就使得农民有限的生产资料只能被分散地使用,农民面临着“生产条件越来越恶化和生产资料越来越昂贵”的窘境,促成生产增长的各种需要难以得到满足。第二,将农民及其家庭束缚于分散的小土地范围内,造成了对人类劳力的巨大浪费。农民所拥有的小块土地通常存在一个限度,“既不大于他以自己全家的力量通常所能耕种的限度,也不小于足以让他养家糊口的限度”。为了充分利用土地,并且保障土地的生产能够满足个人及家庭的日常需要,遵循传统农业经营方式、生产效率低下的农民及其家庭,必须将大量的劳动时间投入所占有的小块土地之上,由此导致对劳动力的极大耗费,使这些劳动力无法再参与其他部门的生产。由于土地是分散的,生产者也只能进行“孤立劳动”,日常往返于土地和定居点之间,只同自然发生交往,其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的发展有限。第三,缺乏资金以及小农自身的局限性致使土地不具备合理耕作的条件。一般而言,农民所拥有的资金有限,他们为拥有小块土地已经支出了一部分成本,“这其实是相应地减少了小农在他们的生产领域本身中可以支配的资本。这相应地减少了他们的生产资料的数量,从而缩小了再生产的经济基础”,使得农民对土地进行持续投资、采用先进农具并应用科学技术的可能性降低,阻碍了农业现代化进程。在小块土地所有制占统治地位的某些地方,农民购买土地所支付的土地价格甚至会提高到农业生产难以进行的程度。“小块土地所有制按其性质来说排斥社会劳动生产力的发展、劳动的社会形式、资本的社会积聚、大规模的畜牧和对科学的累进的应用。”


以土地的集中、大规模耕作以及雇佣劳动为特征的资本主义大土地所有制,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成农业的繁荣,使得沿袭传统经验的农业经营方式转换为对先进农技和科学的普遍应用,但仍然难以实现农业的合理经营。马克思指出,农业经营受到自然条件的限制,农业资本家无法同工业资本家一样,对生产过程进行“共同的、全面的和有预见的控制”。一般而言,参与资本主义农业生产的物质要素包括各种动植物性材料、机器以及其他固定资本等。由于动植物性材料的生产和生长“必须服从一定的有机界规律”,其投入数量无法完全按照农业资本家的个人意愿改变。而机器和其他固定资本等,却能够服从农业资本家的直接管理,只要花费一定量资本就能增加投入。因此,在农业生产过程中,机器和其他固定资本投入的增加会相对更快,动植物性材料的投入会相对不足。但是农业生产需要依赖动植物性材料,机器等物资资料的投入增加,使得农业资本家对动植物材料的需求增加。这会使得对动植物材料的需求相较于它的供给增长更快,引起动植物性材料价格的上涨。动植物性材料的价格上涨一方面会导致相关需求减少,另一方面又会引起动植物性材料生产的扩大。这会促使人们从更远的市场采购原料或者使用其他有机原料进行代替,使得动植物性材料供给增多,甚至超过需求,由此又会引发价格暴跌,阻碍动植物性材料的再生产,再次影响动植物性材料的供给状况及其价格。如此重复变动,使得农业生产难以像工业生产一样实现资本家对生产过程的全面控制。“资本主义制度同合理的农业相矛盾,或者说,合理的农业同资本主义制度不相容(虽然资本主义制度促进农业技术的发展)。”此外,马克思还强调,在资本主义土地所有制基础上所实现的农业发展,不过是用来尽快增加土地所有者和农业资本家的财富的手段,会破坏人与土地、乡村之间的物质交换,存在对地力的持续榨取和滥用,以及对农业劳动者个人发展机会的掠夺。“资本主义农业的任何进步,都不仅是掠夺劳动者的技巧的进步,而且是掠夺土地的技巧的进步,在一定时期内提高土地肥力的任何进步,同时也是破坏土地肥力持久源泉的进步。一个国家,例如北美合众国,越是以大工业作为自己发展的基础,这个破坏过程就越迅速。因此,资本主义生产发展了社会生产过程的技术和结合,只是由于它同时破坏了一切财富的源泉——土地和工人。”


两种土地所有制的展开形式尽管不同,但都体现了制度“对农业生产和对土地本身的合理经营、维护和改良所设置的这种限制和障碍”。因此,马克思认为,为了社会的利益,应该对土地制度进行变革,并且在不同的制度条件和生产力状况下采取不同的措施和手段。在农民小块土地所有制占统治地位的地方,决不采取暴力手段剥夺小农或者采取干预措施加速小农的灭亡,而是要通过示范或帮助将小农的私人占有和生产过渡到合作社的占有和生产,使小块土地结合成为大田庄,使小农能够进行共同耕种,并且按照“入股土地、预付资金和所出劳力的比例”分配收入。与此同时,由于将土地结合起来进行大规模经营而变得多余的劳动力,可以在乡村从事工业劳动,不至于失去工作或者被迫集结于城市。在资产阶级大土地所有制占统治地位的地方,将大地主私有的、由农业资本家管理的土地转变为“共同的、国家的财产”,将土地的直接使用和配置交给“联合起来的农业劳动者”,能够使乡村和农业的生产服从于一个生产者阶级的统一指挥,从而彻底改变劳动和资本的关系,消灭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应用于农业所带来的弊病。由此,土地占有和使用关系的变革,促使农业生产摆脱束缚,原来受土地小块化以及私有制限制而难以得到应用的科学进步和机器发明,将在新的土地占有形式和农业生产方式中得到充分利用,联合起来的劳动者能在避免浪费地力和破坏人力的前提下,得到农业大规模、机械化耕作所带来的一切好处,乡村的产业结构也会得益于土地占有关系改变所带来的要素配置优化,从而形成更加合理的布局,“农业、矿业、工业,总之,一切生产部门将用最合理的方式逐渐组织起来”。


二是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互动发展。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工业发展具有很强的辐射能力,个别工业部门因为利用科技进步和机器发明而获取收益的行为,将会吸引其余工业部门相继效仿,从而推动工业部门和整个社会的进步,农业也直接或间接地获得科技进步、机器发明以及运输改善的益处,“一经形成的工业推动所带来的结果是无穷无尽的”。一方面,工业会对农业产生直接的带动作用,促使农业按照工业的方式进行经营。通过集中土地扩大农业经营规模,增加对土地的投资,广泛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改良土壤、使用先进农具、实行系统的轮作制等,并采用“集体的和有组织的劳动”,农业生产者可以提升农业生产效率、提高土地产量,满足日益增长的居民需要。另一方面,工业还会通过发展与农业相关联的工业部门,间接对农业产生推动作用。受益于工商业体系的不断完善,机器制造业、运输业、商业等与农业经济相关的产业部门也得以发展,大量劳动力通过从事“农业生产各要素的制造和输送”而间接参与农业生产,为农业发展提供充足的物质基础。这使得农业生产者能够更好地利用新发明的机械辅助工具,使用道路进行运输,从更远的市场购买便宜的机器和原料,并能雇佣到经过良好训练的农业工人。


随着工业对农业影响的不断加深,城市对乡村的带动作用也得以增强。城市可以借助其在经济和政治上的统治地位,引导乡村走向新的发展路径。其一,以城市精神指导乡村。由于经济和政治集中于城市,代表城市的统治阶级通常会倾向于制定偏向城市的制度,这会使乡村被忽视,并因为要素流失而走向衰败。为破解乡村衰败困局,需要城市将乡村和农民整体囊括进发展规划,共同制定发展目标,发展起代表乡村利益的群体,注重乡村的权利保障和利益实现。“把农村的生产者置于他们所在地区中心城市的精神指导之下,使他们在中心城市有工人作为他们利益的天然代表者。”其二,推动社会文明、消除乡村愚昧。城市的要素聚集和分工深化使得城市居民在日常生产生活过程中会经历复杂的社会交往和接触,这会引起城市居民的“竞争心和特有的精力振奋”,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并促进个人的学习和发展,进一步实现整个城市文明的进步。因此,可以通过增强城乡的联系和交流,推动城市文明向乡村蔓延,逐步消除乡村长期只同自然打交道的落后和愚昧状态。其三,依靠城市解决乡村社会问题。受长期封闭、隔绝状态的影响,乡村存在局限性,难以依靠自身解决社会化、市场化冲击所带来的负面问题,需要依赖城市来破除乡村发展的桎梏。“社会机体的疾病,在农村中是慢性的,而在大城市中就变成急性的了,从而使人们发现了这种疾病的真实性质和治疗的正确方法。”


三是重构城乡物质交换,实现工农结合和城乡融合。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下的生产力发展,以及工商业、机器和交通工具、世界贸易等的扩展速度和发展规模已经远远超出了私有财产和个人交换所能控制的范围,致使市场危机不断爆发,城乡对立日益加剧。因此,不仅要破除限制生产力发展的制度桎梏,更要建立新的制度体系,促成“工业、农业、交换的共同管理”,使各类生产部门能以更合理的方式组织起来,使各类物质要素在城乡、工农之间得以自由交换并且优化配置,以实现生产力在更大范围、更广空间的统筹布局和协调规划。具体而言:第一,要促进工业和人口在城乡间的均衡配置。一方面,要实现“大工业在全国的尽可能均衡的分布”。随着工业范围不断扩大,技术进步以及交通改善使得将部分工业转移到乡村进行生产和经营更具优势。这不仅便于“直接同原料的生产挂钩”,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损耗和费用,还能帮助农业区建设起体现其禀赋优势的乡村工业,使农民有机会就地就近参与工业经营、从事工业劳动,增强乡村的经济复杂度,促使乡村产业走向繁荣。另一方面,要促成“人口尽可能地平均分布于全国”。通过工种变换和产业教育等方式使劳动者个人得到全面和自由的发展,能顺应社会需要并根据个人兴趣选择所从事的岗位和生活的地区,而不必局限于特殊的分工结构或特定的空间范围,从而实现劳动力在工农和城乡间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任何人都没有特殊的活动范围,而是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第二,要实现工农结合和城乡融合。马克思强调,只有消灭城乡对立、实现工农结合以及城乡融合,才能缓解现实世界中水、空气和土地的严重污染,重构城市与乡村、人与自然界之间的物质交换,实现生产力和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并且得到“田间作业和技术加工之间的有系统的紧密结合”所带来的一切好处。随着以工带农、以城带乡的逐步推进,在消除工农、城乡的差别之后,便可在更大范围内实现生产力的统筹规划,促成工农、城乡在更高形态上的结合,在“避免二者的片面性和缺点”的前提下将“城市和农村生活方式的优点结合起来”,并促使“工业生产和农业生产发生紧密的联系”。


四、对中国乡村振兴的启示


城乡关系与乡村转型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范畴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运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互动的政治经济学方法,探讨了乡村的独特形态及其特性,分析了城乡关系变化带来的乡村系统转变,探讨了影响乡村变革、引发乡村发展困境的作用机制,提出了乡村现代化的可能路径。马克思主义乡村转型理论对解决当下中国的乡村问题、实现乡村振兴有重要启示。


第一,城乡关系与乡村系统。马克思主义乡村转型理论将乡村视为一个系统,认为人类定居、土地的财产属性以及村落的出现使得乡村作为一种独特的形态而存在,乡村具有以土为生、工农结合、自给自足、自成一体的结构特征。城乡关系变化带来的是乡村系统的整体改变,工农分工、权利结构和大机器生产方式引发乡村结构的解体,城乡关系从无差别的统一走向对立,产生了巨大的城乡差距。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带来乡村城市化和农业社会化。但是,资本主导下的乡村城市化使得乡村出现了环境恶劣、空气污染、卫生恶化、疾病肆虐等“城市病”。农业社会化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同时,也使得人与土地之间的物质交换中断、土地肥力遭到破坏、农业劳动者技能单一化。资本化农业使得土地所有权向非农业经营者集中,地租上升侵蚀农业利润、机器排挤农业劳动、大农排挤小农,农业和农民状况恶化。中国当下的乡村问题是城乡关系演变的集中反映。中国拥有悠久的农业文明,农民对土地的依赖,农工、农副互补,以及村庄的非正式关系使传统乡村形成了超稳定状态。中国共产党在重构乡村秩序、建立起国家体制秩序后,采用城乡二元体制和乡村服务于城市战略促成了快速的工业化和城市化,但也引发了城乡差距较大、农业发展滞后等问题。依循马克思对乡村变迁及乡村困境根源的分析,中国的乡村问题既是城市化进程中城乡之间生产力和财富创造能力差距的反映,也是城乡二元体制带来的城乡差距加大的结果。改变乡村状况,既要弥合城乡生产力发展差距,也要改变导致城乡不平等的制度。如果简单按照城市的逻辑重构乡村系统,甚至继续将乡村作为城市的附庸,只会加剧乡村问题。因此,必须重新思考乡村系统的独特性和内在逻辑,寻找乡村系统复兴机理。


第二,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方法认识中国乡村变迁。马克思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及其相互作用的政治经济学方法运用于分析城乡关系演变以及影响乡村转型的因素,为研究城乡转型和乡村变迁提供了具有一般性的分析方法。马克思认为,农业生产力进步是推动乡村变迁的基础动力。他同时也注意到,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会导致乡村孤立化发展,使乡村经济简化为农业经济,乡村经济机会单一化为农业生产,农业因资本脱离土地而回到传统生产方式。马克思强调,生产关系变革导致物质资料占有方式的改变,乡村和农业的要素结合方式也随之改变,乡村利益关系和阶级关系以及乡村经济主体的行为选择均会变化,从而引致乡村变迁。中国的乡村变迁受制度变革的深刻影响。传统封建地主所有制使得土地分配不均、主佃关系紧张,农业生产力发展受到限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土地改革,将封建地主所有制变更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乡村秩序。农民的土地所有制被认为难以适应国家工业化,因而国家开展了以集体所有制为特征的土地制度改革,改变了乡村制度根基。人民公社时期集体生产和平均主义分配方式的内在缺陷挫伤了农民积极性,使得农业生产率增长缓慢、农民生活困难。为此,国家推动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农民回归到家庭自主经营的结构当中,农业绩效明显改善,农村基层经济活力逐步恢复。中国乡村制度变迁的经验教训是:当生产关系变革适应生产力实际时,制度变革绩效显著;当生产关系变革超越生产力现实时,制度变革就会引发农村发展困境和农民问题。中国当下的农业生产关系面临新的变革,农民离土出村,农民的土地观念开始改变,村庄出现转型机会。如何在准确把握阶段性变化的特征下,推动新一轮土地制度变革,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与重新组合以适应农业生产力发展,是当下乡村振兴的重大议题。但是,要避免重走封闭僵化的集体化老路,根据社会生产力发展和经济关系变化情况,进行集体所有制的理论创新和制度变革,积极探索适应时代要求的集体所有制实现形式。明确界定由集体所有的资源的产权,避免出现以“私侵公”或“以权侵公”的情况。允许集体资源的多种经营形式,例如集体经营、合作经营和委托经营等,确保集体资源的经营收益由成员按份共有,避免不公平的分配。在组织农业生产时,需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和权利,采取有利于改造小农和推动农业社会化大生产的制度安排,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促成小农户与多元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紧密的合作关系,建立紧密的企农利益共享机制,以克服传统小农经济和资本主义农场存在的弊端。同时,没有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就没有乡村振兴。随着城乡互动的增强以及居民需求结构的转变,农业的内涵和功能也随之转变,农业由单一的粮食生产转向具有生态、健康、休闲、文化等多种功能的复合型农业,农业产业链条延长、一二三产融合形态正在形成,农产品供给由低复杂度向高复杂度转变。这些变化孕育着农业产业革命。因此,必须适应需求转变以及农业发展新阶段,开发农业多种功能,促成农产品价值链的延伸。把握农业要素投入结构变化新特征,通过加快农技进步和改进现代要素投入效率,有效规避劳动力和土地成本上升所造成的收益受损,提高农业报酬率,降低农业与非农产业之间的劳动生产率差距,提高农业竞争力。


第三,探索乡村现代化的可行路径。马克思设想了乡村现代化的路径:一是针对农民小块土地所有制和资本主义大土地所有制的弊端,分别采取不同措施和手段推进土地制度变革;二是工业与农业互动发展;三是城乡融合。马克思关于乡村现代化的路径设想为中国的乡村振兴提供了指引:


其一,乡村土地制度变革为乡村现代化奠定基础。土地制度是中国最为基础和根本的制度,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乡村现代化的突破口。需要依据现有条件和生产力状况,进一步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实现形式。一方面,持续推进农地制度改革。农民大规模离土出村使得集体所有权的行使和维护存在困难。需要明确集体所有权的权利内涵和边界,解决集体所有权、农民承包权以及土地经营权的关系模糊问题,以避免集体的权利受损。同时,加强对承包权的保护,探索农民自愿退出承包权的机制,并在新主体进入农业后重视对耕作者权利的保障,平等保护耕作者通过流转合同取得的土地经营权,以实现农地使用和投资预期的稳定。另一方面,改革农村建设用地制度。由于现行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制度改革滞后,乡村人口大规模转移带来农房和宅基地的闲置、村庄的破败。城乡互动增强使得人口和资本向乡村回流,新的居住需求和从事非农经济活动的用地需求要得到满足。需给予乡村更多用地权利,完善集体建设用地转让、出租和抵押的权利,允许农民和集体组织利用集体建设土地从事非农经济活动,以释放乡村产业发展活力。赋予农民更完整的宅基地权利,推动宅基地使用权向外来人口和资本有序开放,显化宅基地和农房价值,实现农民宅基地和农房的财产权益。


其二,实现农业工业化。依赖单一要素的数量增长或质量改进不能实现农业现代化。根据要素成本收益结构变化促成劳动力、资本、土地、服务、技术等各类要素的重新组合与匹配,才能推动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带来农业生产率的持续提高以及农业收益的增长。为建设有竞争力的农业,必须打破农业要素组合锁定,进一步完善农业要素市场,促成各类要素充分流动,持续优化农业要素投入结构,增加机械、服务或技术等现代要素投入,降低劳动力成本和土地成本,并保持现代要素和传统要素的适度配比和协调一致,推动要素投入由数量增长转为组合适配,促进农业工业化。


其三,实现城乡融合。城乡互动增强使得资本等生产要素向乡村输入,城乡融合阶段已经到来。然而,仍存在一些阻碍城乡融合的因素,影响要素在城乡间的合理配置。需要改变单向城市化或乡村突围思维,推动人口、产业等在城乡间的重新布局,促进城市权利向农民进一步开放,赋予进城农民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医疗、教育、养老等权利;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权利体系,改革征地制度,实现土地收益在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的公平分配,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条件下促成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享有同等权利,鼓励使用者利用自主开发、转让、参股、租赁等多种形式开发集体建设用地;完善农村金融制度,健全社会资本下乡政策,降低要素城乡流动制度成本,吸引各类要素进入乡村,实现城乡融合发展。


作者:刘守英,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中国人民大学全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教授陈航,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讲师,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2023届毕业生


本文转载自中国农村观察(2023年第3期)。文章经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统一注明出处人大政治经济学论坛及作者